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证券交易场所是怎样定位的:
股票交易: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修订)
▲第三十七条 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 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修订)》
▲第三十九条 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修订)》
▲“现阶段,我国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应在上述场所进行证券投资“。(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的风险提示公告(2006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