引用
引用第12楼zhang-qiming于2008-07-25 23:46发表的 :
看了证监会给华山的回信,两点感想:
1、证监会一直在推卸责任,出了事就推,有功就往自己身上揽。
2、如果地方政府不管,证监会就更不管了。只有想办法促使地方政府和证监会走到一起,两家都想解决问题的时候,三板的问题才能得以解决。
地方政府谁管?没人明确,
说地方政府管是证监会,
(2004年2月5日 证监公司字〔2004〕6号) 关于发布《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维护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指导股份有限公司妥善处理好其终止上市后保护股东权益、转让股份、资产重组和申请再次上市等事宜,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保护股东权益问题
(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是公司设立及股份发行经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向社会公开募集和股票上市交易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丧失《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的,其股票依法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仍然是合法存续、公众投资者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下,做好依法终止上市的经济和社会稳定工作。
中国证监会这种仅从部门利益出发的行为违反证券法,极端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