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1楼学到老于2008-12-30 08:06发表的 :
主板以外的交易可以简单称为场外交易。
公司法和证券法两法中,仅在公司法的“第一百二十一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
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以此为依据把主板市场公司定调为“上市公司”,其他为“非上市公
司”。海归人士引进海外名称:“场外市场”,公司法与证券法无此说
法。由于重复千遍,“场外市场”说法已常见证监会官员、证券业协会言论与文件,也见于媒体。
证券业协会创新办公室现改名为“”场外市场工作委员会”,因为法律上
无明确界定,场外市场概念极易被曲解引用,引起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