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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老三板投资者关于彻底解决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案》
hzxx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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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1-07   

《老三板投资者关于彻底解决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案》

管理提醒: 本帖被 王敏超 设置为精华(2010-11-08)

1、依据国务院第112号令和证.监会第29号、30号文件,尽快制订并公布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公司转板上市实施细则。
2、老三板公司转板上市的条件应比创业板更宽松更简便:只要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达到销售收入5000万元、净利润300万元、净资产0.5-1元,就应特批转板上市。
3、允许老三板公司通过向大股东定向增发的方式,购买或置换优质资产进行重组以优化公司经营能力,实现转板上市。
4、优先受理老三板公司上市申请报告并尽快指导其整改达标。对达标的老三板公司,在收到公司转板上市申请报告后的30天内,参照主板*ST公司停牌重组成功后恢复在主板挂牌的方式,予以特批直接转板上市,而不再走复杂的IPO程序。
5、对老三板公司中愿意通过IPO方式上市的,在收到公司上市申请报告后的30天内,送交发审委审批。发审委对老三板公司的IPO上市申请,应予以优先特批放行。
6、两网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应进行善后处理。两网8家公司的股票,已在三板市场挂牌交易9年,其交易主体早已是个人投资者,与深沪交易所的流通股票一样已是事实上的公众流通股,两网公司转板上市后,应准许原在三板市场交易的股票立即流通,且不再额外征税。
7、设法减轻老三板公司转板上市过程中的公关费用,减轻老三板公司申请转板上市过程中的经济负担。对于无力整改重组而最终破产的老三板公司,由公司所在省市从拟IPO上市公司每次拿出10%的新股按1:1分批分期换股方式,弥补投资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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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海拾贝 威望 +10 2010-11-08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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亓氏山人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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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11-08   
参照主板*ST公司停牌重组成功后恢复在主板挂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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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nk 威望 +10 2010-11-08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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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的光辉照亮三板.
股海拾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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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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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啊走,走啊走,依依离别家乡柳。披星戴月饮风露,苦海无边甘承受,人生贵在有追求,哪怕脚下路悠悠。走啊走,走啊走----
李玉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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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11-08   
引用
引用第2楼股海拾贝于2010-11-08 07:48发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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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2010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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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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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帖被wan2010在2010-11-08 09:43重新编辑 ]
梁爽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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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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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un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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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0-11-08   
相信党和人民政府
人民网>>领导人活动报道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相片下可留言
hzxx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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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10-11-10   
证监会应依据国务院第112号令和证.监会第29号、30号文件,尽快制订并公布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公司转板上市实施细则。
hzxx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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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10-11-10   
老三板问题的五问与五答:

张工  发表于: 10-30    


问:近来新三板媒体新闻如雷贯耳,老三板无声无息,老三板是否被边缘化?
答:不会,无论未来非公众公司的新三板公司向公众公司的老三板靠拢“理顺关系”,还是新三板成为多层次证券市场的独立基层,对老三板公司都是好事。对前一假设的好处大家容易理解,对后一种假设颇为担忧。其实不用担忧,老三板巢居证券市场一隅的事实形成九年多之久,法律地位十分明确,相当于有合法的“产权证”,等待政策性“动迁”吧!

问:新三板扩容了,老三板会失去壳资源价值吗?
答:老三板公司享有二笔“债权”:一笔未经股改,另一笔未曾清欠,大家可以算一算价值。

问:有人说两网是法人流通股或流通法人股,你怎么看?
答:两网是中国证券市场在九十年代初期开辟法人股转让的市场,供法人买卖法人股,后期允许个人买卖。该市场於1999年9月9日因"国庆来临""设备需要维修"为由而"暂时关闭",后来也没有恢复开市的说法,两网系到1999年9月9日寿终正寝,两网市场成为历史。
2001年7月16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俗称“三板”,2006年1月出现股份报价系统后,民间改称为“老三板”)开张,证监会安排原两网市场的九家公司公众持有的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上市,供持有身份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自由开户入市买卖。依据证券法,公司法及国务院有关文件界定,原两网公司已被证监会认定为公众股份有限公司,与退市公司具有完全相同的法律性质,仅管当初"分娩"在不一个"妇产科医院"。
去年五月起,投资者不止一次向证监会讲解了这个观点,部份官员有了认识。相信最终能完全统一在法律概念基础上的。

问:老三板问题光听到非文件表态,未见实标政策性动作,证监会不可靠怎么办?
答:老三板投资者代表自2007年7月起,与证监会有过十多次座谈,今年三月华夏时报对二月二十七日上海座谈有准确的记录,我们通过上海监管局传递了这份报导。八个月来证监会对此记录没有表示异议,承认了老三板的问题和解决的框架思路,有法律意义,这一点应当看到。关于解决的进度和力度全在於投资者觉醒程度。

问:有没有更好办法推动老三板问题解决?
答:有,在法律框架内強力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方法与形式很多,除了座谈,还包括依法诉讼,依法申请油行与琴坐等等,全都取决于投资者觉晤程度,

hzxx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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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10-11-10   
0909 :

原两网公司(降级被剥夺融资权连续交易流通权)自从2001年7月16日“代办股份转让市场”开张一开始,就已经让本国所有公民都可以自由买卖,不存在法人股性质。是国家法定的三板市场上市公司!只是非主板上市公司;
患难与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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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1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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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1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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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 201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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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表于: 2010-11-10   
引用
引用第9楼hzxx于2010-11-10 11:56发表的  :
原两网公司(降级被剥夺融资权连续交易流通权)自从2001年7月16日“代办股份转让市场”开张一开始,就已经让本国所有公民都可以自由买卖,不存在法人股性质。是国家法定的三板市场上市公司!只是非主板上市公司;

现在的奸官媒体舆论颠三倒四地涂鸦两网非上市,旨在推卸陷害错杀罪责!国务院112号文件怎么了?以江总书记李鹏总理为代表的第二代核心领导颜面何在?威信何在?何以容得买办垄断长期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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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caobeih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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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表于: 2010-11-11   
引用
引用第8楼hzxx于2010-11-10 11:54发表的  :
老三板问题的五问与五答:

张工  发表于: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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