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汇报的要求
一、要求中国证监会切实认真地承担起对三板的监管责任
中国证券业协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业自律性组织,属于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自律性组织,属于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全国人大没有赋予中国证券业协会以管理职能,中国证监会授予中国证券业协会监管三板市场,没有法律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对三板市场的监管权,只能由全国人大授权。否则属于非法)。中国证监会应该切实认真地承担起对三板的监管责任。
二、希望尽快着手,一次性解决三板问题
三板问题存在十年之久,三板股民怨/声载道,解决三板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1、目标:要求让两网股转创业板,够条件的转主板。让退市公司全部清欠、股改、重组、回主板恢复上市。
2、步骤:在中国证监会统一监管下,先易后难,好做的事,要尽快着手做起来,如恢复实时交易(在主板最烂的ST公司都能有一周五天的实时交易,为什么三板退市股票只能有一周1—5天的一次竟价交易?)—清欠—股改—重组—恢复上市。
3、方法:以点带面、抓典型,搞试点。选择条件较好的公司做典型,搞好试验田,带活一大片。
三、三板是历史遗留问题,只能积极依靠行政的手段解决
三板是历史遗留问题,是历史的客观因素造成的。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光靠市场的手段,是不行的。解决三板问题,需要监管部门,用行政为主的手段、用“快刀斩乱麻”一次性解决问题的办法才行。通过清欠、股改、债务豁免、债务和解、债权转股权、不良资产剥离,甚至于破产重整,净壳重组,定向发行、注入优质资产等等方法,把三板退市公司重新打造成为符合恢复上市要求的优质公司,从而实现恢复上市的目标。在主板的ST公司,这种起死回生的先例已经很多很多。其实,要解决三板问题,在技术上已经没有根本障碍。
四、通过重整,免予转板,直接恢复上市
1、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初期,由于市场监管缺失,沪深股市普遍存在大股东大量侵 占和掏空上市公司现象,造成公司退市,使170万中小投资者深受其害,他们心尤未甘,至今大多数退市股民还没有在三板确权(仍然在主板)。
2、三板帐户合并,客观上,三板退市公司已经与主板ST公司和暂停上市公司处于同一平台。为解决三板问题提供了必要条件。我们要求三板退市公司,同等享受主板ST公司和暂停上市公司的重组和恢复上市的政策待遇,经过重组后免予转板,直接恢复上市。
诚然,健康的资本市场应该具有退市机制,以后在健全的监管体系和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下,因为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自然规律,造成公司退市,这理应用市场的化方式解决。那是属于正常的退市现象。但是,这与当前三板的情况完全不同,三板属于特殊情况,应该特事特办,应该一次性包底处理。
五、尽快建立两网公司转创业板或者转主板的绿色通道
两网公司都有十几年的经营史。有的公司业绩很好。有的公司曾经多次冲刺主板上市,应遭歧视而受挫败。
三板市场成立八年,监管缺位八年,无人监管,无人贯彻实施国九条、股改五条和清欠四条的政策。三板市场成了不法大股东的防空洞、避难所、甚至成了违法犯罪者的放生通道。三板市场既没有监管,又没有激励上市公司求变革,求发展、求创新、求效益的政策。更没有转板升级的优惠政策和绿色通道。根据我们的调查,两网公司高管普遍存在,对三板政策环境的不满情绪,普遍存在不思进取,消极等待现象。各种消极抵 抗现象举不胜举。表现为:中小投资者的权力和利益遭受长期侵 害和践 踏,如有的公司虽然经营情况很不错,但是长期不出财务报告,多年不披露重大信息,(如股票代码400009,已重组广建的泰和集团,四年不出年报,不发布公告)无视投资者的权利和利益。有些公司不顾投资者的要求,至今还在采用旧的财务报表制度等等。
主板上市公司目前享有的是“最惠国待遇”,这种待遇,能激励上市公司自身求变,求发展、求创新、求效益。而今天在三板市场,两网、退市公司遭受的却是“华人与狗不许入内”的隔离歧 视待遇。在三板,任何公司都不愿意图变、图强。如果把主板公司享受的一切股改、清欠、重组等政策全部用于三板,那么三板公司必将春雷动、大地变、大发展。我们恳切要求,打破三板市场政策封锁,尽快开放三板市场的优惠政策,制定股改清欠政策下的恢复上市实施细则,尽快建立两网公司转创业板或者转主板的绿色通道。
六、解决三板问题,要有明确的时间表
当今中国,清明盛世,天下昌隆。以胡.锦.涛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积极推行亲民、爱民政策,以民为本,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冤.假.错.案平.反昭.雪,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解决。百姓安居乐业,神州万民欢悅。
尚福林主席说: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资本市场拯救了国有企业, (2008年11月25日证券日报报导:“尚福林:建设现代化中国离不开强大的资本市场”)2002年12月5日尚福林主席强调说,流通股股东本来就应该是上市公司乃至市场的主人,本来就应该是与非流通股股东有公平权利的群体。但是他们的地位实际上是弱势,所以流通股股东必须是证券市场的重点保护对象。
尚福林说: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的资产,直接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利益,这种情况如不严厉禁止,投资者就不敢投资于上市公司,没有了投资者也就没有了资本市场。因此,“清欠解保”是资本市场正本清源、加强市场基础建设的又一项重要工作。(2006年7月7日尚福林在证券期货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但是,政策的阳光至今没有照到三板市场。在三板,大股东依然侵占着退市公司的巨额资金!巨额国有资产依然在流.血!投资者的利益依然遭受着惨重的侵.害和践.踏!而不法侵.害者至今逍.遥.法外。
三板问题十年未解,重整三板已经迫在眉睫。“没有时间表”的讲法,显然已经不合时宜,“解决三板问题没有时间表”,已经是拖拉作风和官僚主义的代名词。解决三板问题应该有明确的时间表。
用静止的观点看,三板公司确实问题很多,难度很大。但是,可以肯定,只要有一家公司成功试点,就会带动三板一篇生机。许多疑难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我们应该特别指出的是,三板问题,受害投资者数以百万计,遍布全国,社会影响很大,危害很深。三板问题的长期存在,对社会来说是严重的不安定因素。这与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亲民、爱民政策,以民为本,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政策是完全剥离的。我们要求监管部门要尽快着手,应该一次性包底解决历史问题。三板投资者已经多次上北京汇报工作,小股民已经仁至义尽、忍无可忍。长此以往,只会使问题越拖越严重,以至酿成恶.性后.果。万一出现社会问题,谁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