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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有猛人提出:主板应该学习创业板退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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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1-22   

有猛人提出:主板应该学习创业板退市规则

主板应该学习创业板退市规则

——净资产退市法 PK 亏损退市法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 董登新(教授)

  笔者按:在中国创业板即将挂牌交易之际,我们更有必要提醒投资者对创业板风险须有足够认识,这包括新股申购风险、上市首日破发风险,以及两年后创业板公司的退市风险。尤其是创业板公司的退市风险将会远高于主板,这种风险预期必将能有效抑制未来的垃圾股暴炒与市场操纵,同时,它也会时刻提醒着投资者,切莫再用主板思维来看待创业板。

  在深交所发布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明确制定了较之主板更为严格的退市规则,其中,最有威慑力的便是“净资产退市规则”。这是主板从未使用过的新退市办法。

  根据“净资产退市规则”,深交所全新打造了创业板垃圾公司“死亡三部曲”:

  第一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该公司股票就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第二步:净资产连续2年为负,则该股就会被“暂停上市”;

  第三步:对净资产为负的,暂停上市后根据中期报告而不是年度报告的情况来决定是否退市。也就是说,只要创业板公司净资产连续两年半为负,就必须退市,而且是直接退市。

  众所周知,中国主板自有退市制度以来,最易于量化的退市标准,只有税后利润(每股收益),即“亏损退市规则”。根据“亏损退市规则”,主板公司必须连续2年亏损,才能戴上*ST的帽子;主板公司必须连续3年亏损,才能“暂停上市”;主板公司必须连续4年亏损,才能终止上市,但终止上市后,仍不能直接退市,它还必须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可以继续“存活”、倒手投机。

  很显然,这种退市制度存在重大的设计缺陷,尤其是为本该退市的公司留下了巨大的人为操纵空间。因为当年利润只是一个短期性的流量指标,它很容易通过年度报表“重组”暂时性“被”扭亏为盈,也就是说,原本亏损的年度,公司通过报表重组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扭亏为盈”,比方,每股收益为0.01厘钱。这就是“亏损退市规则”留给本该退市公司的人为操纵空间。

  尤其糟糕的是,有的上市公司即便连续10多年亏损或微利(每股收益不足2分钱),而且早已严重“资不抵债”(每股净资产是一个大大的负数),但它却仍然无法退市。因为一直以来,它都可以在每两年亏损后,就能做出一个每股收益几厘钱或是两分钱的盈利,然后,再理直气壮地连续亏损两年;接着下来,再微利、再亏损,如此“二一二”的循环往复,总也无法满足必须“连续4年亏损退市”的硬规则,当然,其中唯一不会改变的是:净资产的负数会越积越大。由此可见,“连续4年亏损”的退市规则,很容易被上市公司忽悠、践踏,并玩弄于它们的股掌之间。与此同时,主板亏损退市规则,由于程序复杂而漫长,进而致使退市制度效率低下、形同虚设。

  实际上,垃圾股不退市、难退市,还有另一个原因,作为最大债权人的银行,它们一般不会让垃圾股轻易退市。道理很简单,如果垃圾股退市,则银行贷款必然变成不良贷款,银行债权就会瞬间化为乌有,因此,银行便会尽力阻止债务人退市,甚至联手地方政府相互妥协,并不惜代价向社会招募善于“空手盗”的“重组客”,只要重组存有一线希望,倒霉的股东、银行和地方政府都会抱有一份侥幸心态,等待奇迹出现、永不退市。这就是中国股市特有的“垃圾重组”模式,它们既不是强弱合并,更不是强强联手,垃圾重组的结局大多都是白白浪费社会资源,因为垃圾重组后仍是垃圾。苏三山、郑州百文、双鹿电器等都是典型的例子,无论它们今天的名字叫得多么动听,什么四环生物、三联商社、白猫股份等,最后的结局仍是等待“再重组”的垃圾,而这些垃圾的买单者终将还是我们可怜的股民或散户。

  正是由于垃圾公司“永不退市”观念深入人心,机构与庄家对垃圾股的投机炒作更加胆大妄为、肆无忌惮。只要这些投机者愿意,他们要么翻手为云,要么覆手为雨。即便散户或股民,他们对于暴炒垃圾股也总是乐此不疲,蔚然成风。总之,只要垃圾股永不退市,机构与散户就敢联手狂炒垃圾股,长此以往,股市就会沦为赌场,正常的价格生成机制被扭曲,股价就会严重失真。

  超级垃圾公司永不退市,这就好比“池中之水”只进不出。古人说“流水不腐”,如果“池中之水”只进不出,最终一定会失去它的活力和纯洁;俗语说“一粒老鼠屎搅坏一锅粥”,可以想像,一个股市只进不出,最终必然垃圾遍地,定会污染整个市场。因此,完善有效的退市机制,不仅可以抑制垃圾股的非法操纵与过度炒作,进而恢复股市正常的价格信号,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还可以纯洁上市公司队伍,并有利于充分发挥股市的优胜劣汰与资源配置功能。

  应该说,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创新,正是吸取了主板退市规则的教训,采用“净资产退市规则”不但可以弥补“亏损退市规则”的不足,而且还能与“亏损退市规则”相辅相承、相得益彰。由于净资产是一个长期性存量指标,是公司历年来的长期积累,当净资产为负时,在短期内不易“被”报表重组变成正数,因此,净资产连续两年半为负必须退市的规则,具有极强的抗干扰能力,并能有效压缩人为操纵空间。由此可见,这种双管齐下的全新退市制度,显然较之主板监管将更为严格有效,并能较好地抑制垃圾股暴炒与市场操纵。

  政策建议:待到时机成熟时,主板应该学习创业板,引入“净资产退市规则”,以纯洁上市公司队伍。此外,在条件具备时,我们还应该尽早开通场外柜台市场(OTC),为主板和创业板的退市公司提供废品回收站、垃圾处理场,同时,也为部分非挂牌股权及其他证券提供转让机会。
三水股民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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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11-22   
什么屁教授,没有在中国股市投资十年以上的人就没有资格说三道四,起码他们心中就没有*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这个朴素的理念!
[ 此帖被三水股民在2009-11-22 23:55重新编辑 ]
司马忒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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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9-11-23   
回 1楼(三水股民) 的帖子
   说得太好了~~~~~~
股海拾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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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9-11-23   

我支持这个建议,在监管机制健全的市场,应该有退市机制。

这与我们的“被掏空退市”完全是两回事,“被掏空退市”是冤案。
因为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退市是公平的。但是应该建立在健全法制的前提下,应该有公平合理的赔偿机制。
保护落后是不合理的。
我们的维 权,是申诉冤案,是伸张正义!要与正常退市区别开来!
[ 此帖被股海拾贝在2009-11-23 09:30重新编辑 ]
走啊走,走啊走,依依离别家乡柳。披星戴月饮风露,苦海无边甘承受,人生贵在有追求,哪怕脚下路悠悠。走啊走,走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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