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福林:紧抓五方面工作 完善上市公司退出机制
2010年12月04日10:05腾讯财经我要评论(0) 字号:T|T
http://finance.qq.com/a/20101204/001384.htm图为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
“与法治同行—中国资本市场20周年法治建设回顾与展望”为主题的第一届“上证法治论坛”12月4日在京举行。
本次论坛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举办。腾讯财经全程图文直播。
中国证监会尚福林主席在论坛上表示,法治不一定是市场初期发展的前提条件,但却是市场成熟发展的必要条件。
尚福林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重点做好五大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法律制度建设,要立足与构建统一监管的全国性场外市场。二是要积极推动基金法律制度的修改和完善。三是抓紧制定完善期货交易市场的制度。四是不断健全上市公司监管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退出机制。五是推动建立专门的资本市场监管执法制度。
以下为尚福林的演讲实录:尚福林:我们在工作实践中深刻体会到,法治是推动资本市场改革的主导,是实现资本市场规范化运行的必然选择。市场越是发展,市场机制越是有效,交易安全和利益关系越是需要依靠法治。
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法治不一定是市场初期发展的前提条件,但却是市场成熟发展的必要条件。 尚福林:第一,法治是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的条件。资本市场的要素在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必须通过法治的方式,依靠法治的手段来实现。只有通过法治,才能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使得各种市场投资都可以依法公平参与到资本市场的投融资活动中来。只有通过法治,才能够保障市场交易活动的正常进行,对破坏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只有通过法治,明确政府监管市场的职责,才能减少行政管制,充分发挥市场内在规律的作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自身的创新能力。
尚福林:第二,法治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重要条件。创新是资本市场的动力资源,也是活力所在,创新离不开法治的规范和保障。市场创新在很大程度上是法治的创新,市场创新涉及到每一个产品,每一种交易方式,本身都保证权利、义务、责任的安排和分配,是一种或几种法律关系的集中体现。市场创新还往往涉及对市场利益的重新分配和调整,在推行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触动既有利益,需要法律在调整市场利益关系方面提供有利的制度保障。
尚福林:第三,法治是防范管理和化解系统性风险的治本之策。市场发展的实践证明,系统风险的本身与法律制度的设置缺陷相形相伴。系统性风险的防范首先有赖于单个产品的设计,单个业务安全,需要相关机构在设定产品,制定业务规则时,做到权利和义务关系清楚,权利和责任配制均衡,风险分担公平合理。系统性风险需要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及时将一些具有系统性重要性的金融机构产品和市场纳入监管范围。只有将系统性风险的防范、管理和化解纳入法制的轨道,才能不出现系统性风险。
尚福林:第四,法治是树立资本市场监管公信的根本保障。资本市场涉及的利益重大,而且涉及的利益十分直接。市场风险性、公正性备受关注。我国资本市场仍然处于加强阶段,市场机制发育不够健全,一些市场矛盾还难以由市场自身来解决。市场各方对监管机构的公开、公平、公正期盼要求很高。其实从全球看,这次金融危机以后,大家已经看到了,市场有失效的时候,当市场失效的时候,特别需要法律部门和监管部门共同去恢复这个市场。
尚福林:特别是在当今网络媒体高度发达的社会环境里面,任何的监管执法行为都可能引起社会的关注,监管公信的确立离不开法治,只有严格做到依法监管,监管公信,才能从根本做到。 尚福林: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立足于加强经济转变方式的全局要是,明确提出了加强多层次市场化建设,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例,积极发展债券市场,稳固发展场外交易市场和期货市场工作目标和任务,资本市场二十年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资本市场是法治的市场,法治对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引导、推动和保障作用。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各项任务,要求我们更加重视法律建设,在资本市场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更加善于运用法治的方法,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不断完善市场体系、产品业务、发行融资、并购重组、资产管理、监管执法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尚福林: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尚福林:一是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法律制度建设,要立足与构建统一监管的全国性场外市场。在扩大中关村园区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确立非上市公司监管法律制度,要以提高市场效率,发挥市场功能,保护持有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修订完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进一步完善债券发行方式,优化投资者结构,健全债券交易与结算,信用评级和监管体系。推动建设规格统一,互联互通的债券市场。要不断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法律制度。
尚福林:二是要积极推动基金法律制度的修改和完善。要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既要强化约束,加强监管,又要放松管制,促进创新的立法思路,配合立法机关全面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特别要适应私募基金发展的现实需要,借鉴国际监管经验,按照统一监管标准,防止监管套利的原则,建立适当的私募基金监管制度,为资产管理业务的协调发展创造条件。
尚福林:三是抓紧制定完善期货交易市场的制度。要认真总结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立足于期货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明确期货市场的法律定位,完善期货交易和期货风险监管制度,推动立法机关制定出台我国的期货条例。
尚福林:四是不断健全上市公司监管法律制度。积极推动致力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要立足于我国上市公司监管的需要,加强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监管,建立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要以提高并购质量和效率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并购重组的制度安排。要统筹研究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退出机制。
尚福林:五是推动建立专门的资本市场监管执法制度。要尊重监管执法的内在规律,科学总结监管机构有效执法监管职能和职权配制,要合理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的经验和做法,务实安排行政监管和司法监管有效衔接,探索建立符合资本市场监管需要的司法专门化制度。要抓紧制定出台证券期货刑事、民事和行政执法的专门司法政策文件,不断优化证券市场执法的环境。
尚福林:各位领导、各位来宾,随着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市场创新的日益活跃,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必然会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有效解决问题,应对挑战,需要法学界、法律界和证券期货业界的共同努力,
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勇于推动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勇于为资本市场法治进一步贡献智慧和力量。 尚福林:最后,预祝上证法治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