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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同等费用下,比5组十人更豪华更实用的方式
三水股民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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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07-28   

同等费用下,比5组十人更豪华更实用的方式

管理提醒: 本帖被 三水股民 执行加亮操作(2010-07-28)
与其花5万元以上搞5组十人活动,不如将那个费用请个豪华律师团!既豪华又更能解决实质问题!
lq8944940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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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楼  发表于: 2010-07-30   
转0909发贴:退市制度实行即将8年了,zjh从来不敢追究这些责任人(即证券犯罪罪犯),倒是把投资者当做惩罚对象,押进老三板地狱,任投资者几十次进京呼吁卫权纠错就是死拖!这就是他们口口声声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为重中之重的荒谬作法!这样直接起到了包庇罪恶、放任怂恿犯罪、放走罪人,实实在在的除良安暴助纣为虐!
错误的退市太黑啰;非法关闭两网、剥夺两网上市公司融资权连续交易流通权,严刑惩罚劫杀合法投资者十几年最是公然荒谬的邪恶!

0909说的是一针见血,这只有是官僚买办的黑恶赌场才所为,zjh公然死皮不要脸到了如此程度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看清,矛盾集中到一定程度,深受其害的投资者群体爆发时,即使什么证监会的副主席,就是更大挡箭牌也无法阻拦这火山一样公正的呐喊和愤怒洪流的

坚决支持华山和花花,带领广大苦民wq抗争
cxuyuan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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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楼  发表于: 2010-07-30   
另外,如果北京周边,诸如天津、河北等地(包括北京)能多些人去,费用还可以压缩。
lq8944940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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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楼  发表于: 2010-07-30   
如果50人去法院递交诉状,城间交通费假设为5万元,化时2天做两件事,每件成本为2.5万元。176万三板投资者每人出资1元就有176万元。如果1000人每人出资50元就有5万元,如果500人每人出资100元就有5万元。不要小看数字,数字代表觉悟。没有维全觉悟,就没有团结,也就没有市场三公建设的进步。
华山说的对,有道理。不要小看数字,数字代表觉悟。没有维全觉悟,就没有团结,也就没有市场三公建设的进步。
按华山的主张办,没错。
荒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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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楼  发表于: 2010-07-30   
引用
引用第44楼qyan168于2010-07-30 14:10发表的 :
一个个精英被逼无语?一批批将才无奈离场?应总结!该反思?


这位老兄怎么老是话中有话,唯恐天下不乱,论坛就是人多嘴杂的地方,“精英”和“才将”如果连这一点都承受不起,何为精英!何谓才将!
qyan168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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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楼  发表于: 2010-07-30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qyan168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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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楼  发表于: 2010-07-30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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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楼  发表于: 2010-07-30   
还是到北京旅游去吧,坐在症贱会门口的马路上数汽车,没准还能碰上老尚
张.工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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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发表于: 2010-07-30   
请律师难,请好律师更难,有钱什么都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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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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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发表于: 2010-07-30   
引用
引用第37楼北国之春于2010-07-29 22:27发表的  :
最好的办法就是也找一个癌症病人,然后给他搞支冲锋枪。

俺就是那个癌症病人,

快去,

到鬼子手里给俺夺杆枪!

为了没有压迫没有剥削的新中国,

俺去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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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草儿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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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发表于: 2010-07-29   
引用
引用第30楼0909于2010-07-29 09:26发表的  :
回三水楼主:
证券法司法解释根本无法完整出台,现在最高法判定的几个个案,其司法解释既片面又微小;老三板中两网股诉讼胜算多一些把握,退市股要找准切点方能成功。
请你斟酌提出请律师团诉讼的证券法司法解释依据看看。

两网和退市股本来就来自两个市场各有各的渊源,分别起诉更能有的放矢,两队也能更好的集中材料,后方也能更好的找准两网或退市股队伍提供支持。
[ 此帖被小小草儿在2010-07-29 23:23重新编辑 ]
小小草儿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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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发表于: 2010-07-29   
引用
引用第30楼0909于2010-07-29 09:26发表的  :
回三水楼主:
证券法司法解释根本无法完整出台,现在最高法判定的几个个案,其司法解释既片面又微小;老三板中两网股诉讼胜算多一些把握,退市股要找准切点方能成功。
请你斟酌提出请律师团诉讼的证券法司法解释依据看看。

那就两网股和退市股分别起诉好了,退市股就按规定告退市公司退市后对公司不作为使公司资产更加流失随意不出年报等严重损害股东利益方面入手。起诉人分别注明,捐款人也注明支持哪队,两队都被折磨那么久了,分别起诉更有针对性也各更有力量。
北国之春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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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发表于: 2010-07-29   
最好的办法就是也找一个癌症病人,然后给他搞支冲锋枪。
三水股民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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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发表于: 2010-07-29   
引用
引用第35楼张.工于2010-07-29 10:33发表的  :

三人以上即为“律师团”你没讲错,我是对“豪华”不甚理解。

所谓“豪华”只是一种比对而言,没有统一标准,如果人家打官司只请一个律师,而我们请上三个,对比之下我们就很“豪华”了,再说简单些,80年代初时,开辆二手雅马哈比起满街的单车也就十分豪华。
张.工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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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发表于: 2010-07-29   
引用
引用第21楼三水股民于2010-07-29 07:54发表的  :

《刑法》对三人以上共做一事定义为“团.火”所以,按这一定义,三人以上即为“律师团”,三水是否讲错你可向律师朋友了解清楚。

三人以上即为“律师团”你没讲错,我是对“豪华”不甚理解。
[ 此帖被张.工在2010-07-29 11:34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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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工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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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发表于: 2010-07-29   
引用
引用第30楼0909于2010-07-29 09:25发表的  :
1111111111
怎么回事,回楼主发了5——6次都发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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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工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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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发表于: 2010-07-29   
Re:Re:回 18楼(三水股民) 的帖子
引用
引用第25楼三水股民于2010-07-29 08:12发表的 Re:回 18楼(三水股民) 的帖子 :

按中间价算约为3~4万,但对有效解决实质问题有很好的持续性。如果去5组十人,费用更大,人家用拖字决就能把你拖垮!其实去5组十人是一个高费用,高风险的做法,在不能即时解决问题时,缺乏可持续性,大家付出的心血很易泡汤。


这个费用还没有包括原告委托书公证费,上海每人—件公证费200元,50人公证费1万元。

“其实去5组十人是一个高费用,高风险的做法”----“高风险”指什么?不解。

如果50人去法院递交诉状,城间交通费假设为5万元,化时2天做两件事,每件成本为2.5万元。176万三板投资者每人出资1元就有176万元。如果1000人每人出资50元就有5万元,如果500人每人出资100元就有5万元。不要小看数字,数字代表觉悟。没有维全觉悟,就没有团结,也就没有市场三公建设的进步。
[ 此帖被张.工在2010-07-29 11:33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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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假错案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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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发表于: 2010-07-29   
高价请律师会不会总对他有依赖性他懂诉讼基本程序他了解老三板历史吗
空前绝后,蒙冤受难的仅存八只两网冤股板块,是股市里最袖珍的板块!受难十三年以来,收益最多最大的准是那些经常做短线做波段的,但最后等出台平反转板补偿政策时,踏空的也准都是那些技术派的高人!因为他们尝过甜头儿!这就是人性的弱点,凡人都不可避免!你是凡人吗?其实回首若干年以来,两网退市,忽左忽右,高抛低吸,买进卖出做波段的都是高手高人,但在小草论坛,你要总是被大家察觉和发现,你可能就做的不够高尚了!小草论坛就像社会上一样,有饱汉也有饿鬼。其实很好分辨,饱汉底气足,饿鬼饿狠狠!看到谁都想咬一口,像疯狗一样!你是饱汉还是饿鬼?(注:本人保证在论坛所有发言均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但绝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务必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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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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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发表于: 2010-07-29   
三水股民的说法,

俺不同意!

三、五万请律师,

好象不多,

但筹措不会容易!

要命的是,

“豪华律师团”被劝退了,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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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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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发表于: 2010-07-29   
回三水楼主:
证券法司法解释根本无法完整出台,现在最高法判定的几个个案,其司法解释既片面又微小;老三板中两网股诉讼胜算多一些把握,退市股要找准切点方能成功。
请你斟酌提出请律师团诉讼的证券法司法解释依据看看。
xiaocaobeih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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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表于: 2010-07-29   
回 楼主(三水股民) 的帖子
证券法司法解释根本无法完整出台,现在最高法判定的几个个案,其司法解释既片面又微小;老三板中两网股诉讼胜算多一些把握,退市股要找准切点方能成功。
请你斟酌提出请律师团诉讼的证券法司法解释依据看看。
xiaocaobeih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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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表于: 2010-07-29   
1111111111
怎么回事,回楼主发了5——6次都发不出?
xiaocaobeih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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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表于: 2010-07-29   
回 楼主(三水股民) 的帖子
证券法司法解释根本无法完整出台,现在最高法判定的几个个案,其司法解释既片面又微小;老三板中两网股诉讼胜算多一些把握,退市股要找准切点方能成功。
请你斟酌提出请律师团诉讼的证券法司法解释依据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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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表于: 2010-07-29   
回 23楼(糊涂虫) 的帖子
支持先集体拜访。
xiaocaobeih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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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表于: 2010-07-29   


请朋友们注意这样一个问题:
打官司就有输有赢,赢了当然很好,皆大欢喜,如果官司万一打输了怎么办?
到时候蒸煎烩会推得一干二净,因为,法院已经有了了断。

所以俺认为,走法律程序是可以的,但还不到时候。
现在应该去蒸煎烩的上级反映问题,如果这条路还是走不通,
走司法程序只能是最后的选择。


小小草儿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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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表于: 2010-07-29   
引用
引用第30楼0909于2010-07-29 09:26发表的  :
回三水楼主:
证券法司法解释根本无法完整出台,现在最高法判定的几个个案,其司法解释既片面又微小;老三板中两网股诉讼胜算多一些把握,退市股要找准切点方能成功。
请你斟酌提出请律师团诉讼的证券法司法解释依据看看。

那就两网股和退市股分别起诉好了,退市股就按规定告退市公司退市后对公司不作为使公司资产更加流失随意不出年报等严重损害股东利益。起诉人分别注明,捐款人也注明支持哪队,都被折磨那么久了,分别起诉更有针对性也各更有力量。
[ 此帖被小小草儿在2010-07-29 22:40重新编辑 ]
三水股民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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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表于: 2010-07-29   
Re:回 18楼(三水股民) 的帖子
引用
引用第22楼张.工于2010-07-29 08:01发表的 回 18楼(三水股民) 的帖子 :
豪华又是什么意思呢?

三位律师代理费约多少呢?

2009年五月我摸过底,有1位主任律师开价2万元,另一位青年律师开价4000元,现金支付。
.......

按中间价算约为3~4万,但对有效解决实质问题有很好的持续性。如果去5组十人,费用更大,人家用拖字诀就能把你拖垮!其实去5组十人是一个高费用,高风险的做法,在不能即时解决问题时,缺乏可持续性,大家付出的心血很易泡汤。
[ 此帖被三水股民在2010-07-29 22:59重新编辑 ]
小小草儿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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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表于: 2010-07-29   
那就请两位青年律师好了,关键是媒体马上跟进。我们就从容易的起诉,就高很多三板公司不出年报漠视股东权利,对公司不管不问不作为,损害股东权利。当然引申出就是监管不利。钱的问题我们可以大家集资。
小小草儿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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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表于: 2010-07-29   
那就请两位青年律师好了,关键是媒体马上跟进。我们就从容易的起诉,就很多三板公司不出年报漠视股东权利,对公司不管不问不作为,损害股东权利入手。当然引申出就是监管不利。
张.工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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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表于: 2010-07-29   
回 18楼(三水股民) 的帖子
豪华又是什么意思呢?

三位律师代理费约多少呢?

2009年五月我摸过底,有1位主任律师开价2万元,另一位青年律师开价4000元,现金支付。

如果京城外请,另加差旅费。

我不是说不要请律师,有条件应请一位律师,替我们把一把关,当然希望能找到一位负责有良知、具备社会责任心的律师。

诉讼仅是一种方式方法,不可缺少其他形式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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