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8月12
日以书面通讯形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书
面通知董事9 人,实际已通知9 人,董事冷明权先生、车小波女士因出差在
外未能参加此次董事会,董事堪布多杰先生委托唐广敏先生代为表决。经审
议,与会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债务清偿协议的议案》;
2010 年6 月 1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南大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大唐集团)与公司签订《债务清偿协议》:依据1、大唐集团与武汉长
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武汉长城)债权转让协议,大唐集团20
万元*****武汉长城对公司的债权 8,573,224.17 元,即大唐集团持有公司债
权 8,573,224.17 元;2、公司自2005 年欠游晓林 18.7 万元未还,大唐集团
于2010 年2 月出资 18 万元代公司付清游晓林 18.7 万元欠款,公司与大唐
集团商定,在公司向大唐集团公司支付 38 万元后,双方之间的上述债权债
务即全部终结,此协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2、《关于召开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10 年 8 月28 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海口市文华路 18 号海南文华大酒店609 室
3、审议事项:《关于审议债务清偿协议的议案》(具体说明见以上董事
会议案)
4、出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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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截止2010 年 8 月2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和尚未办理股份托管的股东。股东
亦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登记事项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0 年 8 月26 日上午9:30~11:30、下
午3:00~5:00 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
信函的方式办理参会资格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股份转让帐户卡或证券帐户卡及登记截
止日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份转让帐户卡或证券
帐户卡及登记截止日有效持股凭证;
(3)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份转让帐户卡或证券帐户卡及登记截
止日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份转让帐户卡或证券帐户卡及登记截止日有效持股凭
证。
6、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 )本公司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海口市文华路文华大酒店 609 室
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瑞英 联系电话:0898-68532312
传 真:0898-6851006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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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0 一0 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南洋航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0 年 8 月28 日召开的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
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帐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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