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证监会领导:
你们好,我们是粤传媒(002181)股东,粤传媒上市以来,第一年报表扭亏,第二年大幅亏损,高管涉嫌违法,我们请证监会保护我们投资者权益。
一、粤传媒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
2009年十月十四日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公明景业贷款逾期等事项的公告:公明景业除欠付本公司的3,000万元委托贷款逾期以外,截至2009年9月30日,公明景业尚存在欠付本公司及本公司分公司的应收材料款及印刷加工费8,436万元,其他往来款4,251.66万元。
此公告中,公明景业已经占用公司资金15687.66万元,数目巨大,公明景业和粤传媒公司以及相关子公司资金来往都属于关联交易,但公司此前从未对此关联交易进行信息披露,我们认为粤传媒公司在信息披露上不及时。
2009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三、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公明景业破产的议案》。 截至2009年9月30日,公明景业尚欠付本公司1.56亿元。
此公告中,同在截至2009年9月30日,而欠款数额却不相同,我们认为粤传媒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 关联交易数目巨大,匪夷所思,公司治理结构失效。
公明景业的公开资料:广东公明景业印务有限公司
<为培养现代印刷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形成彩色印刷、报纸印刷和包装装潢印刷三大印刷业务优势互补的格局,2004年11月,公司在广东省清远市洲心工业园,与广州浩沣贸易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广东公明景业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明景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梁汉辉,注册地址:清远市洲心工业园,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本公司持有公明景业70%股权, 广州浩沣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明景业30%的股权。广州浩沣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大洋实业、广州日报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明景业占地面积约十万余平方米,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投资总额约为2.5亿元,为专业从事纸类产品设计开发、生产与销售的制造型企业。公明景业已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国际环保管理体系认证,及COC认证、ICTI认证。
其属下香港公明景业肩负着海外市场推广的责任,清远公明景业主要作为公司中国境内市场开发与生产的大后方,拥有国际领先水平的高宝多色全开印刷机一台、对开机多台,以及相配套的其他印前、印后设备。生产工艺主要包括:制版、印刷、烫金、模切、UV、磨光、封裱、覆膜、粘合、丝印和手工等;产品类型大致涉及:招纸、贺卡、彩盒、坑盒、立体书、板仔书、拼图书、拉页书、对裱书、不干胶、手挽袋和信封等。
公明景业采用全电脑流程管理模式,聘请具有几十年大型印刷包装企业管理经验的资深专业管理人员。力求在保证精美产品质量与高效反应速度的同时,有效管理生产流程及控制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益。>
公明景业是商业印刷为主的公司,而九阳传媒是以报业印刷为主的公司,二者主营并不交集。并且公明景业和九阳传媒都是独立法人的公司,二者财务独立。为何公明景业能够占用公司1.56亿之巨?更何况,公明景业的注册资金才5000万,公明景业公司的股权,粤传媒公司仅占70%的股分,而粤传媒公司和港方股东的矛盾已经公开,为何公明景业还能侵占公司1.56亿巨资?在这件事情上,粤传媒公司治理结构发挥了作为了吗?2009年12月27日董事会公告公明景业破产清算,把如此大额的款项至如此危险的地步,粤传媒公司的管理层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粤传媒公司的监事会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粤传媒公司的独立董事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粤传媒公司报表的审计事务所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粤传媒的上市保荐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三、公司董事会涉嫌程序违法
2009年12月27日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建北大厦租赁协议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同意出租建北大厦的决议,本公司已于2008年12月将建北大厦首层商铺之一租赁给中国工商银行清远分行,租赁面积为346.15平方米(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商铺”);已于2009年5月将建北大厦首层商铺之一租赁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清远分行,租赁面积为259平方米(以下简称“邮政银行商铺”)。以上两份合同租赁期限均为8年,租金标准自第三年起逐年递增5%,预计两份合同可实现免租期后首年年租金收入80.93万元。
董事会同意将建北大厦整体租赁给由清远市德盈新银盏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与清新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组成的承租联合体(以下简称“承租联合体”)。租赁标的包括建北大厦主楼21层、附楼12层、地面商铺和地下停车场,合计约20,620.23平方米,其中已出租邮政银行商铺和工商银行商铺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由承租联合体承租;除邮政银行商铺和工商银行商铺外的房产免租期后首年租金为222.88万元,以后采取按一定年限递增一定比例的方式调整;租赁期限为20年;承租联合体对建北大厦实质投入不得低于2,000万元。
本次交易的目的旨在盘活闲置多年的建北大厦,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给本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益与现金流。交易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租赁价格按照当地市场价格结合物业现状综合定价,有利于提高本公司未来经济收益,没有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给本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不确定风险。
董事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乔平先生签署本合同,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2]36号)规定,国有资产租赁给单位或个人占有的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提供的评估价格作为底价,单位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出租资产,开展阳光交易,杜绝腐败。公开招标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程序操作,招标单位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九阳传媒公司在建北大厦出租前,不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对出租价格缺乏监督约束机制,没有进行公开招标,没有进行信息发布,进行暗箱操作,董事会私自确定租赁对象和价格,并且租期居然达到20年之久,无视房产出租一般在5年以下的现状,出现了“寅吃卯粮”的现象,资产出租出借合同一签就是二十年;在任者无视纪、国法,给继任领导班子对该部分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带来了困难,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中小投资者请求中国证监会保护我们中小投资者权益。
2008年7月28日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五、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并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1,58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永久使用。>
根据破产清算的国内现状,普通债务往往只有10%-20%清偿率,这意味着1.56亿公明景业的欠款损失将达到1亿以上。这意味着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158亿元可能就这样人间蒸发了。我们中小投资者希望中国证监会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查这笔巨款的下落,中止建北大厦租赁违规操作,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和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受到侵犯,健全或重建粤传媒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
粤传媒中小投资者
201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