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30楼9+碎刀于2008-12-05 16:04发表的 :还是按股份置换解决能得到大家的认可,所谓股份置换,指的是三板市场的场外公司的股东依照对应净资产等方式用所持场外公司的股份与市场内挂牌公司的流通股东进行交换,从而获得在三板市场挂牌交易的资格。由于场外公司的资产质量优于场内挂牌公司,流通股东通常要依照两家公司的净资产差额对原场外公司的股东进行补偿。这个股份置换本来就是协会研究的成果,容易被各方接受
引用 引用第28楼华山于2008-12-05 09:46发表的 : 2、支付购股权证后,甚至可以注销退市股。以此为中国股市退市制度的完善做出我们的贡献。------------------------------------给予退市股民予政策性救济十分必要,因为这些退市公司先天负有圈钱解困原罪,是经济转轨期政策倾斜的遗留问题,必须正视予以解决。.......
引用 引用第29楼三水股民于2008-12-05 14:30发表的 :*证监会唯一无法饶过的坎就是如何对受害的退市股民予以救济的问题*这个讲法不正确,我们不需要什么*救济*(即施舍),只是要政府因为某些原因需要我们的流通股退出主板交易作出必要的补尝!
引用 引用第39楼浩洋于2008-12-05 22:34发表的 :这里是公开场所,请注意各位的言论,本人支持几位上海朋友的努力,建议意见相佐的朋友与华山等朋友私下沟通,达成三板人一致的观点才能赢得高层的重视,我们所要做的是精诚团结、尽力唯权,不要让证监会说我们自己都没有统一思想!
引用 引用第41楼sacmorgan于2008-12-06 20:30发表的 :退市股 股价就是一种期权
引用 引用第36楼9+碎刀于2008-12-05 21:09发表的 :所以,在政策上整合三板会在创业板推出以后,创业板推出后应该会推出不同层次市场的转板制度。在三板,也分层次,二网股是5日交易,完成一次重组,是第一层次,那些退市股,要重组一次才能达到现在的二网股那样,是第二层次。但这个市场的成功与否就看转板制度制度是否推出了,退市股的生死就看二样,一样是能否跟场外公司换股,另一样就是换股后这个市场有没有转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