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振兴老工业基地情况2006年工作总结及2007年工作要点
与国企改制相关摘要如下:
2、找到了一条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新路子
鞍山地方国有企业改制到2005年底已基本完成,但改革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年初以来,我市逐户企业研究具体改革办法,加速解决职工安置、保险接续、内欠偿还等历史遗留问题。
(1)坚持“四条标准”,规范国有企业改革。年初,我市明确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做到产权明晰、各证到位;企业职工各种保险接续,内欠全部偿还;改制后原国有企业职工在新岗位重新就业;改制企业通过改革实现更快更好发展。用上述四条标准衡量,在全市629户改制企业中, 已有91户企业完全达标,尚有110户企业需要规范验收,有92户资产未变现企业和35户壳企业没有处理,包括保险接续、内欠偿总计需要改革成本30亿元,当年有效解决了14.9亿元。其中,需要政府帮助筹集改革成本10.8亿元。
(2)按照“三个途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一是坚持改革与保障并举,通过改革建立起完整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制度,让12万原国有企业职工全部加入社会保障体系,生活困难职工得到救助。二是坚持并轨与就业并举,通过并轨把企业人变为社会人,然后通过发展新企业,让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在新岗位上重新就业。三是坚持改制与发展并举,通过改制在改制存续经营282户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帮助企业招商引资上项目,企业搬迁改造,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3)实施“五个专项”,系统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问题。一是加强改制企业协议执行情况监管。在以产权转让方式改制的201户企业中,已经完成91户企业的验收。对其余110户企业,其中,对公路工程公司等52户完全履约企业,保证各证办理到位;对43户没完全履约和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加强监管,责令整改对粮油供应公司等15户不具备履约条件和严重违约的企业,在保全国有资产的前提下,解除协议,重新改制。二是全面解决破产企业和“壳”企业问题。破产企业通过政府收购企业资产变现的方式,解决职工“三险一金”和内欠偿还;“壳”企业由政府出资保证职工的“三险一金”。退休职工个人垫付养老金和并轨职工个人垫付的补偿金全部返还。三是解决职工社会保障和就业安置问题。有8万名国有企业职工实现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接续,有4.8万职工在新岗位上重新就业,有6.6万名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加了城市合作医疗。四是解决国有企业债务问题。政府出资3.9亿元,按照32.46%的比例,以打包收购长城公司不良债权的方式,为167户企业解除债务14.3亿元。辽南副食品交易中心通过债权回购解除资产抵押3740万元,使企业内债全部偿清,职工保险全部接续,实现了合资搬迁重组再造。五是做大做强改制企业。对存续经营的282户改制企业通过搬迁改造、合资合作和产权重组等方式,制定并实施了“倍增工程”。上海中油天宝联动重组一工、北铸、冷弯等三户企业,投资6亿元,建成投产掘进机、石油套管、列车提速摇枕侧架等三个项目,预计年可实现销售收入47.5亿元,利税10.4亿元,吸纳就业4000人。
(4)采取“两大办法”,筹集国有企业改革成本。一是以政府收购企业资产的办法,筹措改革成本。比如市化工机械厂,当初通过法院拍卖转让给个人时得到1400万元,但不够支付职工的“三险一金”和偿还内欠。为破解这一难题,政府多出资700万元将企业购回,再通过土地挂牌拍卖,得到3100万元,不但支付了职工“三险一金”和内欠2100万元,而且还有剩余。全年通过收购搬迁企业土地和破产企业未变现资产,共解决了46户企业改革成本问题。二是政府直接支付壳企业改革成本。政府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拿出一部分,保证壳企业职工的“三险一金”。将壳企业剩余资产全部收归政府,同时政府保留壳企业债权的追索权,原壳企业用资产对外合资的追索产权,对已注销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到年底,92户破产企业和35户壳企业“三险一金”和内欠总计10.8亿元,已解决了7.5亿元,占70%。剩余3.3亿元在半年内将全部解决。鞍山破解国企改革历史问题的做法,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