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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SST光明:一个较好地保护小散利益的重整方案,值得退市公司借鉴,请认真研读!
xczfy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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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08-07   

SST光明:一个较好地保护小散利益的重整方案,值得退市公司借鉴,请认真研读!

管理提醒: 本帖被 王敏超 执行加亮操作(2010-08-11)
SST光明:一个较好地保护小散利益的重整方案,值得退市公司借鉴,请认真研读!
其符合“低价、小盘、轻亏、重权、强势大东家股”的研判法则。


“……
二、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由于光明家具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其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负
债,为公平调整债权人及出资人的利益,并引入重组方以切实保障重整
计划的可执行性,故本重整计划将对光明家具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债
务人的出资人包括截止2010 年4 月16 日在中登深圳公司登记在册的光
明家具全体股东,涉及股票总数185,711,578 股。其中,非流通股票共
计102,217,606 股,占光明家具总股本的55.04%;流通股票共计
83,493,9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6%。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11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如下:
1、 光明集团按照16%的比例让渡其实际持有的非流通股票(不包
括已转让并质押予上海鸿扬公司的1500万股股票),共计让渡
713.89万股非流通股票;
2、 其他非流通股东按照10%的比例让渡其持有的非流通股票(包
括光明集团已转让并质押予上海鸿扬公司的非流通股票),共
计让渡575.99万股非流通股票;
3、 流通股东持有的5万股(含5万股)以上部分的流通股票按照6%
的比例进行让渡,共计让渡200.86万股流通股票;
4、 流通股东持有的不足5万股部分的流通股票,免予让渡。
根据上述方案,光明家具出资人共计让渡约1,289.89 万股非流通股
票及约200.86 万股流通股票。上述股票由管理人处置变现(包括部分或
全部由重组方有条件受让),变现所得全部用于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
支付重整费用和清偿债权。
……”
[ 此帖被xczfy在2010-08-07 14:30重新编辑 ]
碧水蓝天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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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08-07   
不好,这个大股东10送3都不肯,我要是股东会投反对票

大的流通股东还过度6%,更会投反对票 非流通的股改变流通才过度10%

最起码叫大股东10股掏3股,其它的另谈
退市是重大规则改变,应补偿投资者损失。赌场也不能出老千,赌场也不能在下注后改规矩。
牛x牛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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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08-07   
只有重组才能新生,有何不好,6%3000股,重组成功,一个涨停啊!!
jhl95516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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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08-07   
我喜欢这个方案
读懂万和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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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0-08-07   
流通股,同股同权还是不同权?能随便剥夺吗???
bdzwq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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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0-08-07   


这个方案行不通。


xczfy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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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0-08-07   
严格地说,由于老三板退市公司已丧失主板交易的权利,退市公司如要通过破产重整最终光复主板,较目前还在主板交易的ST公司的破产重整、较目前已暂停但还未终止交易的暂停公司(SST光明)的破产重整,其重组方所面临的政策风险、时间成本及辅之二级市场的炒作补偿均要复杂得多、难操作得多,一句话,参与退市公司的重组方将付出更大的重组成本。

在这样的情势下,未来退市公司的重组方推出比主板更加扣刻的重整方案(出资人的权益调整)应属必然,人们将来会看到大多数退市公司将出现更大的流通股东的让渡比例。显然股改对价也不要寄予太多的希望。

新进重组方、原大股东和流通股东是三个彼此冲突的矛盾体。而更多的个案则是前两者会勾结一起来共同对付流通股东,关键是要找到一个平衡点。你流通股东要价太高,重组方不干;你重组方太黑,则流通股东不干。两种结果都将造成重整重组的无法实施,对各方均没有好处。如要踩着象ST华源那样的地雷,那流通股东该当作赔出局,要板回成本几无可能。而要争取到象SST光明的重整方案,实属万幸。


须知,在重组方执意要让原大小股东大比例折让(假设30—50%)的前提下,三板退市公司的市场价已经发生了扭曲。以某只股票市场价2元为例,重整后实际价已经升至为2。6元——3元。而象中川那样5元左右的股票,实际股价将达到6。5元—7。5元,并且还要承受股本的急剧扩张的风险(增发),已根本无投资价值可言!当三板股价实际上与主板接轨时,三板的吸引力能有几何?(值得注意的是:大比例的缩股包括先缩后增发,也均会出现同样的结果)

我的观点是:未来退市公司的破产重整,流通股东该争取的底线是“无让渡”、“无对价”、“无低价增发”(指低于市场价50%)。我们必须要有这种较为平常的心理预期。想要在三板暴富几无可能,而要争取翻身倒是可能的,唯一的办法:还得逢低吸纳,摊低成本,最大限度地将自己持有的平均价能低于未来重组方的增发价,将未来缩股让渡后的实际持有价格尽可能地压下来。作为伴随主板而来的三板老投资者,如不肯舍弃三板或者认为输得不服,那只有此一条路!


未来老三板投资者的诉求依然十分艰巨:一条是依靠监管层,争取老三板的政策支持;另一条则是面对着退市公司的重组方和原大股东,争取中小股民利益的不被瓜分、不被侵蚀!而后一条道路将更加严峻和凶险!我们同样也要作好这样一个艰难的心理预期。

[ 此帖被xczfy在2010-08-07 16:24重新编辑 ]
wentaoyan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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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10-08-07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bdzwq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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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10-08-07   


反正两网股连门都没有,因为多数两网股都已经缩过股了。



wangqiaolian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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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10-08-07   
就算有居心叵测的人投向反对票
就算有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得人反对
也无法阻挡正义的进程
大家好,我是新年好
只要当地政府重视
基本面可以和三板公司看齐的光明都获得了新生
说明了什么问题
wangabraham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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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10-08-07   
这只是重整方案,完了还要股改,
非流通股让渡之后还是不能流通的。
作为SST光明的小股东,我是比较满意这个方案的。
毕竟当时SST新太我们都让渡了一些的。
bro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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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10-08-08   
光明和新太从咱们一个小散户的利益角度考虑还是很不错的,总比锦化的所有股东10转10让60%强吧, 相比较发现光明还是考虑到了小散的
xczfy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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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 2010-08-08   
作为退市公司,未来流通股东主要力争三个层面:一、保底权益诉求——争取“零让渡”(所持股数不减少);二、基本权益诉求——争取股改对价;三、较高权益诉求——争取“零缩股”+高价增发(至少不能低于市场价的80%)+低扩张(要防止1、2个亿的总股本恶搞到7、8个亿甚至10亿以上)。
糊涂虫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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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10-08-08   


三板与主板不同,所以,SST光明的案例只适用于流动性很强的主板市场,对于流动性很差的三板来说就很难适用。
市场的不同,投资者的性质的不同,就决定了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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