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次资本市场塔基建设投资者维护要求(塔基卫权要求2号) 京中兴等等抵制《新会计准则》谁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上市公司统一实施《新会计准则》编制年报。代办转让(老三板)中的大自然、长白、鹫峰等先后执行了。尚有京中兴、海国实等几家依然我行我素,置之不理,谁之过?
众所周知,《旧会》与《新会》最大的差别就是,采用现在土地和房产的公允价值与采用10年前成本价值编制年报,上百倍的巨大落差!举例北京理工京中兴密云区500亩工业用地和京铁大厦商铺股权,就存在按照《旧会》评估是被严重蓄意贱估!到底是谁在蓄意违规抗法?!该追究谁的职责?
我们认为以下三方都有失职:
1、是中国证监会推卸监管责任造成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十条“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该项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2、是理工中兴董事会,历来多方面都还比较规范,近2年有何难言之隐导致明明白白违规抗法?!
3、是国信证券主办券商保荐机构保荐人,假借证监会没有强制规定就可以渎职抗法?!
2009年年报按规定披露时间仅剩7天,今年在收归证监会统一监管下,京中兴年报是否继续抗法?广大投资者拭目以待!
请以上3方掂量掂量法制的威力!!!
塔基建设投资者维护组
201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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