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券期货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7月7日)尚福林
(三)不断强化上市公司监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全面起步
按照《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的精神,我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成立了跨部门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专题小组,不断完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综合监管体系,特别是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上市公司违规担保问题。
今年,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中把“清欠解保”作为工作重点。这是因为,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产不仅影响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而且破坏了资本市场得以正常运转的基础。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公司法人财产权是公司具备独立法人人格的物质基础,是公司实现其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的重要保障,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的资产,直接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利益,这种情况如不严厉禁止,投资者就不敢投资于上市公司,没有了投资者也就没有了资本市场。因此,“清欠解保”是资本市场正本清源、加强市场基础建设的又一项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