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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终止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
山薹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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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07-14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终止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

曾经有过,不知被存放在哪位官员的文件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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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超 威望 +8 2010-07-17 消息灵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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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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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0-07-15   
回 5楼(华山) 的帖子
华老认定清晰,最高层认定老三板的合法地位!
唯有贪腐奸官蓄意模糊概念、颠三倒四“非上市”,推卸监管职责十几年、推卸非法关闭两网罪责!躲避退市股存在的犯罪、间接放任犯罪、有包庇掩埋罪恶之嫌!
[ 此帖被0909在2010-07-15 16:04重新编辑 ]
xiaocaobeihei
华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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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0-07-15   
▲第三十九条 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修订)》

▲第三十九条 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

▲要加强证券交易管理。依照修订后的证券法,依法公开发行的证券除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外,还可以在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2005]62号国务院办公厅2005-12-23)

▲“现阶段,我国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应在上述场所进行证券投资“。(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的风险提示公告(2006年09月15日))

“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指→  “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老三板公司退出上交所或深交所主板市场,并没有退出中国现阶段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因此,其证券乃属在三板市场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仅为区别主板上市,而被称为“非上市”,此“非上市”不是“未上市”。



三板问题解决的进度与力度,取决於投资者觉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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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2010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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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0-07-15   
三板也是证券市场,必需股改.看来官员有分歧.我们要坚持,要和错误退市斗到底.
ls2125311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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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07-15   
主板三板都是证券市场,政策要一样对待。
华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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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07-14   
引用
引用第1楼yzm240508于2010-07-14 21:43发表的 :
既然终止了,搞股改就没有意义了。





只终止主板上市,没有终止三板证券市场上市
三板问题解决的进度与力度,取决於投资者觉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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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m240508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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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07-14   
既然终止了,搞股改就没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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