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网”系统是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并承认的合法证券市场,有许多证据能证明:
]其一:1993年国务院112号令明确规定了“两网”是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在其挂牌的公司都是上市公司
其二:1993年时任国家主席的江泽民同志亲自视察了NET系统并会见了该系统负责人,并详细了解该系统的运行情况。试问国家主席难道会视察一个非法市场吗?这充分说明两网系统只能是合法市场。
其三:批准“两网”的国家体改委和人民银行隶属于国务院,从实际意义上讲,代表国务院行使权利。“两网”从一成立就面向全国,电脑联网交易,而“两所”一开始只是自由交易的柜台小店。从某种意义上讲“两网”比“两所”起步更高,更合法。
其四:1993年国家税务总局对合法证券交易市场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其中也包括“两网”。
其五:从证监会一成立,”两网“系统就在其监管下,从93年的暂停新股上市到99年的暂停交易都足以说明。
其六:初次上访时证监会的工作人员在口口声声说“两网”是非法市场,到后几次去上访,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再也不敢提“非法”二字了。
综上所述,根据大量证据和事实,充分说明“两网”系统是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并明文规定的合法市场,是国家主席都认可的全国人民都知道的。可是不知什么原因,却被证监会以“国庆彩排,交通管制”以及“设备维修”名义,变相关闭,至今已有十一年之久。制造了震惊全国,甚至世界的大冤案。是合法的上市公司变成了非法上市的冤公司,它们因此不能增发,配股和再融资,生产经营遭到了极大的困难,有的已经快要破产。使股民合法流通的股票变成了定期转让的股票,股价大幅缩水,使投资者在物质和精神上遭受了极大损失和伤害。有多少投资者因此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有的甚至含冤而死。这样的做法与国家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宗旨是格格不入的,甚至是背道而驰的。尽管冤屈,广大股民还是保持了极大的容忍,并没有做出任何出格的事情,而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多次上访,要求平反冤案。而证监会的官员们却把投资者的善良和容忍当作软弱可欺,推诿扯皮,还拿“29号30号文件”忽悠和欺骗投资者。请问这么多年了,你们对两个文件都落实了什么?难道你们非要逼这些冤公司和冤股民们都行动起来,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才能有所触动吗?
股票要上市,要流通,股民要生活,要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