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感觉:
1、证监会的确试图推动三板问题的解决,但是好像层面、力度不够。
2、按照会上的说法:两网股是事实婚姻;从结果来看已经承认了是上市的公众公司。
不存在上市与挂牌的区别对待。
3、由2得出:两网股的解决只能特事特办,否则对公众,特别是个人股东难以交待。
4、新修订的法律应及时按照新法律规则办理,没有及时办理的理应认定存在的合法性。
5、由4得出,两网股不允许OTC等市场建立好后,再按照之后的新法律强行归类,理应应优先解决。(个人很担心这样的局面)
6、个人判断存在2派意见:按现行规则办理和历史问题特事特办。按现行规则办的方法依靠的是现行的法律,想特事特办的一派很难全面说服对方,从而达成一致。
7、退市股的解决我没弄明白,是否只能等转板细则了?
8、个人认为:要推动两网股的解决,除了等政策外,我们也不能闲着,首先应清欠,把属于上市公司的合法权利争取回来。证监会理应表示支持,应书面通知各地证券机构做好各上市公司的清欠工作,并保证无一遗漏。这个推动有利于上市公司整体质量的改善,也可避免政策出台后上市公司因自身的问题而耽误。而本项工作的起点在于证监会必须用法律文书强调,强调三板的公司必须清欠。
9、个人认为:转板细则是件大事,不仅仅是三板的问题,所以要等转板细则,还要花很长的时间,做人三板人理应团结起来,为解决三板问题、为证监会出谋划策,携手共进。通过学术性质研讨会性质帮助梳理线条、策划特殊的三板转板细则,优先解决。
10、团结就是力量,不仅仅是对抗的力量,还有智慧的力量。
11、如有不妥,请各位指正。个人认为可以邀请协会的贾处长单独参加研讨会,他人很不错。
12、老古说话很有条理、很有分量、很到位,值得各位尊敬。
13、参加座谈会,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