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主题 : 有的人看了要作恶梦
大林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36771
精华: 59
发帖: 4654
在线时间: 4215(时)
注册时间: 2010-04-21
最后登录: 2019-07-17
楼主  发表于: 2010-07-23   

有的人看了要作恶梦

管理提醒: 本帖被 王敏超 从 综合信息 移动到本区(2010-07-26)

新加坡鞭刑介绍 新加坡鞭刑后图片
来源:fjzsksw.com 2010-2-18 编辑:福建招生考试网 【字体:[url=javascript:fontZoomA();][/url] [url=javascript:fontZoomB();][/url]】
新加坡鞭刑


新加坡的严刑峻法少有匹敌,曾经有个例子,著名音乐大师喜多郎因为留着长发(在新加坡,头发遮住耳朵是违法的),也被拒绝入境,被迫取消了专场音乐会。尤其举世无双的,是新加坡的肉体刑罚——鞭刑,在文明国家,堪称是“硕果仅存”的。在新加坡,每年都有千余名男性罪犯被判鞭刑。
鞭刑的历史

新加坡的刑法制度源自英国和英属印度的刑法。1948年新加坡监狱调查委员会记录了如下狱规:“对于严重违反狱规的犯人,可由监狱当局判处藤鞭最高12鞭,或由来狱的法官判处藤鞭最高24鞭;对于15岁以下未成年犯,只能由来狱法官判处最多细藤6鞭。鞭刑的行刑部位是犯人的臀部。对成年犯使用的藤鞭直径不能超过半英寸,对末成年犯应使用细藤鞭。”刑鞭长12米,粗1.3厘米。

适用鞭刑的罪名

在新加坡,连乱扔废弃物、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冲公共厕所也要被重罚好几千块钱,还要被起诉。不过,幸运的是,这些轻罪并不同时要判处鞭刑。对至少40种罪名,鞭刑是强制刑(必判鞭刑,不能减免),至今适用鞭刑的罪行的名单还在延长,其中既包括强奸、抢劫、贩毒等重罪也包括较轻的罪行如非法拥有武器(长刀、匕首等都算)、涂鸦(包括在墙上喷涂油漆或者重犯在墙上张贴广告、海报)等。

对许多轻罪来说,鞭刑是“可选刑”,是否鞭刑由法官决定。这些罪名包括聚众闹事、敲诈勒索、容留组织卖淫、误杀及伤人等。有些交通肇事罪在第三次重犯后也可判处鞭刑。尽管对有些罪,鞭刑是非强制刑,但法官一般会无一例外地判处鞭刑。比如“非礼(即所谓侮辱妇女)”,大法官曾表示如果罪犯接触了被害妇女的阴部,至少应判9个月3鞭。

鞭刑总是伴随监禁,从不(或基本上不)单独判罚。如果一男一女犯下同样的罪行,情节也完全相同,女犯只判监禁,而男犯在监禁之外还要判处鞭刑。刑事执行条例规定,每次审判最多可判鞭刑24下。鞭刑前犯人要全面体检,有高血压或心脏病等疾病者都可豁免鞭刑,但实际上因病得以豁免鞭刑的人非常少,年平均只有六个。

鞭刑日

因为判处鞭刑的犯人太多,新加坡监狱设立了固定日子,对判处鞭刑的犯人统一行刑,在该日将被鞭刑的犯人被要求在鞭刑室外蹲成一排,排队等待行刑。

根据受过刑的人的回忆,有的说一组有10个犯人,有的说有20个。据此算来,排号靠后的犯人要等很长时间,尤其是当前面有犯人被判15鞭以上甚至最高的24鞭时。漫长的等待无疑加深了犯人心中的恐惧和忧虑。

比德(化名)曾因参与帮派犯罪在樟宜监狱受了10鞭,他在1991年接受新报记者采访时说:“那天早晨,我们约10个人被叫去体检。没人告诉我们为何体检,但我们心里都明白。体检之后,我们被带回牢房,心里就恐惧起来。我当时一直在想囚犯中不成文的规矩,受刑时决不能哭喊求饶。吃过午饭,休息了片刻,我们这群人就被带到鞭刑室。10个人都被命令在走廊上蹲下等着。等待受刑的感觉真可怕,我们都希望自己第一个受刑,赶紧结束这一切,这样至少不用看别人受刑自己心里害怕。”

鞭刑室

鞭刑室非常宽敞,天花板很高,地板锃亮。在房间尽头有一列桌子,监狱的官员坐在桌子后监督行刑。在房间的另一头立着鞭刑架。鞭刑架高2.74米,用木料制成,相当牢固。如前所述,刑架下有供犯人站立的木头底座。犯人将被赤条条绑在刑架上,两个狱警分立两侧伺候。

新加坡法律规定的鞭刑有一套完整的“仪式”。鞭刑不仅有狱警在场,还有高级监狱官现场发布指令。犯人受鞭刑是不让其他犯人看见的,但在现场有很多监狱官,包括典狱长、主管看守、几个其他监狱管教、狱医、男护士或者医务助理,当然还有鞭刑的执行狱警。

根据受过鞭刑犯人的回忆,在犯人“检录”的时候,行刑者会先在一个人体模型上练习、热身。

比德对他“被叫号”的经历是这么说的:“叫到我的号的时候,我假装若无其事。可是我都不会走路了,监狱发的T恤也完全被汗浸湿了。行刑的狱警在刑房练鞭的声音太吓人了。我被叫进屋里,看见房间里有6个人,两个警官,一个医生,还有三个是行刑的狱警。我还看见一束刑鞭。”

刽子手

行刑者都受过特训。他们个个身材魁梧,肌肉虬结,有些是搏击或武术高手。

鞭刑官在上岗之前都要经过培训。培训由监狱主鞭刑官和狱医等人进行,目的据说是让这些即将执行鞭刑的狱警知道怎样才能在犯人身上制造最大程度的疼痛,同时产生最小程度的永久伤害。在培训中,狱警通过鞭打沙袋、假人和香蕉树提高技能。鞭刑狱警在正式行刑时都不穿制服,只穿T恤,这是为了给肢体最大程度自由活动的空间。

一位前鞭刑狱警接受采访时说,他在60年代工作时,每打一名犯人给一新元补贴。他一次最多打过60鞭。到了90年代,鞭刑补贴已经升到每名犯人10到20元不等,而且每月正常工资之外还有20新元奖金。

在行刑前,刑鞭会在清水中浸泡一夜,使之充分吸水,增强柔韧性。监狱局表示这样做是因为干燥的刑鞭在行刑时可能断裂,一旦断裂藤条上的木刺就会扎到犯人肉里。狱方表示,之前关于“刑鞭浸在盐水或特制药水中”的传言是不正确的,但确实用消毒剂擦拭过。

鞭刑要求行刑者每鞭都出尽全力,不考虑受刑者的年龄或者罪行的轻重。新加坡前监狱局局长郭士力1974年在记者招待会上说:“……执行鞭刑时,行刑狱警用的是全身的重量,而不仅仅是臂力。他紧握刑鞭,抡圆胳膊,以脚为支点转半个圈,重重出手。”

从各方面收集的资料来看,狱警出鞭的方式手法其实多种多样,并没有划一的标准。《麦克·费伊受鞭记》指出:“……有的狱警深吸一口气,转半个圈,准确出手并命中;有的助跑三步,借力出手;还有的喜欢原地出鞭。这都是行刑狱警的个人风格,就像(网球选手)有人喜欢发球上网,有人喜欢守在底线,有人打旋转球,有人截击扣杀一样。狱警可以挑选他们觉得顺手、便于发力的挥鞭风格,个人化的方式也能接受。”

郭士力称:“……行刑狱警的技术很高。不会有两鞭打在同一个地方。后一鞭会比前一鞭略高或略低,像机器般准确地在罪犯的屁股上整齐排列……我手下的小伙子们在练习时会用粉笔在假人的屁股上画上道——行鞭刑对出手时间和准确性的要求非常高,这与打高尔夫球道理一样。”
受刑记  

新加坡当局行使此刑的目的无疑是在犯人身上制造最大的疼痛感。从受刑人事后的叙述来看,这个目的完全达到了。当《麦克·费伊受鞭记》作者GopalBaratham问一位前鞭刑官“到底会不会血肉横飞”时,他答道:“鞭打15鞭以上绝对会,因为屁股已经被打遍,没有表皮了,所以不管行刑官下手多么精确,肉都会飞出来。”

“我闭着眼,咬着牙,等着第一鞭打下来。然后我听见‘劈啪’一声鞭响,血从我的身体里流出来了。那种疼痛无法形容,如果有比‘惨’程度更深的形容词,就该用那个词。”“如果我在受刑时没被绑着,我肯定会光凭两只手爬到墙上去。”(杰克,20鞭,新报1991年报道)

“第一鞭打下来了……难以置信的疼,而我要挨5鞭。我全身只有头发不觉得疼。我当时觉得不可能更疼了,可是第二鞭更疼了。当时我真的觉得我要给打死了。到第三鞭,打得我一佛出世二佛升天,身子就是一团感觉到疼的肉。最后两鞭也是一样。”(阿沈,5鞭)

“我已经吓得抖动得像一片树叶。然后我听见鞭子呼啸,就像木板打在一面墙上。一秒后,我觉得刑鞭咬进了我的屁股里。我嚎叫、挣扎,好像一只疯了的动物。当时我想的就是‘跑’,如果我没被绑住,一鞭能让我跑一英里……鞭子一下一下抽下来,一分钟一下。有的鞭打在同一个地方了,把皮肤上的伤口撕得更大。有的犯人疼得小便失禁,有的昏过去了。最后一鞭打完,我头昏眼花,瘫在刑架上。我流血的屁股疼得直抽动,好像着了火。”(一位17岁受刑的不愿透露姓名的犯人的陈述)

最后一鞭打完,犯人被从刑架上放下来,接受狱医的治疗。狱医在伤处涂上紫药水,犯人就被各自送回牢房了。

“受刑后我一个星期不能坐下或躺下。上厕所最要命,我不能蹲,不能屈膝,每次内急我都吓得要命……我试着不吃饭(那样就不用上厕所),可是那也不管用,还是要上厕所,我只好站着上,叉着腿,分开屁股。”(阿沈,5鞭)         

鞭刑的政治和司法争议

新加坡司法系统的刑罚哲学跟立法系统完全一致,在判案中鞭刑经常被运用,所以被许多人权组织诟病。大赦国际坚决谴责这种刑罚,曾给新加坡政府写信希望废除鞭刑。但这些信没有回应,新加坡官方坚决支持鞭刑,他们相信鞭刑是震慑犯罪的最有效手段。当地行政长官解释说,“我相信,对付目前在新加坡泛滥的某些罪行,在司法中使用‘鞭打’是必要的……对那些环境恶劣,赤着双手混饭的人来说,监狱生活未尝不惬意……只有鞭打才能产生实在、长久的效果。”新加坡社会不同情受鞭刑的犯人,新加坡国立大学的一位作者这样为鞭刑辩护:“新加坡民众多数支持鞭刑。……鞭刑的结果是在他们的屁股上留下终身鞭痕,这正好达到教育的目的,永远提醒他们再也不能犯罪。”新加坡当时的监狱局长说:“鞭痕是除不掉的,这将伴随他们一生,是他们一生的耻辱。”这使得鞭刑不仅是一种刑罚,更是一种耻辱记录,类似中国古代在囚犯的脸上刺字。姑娘择偶,先得掀开男方衣服,验过有无鞭痕。倘有鞭痕,断无婚配之理。

新加坡是世界上暴力犯罪发生率最低的国家,甚至比丹麦、瑞士等社会关系和谐的国家还低。面临宣判的犯人很怕鞭刑。一家报纸发表署名文章说:“在新加坡,鞭刑是犯人最害怕的刑罚。如果需要我证明这一点,我可以举出无数案例,包括年轻罪犯和中年罪犯,被法院判处鞭刑时,哀求法院不要打鞭,宁可多坐几年牢。但这是不可能的,除非议会修法。”

受过鞭刑的男子是不允许在新加坡军队中服役的。但这对于有些国家的人来说,也许刚好给那些想

逃避兵役的人提供了机会,受点眼前苦,换来一世安。往往,脸面不能不敢也不好意思承担的重任都交给了屁股来完成,屁股在一生中不能承受之痛苦不可谓不艰辛,真是祸福相依啊!







大林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36771
精华: 59
发帖: 4654
在线时间: 4215(时)
注册时间: 2010-04-21
最后登录: 2019-07-17
沙发  发表于: 2010-07-23   
“保护投资者是重中之重”





               中国突然大量增持日本国债,本意是给日本民主党投下政治信任一票,希望能够在中日关系上有新进展,但鸠山由纪夫上任半年多便在日本右翼和美国连手打压下尴尬下台,而新上台的菅直人则一改过去亲华姿态,义无反顾地跟着美国走,反复宣扬要警惕中国军力膨胀。中国机关算尽,反而赔尽外汇储备,到头来恐怕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中国外汇储备增值保值之战,可谓屡战屡败,当初购买三千多亿美元的美国两房债券,如今美国两房已经退市;购买美国国债,眼睁睁看着美元贬值;购入欧元,又遭遇欧元债务危机。中国外汇储备四处受到狙击,简直像失血的伤口不停地流血,实在让人感到痛惜。
巨额外汇储备是中国老百姓的血汗钱,是中华民族复兴的本钱,但是这些来之不易的财富,经一些昏庸无知官僚的胡乱操纵,飞蛾扑火般地投入到别国,为美国、欧盟和日本的经济危机买单,这让老百姓情何以堪?其实,滥用外汇储备造成严重损失,会影响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这和卖国行为没有甚么分别,老百姓迟早会跟这些胡涂官吏算帐。

官是民之模,当官无德、无信、利用手中权利堂而皇之的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利益,而将自己的道德水准降低到法的最低承载线之末,而这承载之末又被虚假所撞破于无形,社会的堕落还会有底线吗?官、进而整个社会,仅将法做为可以规避的游戏,即不敬、亦不畏。“保护投资者是重中之重”法,在人们的眼里,就如裸露的电线,只要带上绝缘手套,就可以将法玩弄于手掌。当官员率先垂范,视“保护投资者是重中之重”法律如儿戏,整个社会便进入了一场与法律斗智斗勇的大游戏。我们在报道中常常听到,某某方面还是法律的空白,某某方面还有待法律完善。这些所谓的空白与不完善,就是游戏高手钻不完的漏洞。不是法无禁止的都可以做吗?可是,法条的完善永远也赶不上社会发展的速度与繁复,几个专家的智商永远也赶不上成千上万试图破解这漏洞百出法条者的智慧。因此,这样的依法治国的大业,从一开始就决定了败绩!
空白和不完善自然是法网恢恢,密而疏漏的地方,成文的“保护投资者是重中之重”法条由于僵化死套,由于不同角度、利益、权势、阶级等取舍的不同,同一“保护投资者是重中之重”法条则焕发出不同的光泽和结果。

一个完整的成熟的社会仅靠依法治国是不够的,甚至是危险的。一个完整成熟的社会必然是个有着强烈的道德架构引力的社会。因为,“保护投资者是重中之重”法律是显露的道德,而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承载线,没有道德引力的社会,法律无论怎样完备都是不能承载社会之重的。道德与法律共同组成了一个社会行为准则上与下的空间范围,当一个社会的道德思想引力足够强大,社会的大多数人员就越脱离法律的底线,法律的作用就越加弱化和简单;反之,当一个社会的道德思想引力越是弱化,社会大多数人员就越沉积在法律的地板之上,法律就越发繁杂和沉重,社会也就越发动荡不安。特别是以来,社会道德体系渐趋崩溃,法律条款也日益增多,社会却愈加动荡,就是个很好的明证。因为,整个社会,尤其是社会楷模的官员,不以缺德为耻,仅以不坠“保护投资者是重中之重”法律制裁为幸。玩弄妇女,贪污腐化,吃拿卡要,这样缺德带冒烟的官员在“法无明文禁止皆可做”法制社会中,可谓如鱼得水,为所欲为,更何况,即便法律明文禁止,只要不留下证据,法耐我何?如此的笑贫不笑娼的社会,如此的只问结果不问过程的社会,怎能不贪腐遍地,黑恶横行,奸佞肆虐?一个社会的官员,不能仅以不越法律的底线为标准,他们必须还应该是文明与道德的表率。社会本应对他们有更高的要求,更多的约束。可是,做为靠人民纳税而吃俸禄的官员,特别是以来,责任越来越少,俸禄越来越高,高薪养廉没养成,却养出了无数个邓贵大之流。如果做为人民雇员的公务阶层,能够以人民的意志和好恶为取舍;如果能够使有德者上,缺德者下;如果我们的公务人员不是将自己道德水平降低到法律承载线之末;如果公务人员的高薪都能语高德相配,怎么会有如此多的贪官污吏?如此多的三妻六妾?怎致今日世风日下,天怒人怨?倘使那样,邓贵大也许早就离开公务队伍,不至于亡命修脚刀下!摘自乌有之乡

我一直相信人生是有阶段的,生命是有不可承受之重的,当你耗尽了你的血脉,你就完成了你的所生。项羽、谭词同的死是因为他们的理想才华已然展现给了世人,当他们无力去拓展生命的界限,死亡成了对他们理想的最好注脚。反而苟且的活着会让理想的真实性蒙上阴影。在这个有生死界线的世界,死亡成为了相对意义上的重生。它会为这个世界提供一个与众不同的模板,让世界因你而精彩。所以在一段时间内,我对生命的看法就是,你必须要活出自己生命的内容,为这个世界贡献出你的卓尔不凡,否则就是单调的重复生命,扼杀年华,无所裨益。但不可否认,现实中还有另一种痛苦,有些人需用自杀来了结。那是因为生命中的痛确实太大,让你无力承受。而现实世界和你的理想相去甚远,你无法疗伤。那么死亡成为了对生命最好的安慰。有时我们不承认命运天定,似很有道理。但那是对人类整体而言。对于在人类历史长河中作为个体的相对人,有时却有被历史合力剿杀的危险,在那一刻人的命运应该是被确定了。但当人生悲剧降临时,你却不知道去反抗,也确实枉费了这一副好皮囊。那时自杀,他杀都已成为可能了。当我们面对自杀的人时,我们经常会有的评论就是,他太自私了,他怎么不去想想他的父母。但我们发现这条理由对于知识水平越高的人越不起作用,为什么?因为他们心中的世界已经大不同。知识在扩大了人们排忧解难的能力的同时,也扩大了人类寂寞的范畴。当生命的哲学无从排解生命的寂寞之时,生命的意义也就完结。

集体诉讼 [Class action]
  渊源
  集体诉讼的渊源时英国衡平法院的“息诉状”(the bill of pence),但其却最先在美国开花结果。
  含义
  集体诉讼是指,多数成员彼此间具有共同利益,因人数过多致无法全体进行诉讼,得由其中一人或数人为全体利益起诉或应诉。
  借鉴援用
  在中国,所谓的集体诉讼就是代表人诉讼。在1982年的《民事诉讼法(试行)》中,没有规定这个制度。1985年发生了“安岳种子案”,安岳县1569户稻种经营户诉县种子公司水稻制种合同案,安岳县法院借鉴国外集体诉讼案件的经验,只由田安邦等三个人作为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结果1569户农民胜诉,获得赔偿。代表人诉讼制度的试行,极大地节省了诉讼当事人的成本,节省了国家的诉讼资源,方便群众,方便审判,充分地显示了它的进步性和生命力,进而导致在1991年修订《民事诉讼法》时,明确规定了两种代表人诉讼制度,一种是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一种是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这个制度的设立,既有立法的借鉴,又有自己的司法实践经验总结。
  集体诉讼的威力在于,只要有一个人发起诉讼,其他所有相同利益受损者会一呼百应,最终导致的赔偿数量会非常惊人,如上世纪90年代赔偿金额高到数千亿美元的美国烟草业诉讼案就是典型的集体诉讼。在证券市场,集体诉讼也是有效的*****方式。
1787年,作为美国独立战争的胜利果实,陪审制度被写入美国宪法,如今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了。美国绝大多数百姓非常拥护这一制度,因为它排除了职业法官的独断。而且,陪审团人数众多还防止滋生腐败,收买12个人总比收买1个人困难得多。最重要的是,从某种意义上说,陪审制通过吸收普通民众参与司法审判,使司法更贴近社会,接近民众,反映民众的呼声。法国学者托克维尔曾给予美国的陪审团制度高度评价。他认为,这种制度教导所有人尊重判决的事实,教导人们做事要公道。它还教导每个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为每个人都可能决定别人的命运,而别人也可能决定自己的命运。  
   在美国,所有理解赞同这个制度的人,从来不认为它是一个完美的制度,只是找不到一个比它更好的制度罢了。这正像美国人有时候开玩笑的说法:如果你不把陪审团制度和其它国家的制度相比的话,它真是糟透了。美国的第三任总统杰斐逊就认为,陪审团制度在维护民主所起的作用上,比选举权还要重要。
  固然,陪审团制度是有明显的弱点,所有的“法治”都会有“人治”的困惑,最初的立法、审理、最终的判定,都有“人”的参与。陪审团制度设计立论认为,如果一切是清清楚楚、一目了然的话,一般常人的智力就足以判断。美国人之所以坚持用陪审团制度,就是因为陪审员是最不受任何人操纵控制的。
  陪审员独立于政府之外,独立于司法系统之外,独立于任何政治势力之外。他们的判断,就是一般民众放在法律对陪审团的规定之下都会做出的判断。他们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法庭为他们保密,使他们没有心理负担。他们只要自己不想出头露面,可以永远不被周围的人知道自己的角色。当然,这有一个基本条件,就是这个社会是自由的,普通民众是不受任何控制的。







心理承受能力差者慎入

  


老翁您为什么不躲?老翁您为什么不躲?老翁您为什么不躲?老翁您为什么不躲?老翁您为什么不躲?老翁您为什么不躲?老翁您为什么不躲?老翁您为什么不躲?



[ 此帖被大林在2010-07-12 12:39重新编辑 ]
图片:W020100710343544429301.jpg
[删除]
描述
快速回复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
按"Ctrl+Enter"直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