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川在2002-06-20 “投资者保护国际研讨会”上讲话,
他说,“投资者保护不仅关系资本市场的规范和发展,而且也关系到整个经济的稳定增长。
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由于信息不对称、持股比例小,相对于控股股东和管理层处于弱势地位等原因,需要重点保护。投资者保护得好,投资者对市场就有信心,入市的资金和人数就多。从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来看,保护投资者利益,让投资者树立信心,是培育和发展市场的重要一环,是我们监管部门的首要任务和宗旨。
国际研究表明,一国或地区投资者保护越好,资本市场就越发达,抵抗金融风险的能力就越强,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也就越大。投资者保护不仅在我国有很强的现实性,同时也是全球的一个共性问题。即使在成熟市场上,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因此,严厉打击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全力维护市场的“三公”,是各国证券监管的首要任务”。
“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曾在一份名为《证券监管的目标与原则》的文件中,明确提出了证券监管的两大目标——一个是保持证券市场的透明、公正和效率,另一个是保护投资者,把保护投资者利益放在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尤其对于投资者保护这样一个新概念,还需进一步推广,加深认识和理解”。“如果不真正认识发展证券市场的积极意义,不充分肯定股票投资的作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就难以落到实处”。
“资源配置的优化效果直接决定了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率,因此越是保护投资者越是有助于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好作用,有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高效发展”。
“保护投资者的最重要的方面是强化信息披露。也就是说投资者要知情,要向投资者提供完整、准确、及时的有关上市公司、证券产品的信息”。 “过去证监会也强调保护投资者,但近两年则将其列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要特别防止出现曾经一度比较盛行的“挖空”上市公司的现象,大股东或者行政干预通过挖空上市公司侵犯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于一些掏空上市公司的作法,例如上市公司为母公司进行担保,母公司从上市公司借款,母公司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估价过高等行为,证监会都在做出一些具体规定来防范。我在其他场合讲到这个现象时,就呼吁要防止出现类似捷克在前些年发生的严重掏空现象。
几年前,捷克的上市公司中大约有2/3被掏空,掏空以后公司退市、消失了,非常严重地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使得捷克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降得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