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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大家都来,三板股改!!!!!!!!
annase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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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发表于: 2007-04-20   
引用
引用第37楼yifan2007-04-20 12:05发表的:

反对!那样会制造虚假重组,救活一批人又套死一批人,没啥意思.
最后的办法是三板通过规范运作,最后发展成为中国的那是大哥,这才是三板的唯一升天之路.
新三板属于非公众公司,将来新三板的股票达到转板门坎直接转入三板,在老三板达到公众公司标准再通过三板转入主板,这样三板不就一步登天了?我就冲着这个才赶都赶不走的.


反对无效,就是退市股票不重返主板,主板也有垃圾股来三板的。
为什么不救活现在的三板股民?
主板~三板应该永远是个循环概念,这样对大家都好。
相信三板在不久的将来,一定能成为多元化资本市场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股改、连续竞价、清欠等大利好将会实现。然而,现在我们只听见管理层的承诺,却未见行动。让我们共同呼吁管理层,及时兑现承诺,并耐心等待三板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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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风0920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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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发表于: 2007-04-20   
支持
伤心人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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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发表于: 2007-04-20   
签名!签名!支持
hilbert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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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发表于: 2007-04-20   
严重支持!
dexter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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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发表于: 2007-04-20   
qwer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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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发表于: 2007-04-21   
支持!!!!!!!!
愚民政策虽然造成了沙漠,却绝难征服民心。 ---《解放日报》1942年4月23日
(注:所表述的是本人个人看法,仅供参考和讨论,绝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务必谨慎)
退市难民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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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发表于: 2007-04-21   
赶快采取行动
智慧少女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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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发表于: 2007-04-21   
大家集思广益,看看还有什么股改意见,多提几条,一起由楼主整理上呈中央,有做比没做强,不能坐以待毙.
yifan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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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发表于: 2007-04-21   
关于进一步加强ST、*ST和S股票异常波动和信息披露监管的通知
2007-4-20


各上市公司、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ST、*ST和S股票异常波动和信息披露的监管,更好地揭示ST、*ST和S股票异常波动的风险,提高市场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ST、*ST和S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达到涨幅限制价格,或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达到跌幅限制价格时,本所将对相关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分别公布其在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累计买入、卖出金额。异常波动指标自股票复牌之日起重新计算。

二、当ST、*ST和S股票交易出现上述异常波动时,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规定,及时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严格履行相关关注、核实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所在上市公司披露相关公告的当日10:30对相关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复牌。

三、本所将对ST、*ST和S股票的市场交易实施重点监控。对股价波动严重异常的股票,将实施更严格的停牌制度;对涉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的有关证券帐户将实施包括限制交易在内的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关于加强恢复上市和股改方案实施复牌首日股票交易风险控制的通知
2007-4-20


各会员单位:

为防范恢复上市和股改方案实施复牌首日股票交易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恢复上市和股改方案实施复牌首日股票交易风险控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股票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100%或-100%时,本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达到+200%或-200%时,本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至14:57后恢复收盘集合竞价。盘中涨幅是指盘中成交价格较股票暂停上市前或股改停牌前收盘价格的涨幅,开盘涨幅是指开盘价格较股票暂停上市前或股改停牌前收盘价格的涨幅。

临时停牌30分钟跨越收盘集合竞价开始时间14:57的,本所于14:57将其复牌,恢复收盘集合竞价。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二、本所将对恢复上市和股改方案实施复牌首日股票交易实施重点监控,对涉嫌蓄意操纵交易价格的有关帐户采取限制交易等处理措施,并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三、各会员单位应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本通知的规定,做好相关规则和制度的宣传和风险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投资者交易行为的规范和指导。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5 楼] | Posted: 2007-04-21 09:59
三板风正一帆扬  http://gfzr.boke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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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发表于: 2007-04-21   
专门项治理股市过度投机,还三板公司一个清白.
数码,广建这样的公司对三板已心如死水,更多的公司对三板是不闻不问,更加强化了热钱的炒作热情.放在平时,三板的年报已该出的差不多了,可今年就是不出,故意让三板始终处于朦胧状态,热钱爱咋整就咋整,拿着三板股民当人质了.交易所的这二记重拳反正也打不到高管身上,说不定这会儿他们正偷着乐呢.
三板风正一帆扬  http://gfzr.bokee.com
笑天天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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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发表于: 2007-04-22   
三板至今不股改,管理层严重失职,三板人应抗争抗争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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