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股东上海弘冠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通知,因上海弘冠营销
策划有限公司清算注销法人资格,其所持有的信联股份1159.08 万股
份由上海弘冠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股东自然人龚文权、楚雯雯继承,楚
雯雯声明放弃对上述股份的继承权。股份继承后,自然人龚文权(身
份证号码:320921195310250258)持有公司股份1159.08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6.258%),成为本公司第五大股东,目前正在办理相关股
份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
二OO 九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