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证监会在5个人的上限以内,其实去多少个人并不重要,关键是依照《*****条例》第二十二条向证监会索要“*****事项受理书面答复函”,否则,他们又会当我们不懂事处理。我们每次去证监会都要求证监会给个解决老三板问题的时间表,其实,解决老三板问题的时间表就在“*****事项受理书面答复函”(看*****条例33条)内,按照*****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们要求证监会出具“*****事项受理书面答复函”有据可依,是我们的基本权利,也是证监会*****接待工作的最基本工作。要求证监会出具“*****事项受理书面答复函”是上访的重点所在,因此,排除万难也应尽力争取,
细节决定成败,做好细节上的工作我们再也不能忽视了。我们向证监会索要“*****事项受理书面答复函”最有效的办法是带上一本《*****条例》,向证监会来一招“按图取物”,这样,证监会想给我们些不像样的东西就不好办了。就像下象棋一样,想要吃掉对方的“将”,
先设法把棋走活是必需的。 *****条例
第二十二条
*****人按照本条例规定直接向各级人民政府*****工作机构以外的行政机关提出的*****事项,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登记;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告知*****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人。但是,*****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此帖被三水股民在2010-11-17 08:42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