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照片中这位风姿绰约的女人就是唐福珍,成都市金牛区女性自主创业的模范,企业家。11月13日,在阻止政府对其居住了13年的“违章建筑”强拆无效后,为了捍卫自已的家园,在高高飘扬的的五星红旗下,决然地点燃了自己。*****,成了她与拆迁条例这部恶法抗争的最后的武器……随后,她被政府命名为暴力抗法者荣誉称号,而她的家人,除了照片上那位年仅12岁的孩子,被打伤的住院、被拘留的拘留、被监视居住的监视,竟无一条“漏网之鱼”。更可恶的是,在之后唐福珍与死神搏斗的16天时间以及弥留之际,政府根本不允许她的任何亲属进入看望,直到她气绝身亡的那一刻,亲友们想单独见她最后一面都不可得,甚至她那面目全非的遗骨,仍然是由“穿制服者”护送至火葬场……
人,可以自私,可以贪婪,但不能丧尽天良;人,可以无耻,可以不要脸,但不能灭绝人性!唐福珍事件中,是政府有组织的暴力强拆还是弱女子以一已之力暴力抗法,晚风已经不想再去探究,就算唐福珍的住房是违章建筑,就算政府是“依法”强拆,就算唐福珍采用的是极端的方式,在*****的悲剧面前,谁是谁非都已经不再重要……当唐福珍把汽油淋满全身之时,她还对执法人员抱有一线希望,否则她不会一遍遍地喊:“你们退下,我们可以坐下来商量,否则我就要*****了!”然而,无人理会她最后的请求,面对一个生命的即将消失,执法方面不肯终止强迁举动;她绝望了,10分钟后,当唐福珍点燃汽油的那一刻,那些拆迁的官员们、警察们、城管们,那些被纳税人供养的所谓公仆们,还在按计划有条不紊地执行“强拆”,他们的推土机还在“勇往直前”地推进……最终,唐福珍倒在了她自己亲手竖起的五星红旗面前。我相信,随着唐福珍身上火焰的燃起,她对政府最后一丝希望也随之化为灰烬,当她身上的火舌被熄灭,她对正义与公平的最后一点渴求也同时被毁灭了。
唐福珍死了,她死前找过媒体,媒体觉得她“不够典型”;她死前求助过法律,法院给她的答复是“不予受理”。现在,她终于以决绝的方式,成了一个时代和一个社会的“典型”。她的死,让我想起了在灾难面前,我们敬爱的总理含着热泪说着生命无价;她的死,让我想起了在开国大典上,我们的领袖满含深情地高呼出人民万岁。而领袖们对人民和生命的尊重与政府官员、执法人员如此冷漠地面对垂危的“草民”,成了鲜明的对比,唐福珍那把*****的火,照亮了一个可悲的现实,那就是某个阶层的手握权力者,人性已经到了荡然无存的地步,而这把夺命火抗议的也不是某个人,而是彰显了权力的无良与丑陋。
《物权法》已经执行了很久,但各地的暴力拆迁不但没有收敛,反而对抗的程度在不断的加剧。为什么有拆迁的地方就有暴力?为什么法律的尊严在“维持可持续发展”的条例面前总是显得苍白无力?没有了尊严的《物权法》就象一个*****,被一群人以法律的名义玩弄于股掌之中,在众人尖声浪叫的强奸中苟且偷生。这种可怕的现实,是法律的悲哀,更是社会的堕落,也是公众的灾难!
人的生命高于一切,有什么执法比抢救生命还重要?有什么执法可以置人民的生命于不顾?执法本质上是为民服务,如果连民众生命权也顾不了的执法,这样的执法不执也罢!我真想问,我们到底是个什么样社会?验肺,需要开胸;清白,需要断指!种种不堪的现实,只能说明,当一种制度、一个政策或一套规定,屡屡被人们用鲜血和生命来抗争的时候,这不仅仅是规定本身的毛病,一定是社会出了问题。如果说,当年孙志刚以生命为代价结束了罪恶的收容制度,今天,我们更希望唐福珍之死也可以结束罪恶的“拆迁条例”,不要让人民再流血流泪,不要让《物权法》成为“无权法”。历史给我们的机会已经不多了,面对社会的紧张局面,我呼吁,那些无视公民生命的官员们,且不要求他有多高的水平和多强的能力,如果尚存一点良知,就不要让唐福珍的悲剧再度上演。
最后,晚风想用著名评论家时寒冰的一首小诗结束本文,它的题目是,《我们看见——纪念唐福珍》。
《我们看见——纪念唐福珍》
时寒冰
我们看见
你
站在高处
点燃火焰
点燃愤怒和呐喊
而后
在痛苦的痉挛中
挣扎着倒地
我们看见
你
站在高处
点燃一个民族
仅存的血性和骨气
而后
把自己交给
洁净的天空
我们看见
你
被以暴力抗法的名义
审判
而你
仅仅是为了
一片生存的空间
一座原本属于自己的房子
我们看见
你的亲人
在巨大的悲痛中昏厥
我们看见
一群又一群熟悉或陌生的人
以你的名字
祭奠
当年老的和年幼的
一起
被驱逐出熟悉的家园
当一群又一群人
在寒风中
无助地牵着手哭泣
当沾满鲜血者坐在法官席上
敲响法锤
当被残害者戴着沉重的脚镣
听候宣判
我们听见
一种声音
由远而近 响彻云霄
宛如
基督开启末日审判的
时刻
正义不死
苍天当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