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贯彻“有错必纠”的法制原则 维护资本市场和谐发展
2009年12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 尚福林
——纪念《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十周年
■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 尚福林
□2004年以来证监会共针对20307名当事人(包括机构和个人)作出了直接影响其具体权益的行政决定,同期复议率为0.64%
□要把行政复议作为证监会依法行政和资本市场法制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抓手
□要不折不扣地把行政复议“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落实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去,确保行政复议便民、利民、为民
□
要坚决贯彻“有错必纠”的法制原则,及时发现并撤销违法或者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把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都办成“精品”,办成“铁案”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的十周年。行政复议法的施行,标志着行政复议制度正式以法律形式确认为我国化解行政纠纷和社会矛盾的重要机制,对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资本市场具有主体多元、公众参与广泛、利益诉求多样、信息公开透明等特点,因此特别依赖规则、强调法治。体现在资本市场的监管工作上,就是对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有更高的要求和更多的社会期待。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保障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的重要法定制度,对维护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建立和谐市场秩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中国证监会自成立以来秉承依法行政理念,努力推进资本市场的规范与发展,结合资本市场特点和执法监管实践,不断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一是立章建制,建立健全了适应证券期货监管工作特点的一整套复议受理、答复、审理、决定、实地核查等制度规范。二是坚持复议为民,注重保障申请人行使合法权利,与申请人直接沟通、实地核实、案后释明,确保当事人在纠纷处理过程中“有机会参与,有条件说话”。三是创新复议体制机制,保障复议监督的独立性、权威性和专业性,在创建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基础上,近年来又调整了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提高复议委员层次,扩大复议委员的范围,吸收市场专业人士参与行政复议。四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实施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加强对典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的总结与宣传,并结合案件所反映的争议问题专门进行研讨,完善相关执法制度、机制。五是不断加强行政复议能力,专门实施了公职律师支持复议等工作制度。这些举措较好地提高了证监会行政复议工作水平,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强化了对前端监管执法行为的监督和制约。2004年以来证监会共针对20307名当事人(包括机构和个人)作出了直接影响其具体权益的行政决定,同期发生的复议案件为151件,涉及申请人130位,复议率为0.64%。经过行政复议,95%的案件申请人不再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国务院裁决。2004年以来结案的涉及证监会的行政诉讼及国务院裁决案件获得了人民法院和国务院的支持。在有效化解争议的同时,通过行政复议的监督职能把发现的执法问题进一步反馈到前端,证监会先后完善了行政申请受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调查、行政强制、行政监管措施、行政执法证据、送达告知、*****等多方面的工作制度和机制,特别是严格实行了“查审分离”的行政处罚工作体制,设立了专门的的行政处罚委员会,按照主审合议的机制实施行政处罚,有效地提高了证监会的行政执法能力。
随着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的不断完善,特别是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进一步深入,市场开放的进一步扩大,产品和交易方式的不断创新,新的矛盾和问题也将不断出现。实践证明,市场矛盾越是复杂多样,越要注意充分发挥法律制度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越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化解纠纷、保持稳定、促进和谐。为此需要更加重视法制建设,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正确把握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工作的思路和方向。
一是行政复议工作要立足于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国民经济全局的功能。当前,面对国内外经济金融的复杂环境,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资本市场应当紧紧围绕充分发挥服务国民经济全局的功能,不断推进市场的改革和创新。行政复议工作应当从这一要求出发,在加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深化市场改革创新、推出多层次市场建设、推进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等多个方面发挥行政复议本身所特有的法律支持、保障和监督作用。通过行政复议,一方面把资本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中阻碍发展的因素和问题甄别出来、剔除出去;另一方面要尽早合理解决行政争议、妥善公平地处理各方利益关系,同时密切市场监管主体与市场参与主体的联系,营造和谐发展的资本市场良好局面,从而使资本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融入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之中。
二是行政复议工作要立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要牢固树立资本市场监管就是执法的理念,把行政复议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性、保障性的工作去认识和把握,确保制度建设质量、监管职能转变、科学民主决策、行政行为规范、执法体制创新以及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等依法行政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要把行政复议作为证监会依法行政和资本市场法制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抓手,一方面要通过行政复议个案来解决市场主体的实际利益诉求,化解行政争议,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依法办事、依规则办事,确保在依法监管的实践中树立法治的权威。另一方面要更加突出地坚持依法监管,严格依法治市的要求,通过行政复议有效督促监管机构依法行政,纠正违法、失当的行政行为,督促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要把行政复议的监督和指导职能在资本市场立法、执法等方面充分体现出来,学会举一反三,善于从争议中总结监管体制机制中的利弊得失,切实从源头上完善资本市场监管执法。
三是行政复议工作
要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监管重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证监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不折不扣地把行政复议“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落实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去,确保行政复议便民、利民、为民。
一方面对于违法或者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应当坚决予以撤销,以防止和避免行政侵权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对于依法合规作出行政行为,应当坚决予以维护和支持,以确保合法行政行为所维护的正常市场秩序,为投资者提供健康、完善的资本市场投资环境,实现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围绕上述工作思路,下一步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资本市场的行政复议工作。
一是要重视依法化解监管矛盾。要进一步创新受案方式,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依法受理。要通过公正办案妥善解决问题,形成遵法、守法的有效倡导,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要坚持复议为民,尊重申请人充分表达诉求的权利,积极主动做好与申请人沟通、协调,耐心解释有关法律制度和监管做法,努力探索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来化解市场发展中可能产生和积累的矛盾和纠纷。 二是要切实提高复议质量。要始终把严格遵循合法、公正、公平的办案原则,作为衡量和判断行政复议办案质量高低的“铁律”。在依法审理时,既要重视合法性审查,也要重视合理性审查;在公正裁决时,既要注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要充分发挥监督和促进监管机构依法行政的作用。
要坚决贯彻“有错必纠”的法制原则,及时发现并撤销违法或者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把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都办成“精品”,办成“铁案”。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行政复议案件既要办好,还要及时,更要执行到位、监督有力。要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不满足于解决一时一事,既要注重个案法律效果,也要注重整体社会效果,要切实通过行政复议办案,努力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三是要坚持制度和体制创新。要通过创新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增强行政复议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前瞻性。要把证监会实践中的复议委员会、复议听证、复议意见书等做法进一步规范、细化,在规章中予以明确。要进一步转换观念,灵活运用书面审理、公开听证、实地调查等审理方式。要以提高行政复议权威性、专业性和公信力为目标,努力形成政府主导、专业保障、社会参与的工作局面和工作机制,增强专家参与、社会参与行政复议的可操作性。要进一步畅通与*****、法院等多方面的常态联系沟通机制,加强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形成解决行政争议的合力。
四是要加强监督指导职能。
要立足于服务、监督和指导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发现、揭示行政复议个案反映的执法监管工作中的问题,敢于纠错、善于纠错,提出改善相关工作的建议、意见。同时,要不断探索行政复议工作和监管执法工作规律,对案件整体反映的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监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对健全法制、改善执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可行的方案,从而使行政复议真正成为资本市场和谐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 此帖被ylh0601在2009-12-31 07:36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