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3楼自然规律于2010-08-27 19:13发表的 :老三板公司起死回生是不太现实的,老三板作为历史遗留问题,特事特办,流通股投资者就在政府的安排下换股吧,作为拆迁补偿
引用 引用第12楼股舞赢薪于2010-08-27 21:18发表的 : 对不作检讨、继续旅游式的卫权方式失望了,下周割肉卖掉南洋走人,我估计三板已被打入冷宫,不会有人在没有强大压力的情况下,费力不讨好地解决让前任脸红、让后人攻击、不救已不会掀起大的风浪的问题。 我观察,大家只是站在自己持股的角度考虑问题,而且没有勇气与胆量做出让证监会真正感到压力的事,而证监会很可能也看到了这个状况,因而完全可以对这种多年不改,说教式和诉苦式的上方搪塞和应付,他们根本就不会出什么针对老三板的解决措施。
引用 引用第11楼花花于2010-08-27 21:14发表的 : 一一归集起耒整理成书面材料,多是有才之人呀!
引用 引用第17楼chinaszy于2010-08-28 14:19发表的 : 这样是没用的!送材料,不去人,这种方式一直在做,有效果吗?大家的捐款就是用在上/访上的!!!
引用 引用第14楼股海拾贝于2010-08-28 11:14发表的 :支持 “退市公司返回主板,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不必为正,即参照主板*ST的复市的条件”仅此关键一条 三板问题可迎刃而解
引用 引用第20楼自然规律于2010-08-28 17:07发表的 :就提要监管,三板流通股东受到不公对待,至于怎么解决,那是证监会的事,我们没必要去操心。更何况就算我们提了,他们也不会听我们的。而我们提的,受到不公对待,不公平,那是他们必须要听的,也必须要想办法解决的。
引用 引用第7楼mnb于2010-08-27 20:52发表的 : 退市股东损失惨重,还要再割肉让渡?就算能再上市也可能是亏损的!不同意!
引用 引用第26楼小李于2010-08-29 08:43发表的 回 24楼(555) 的帖子 :针对监管问题,我会再次递交诉状,但按规定,此类诉讼由当地基层法院审理,基层法院比证监局行政级别低,法院有顾虑,不敢接 华山也准备了诉状,我们法律依据充分,主要是立案困难,即使立案,法院也会尽力拖延。 中国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口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