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主题 : 谨防踏入味全的误区
糊涂虫 离线
级别: 特级荣誉会员

UID: 7806
精华: 25
发帖: 1915
在线时间: 4767(时)
注册时间: 2007-09-10
最后登录: 2020-09-17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7   

谨防踏入味全的误区

管理提醒: 本帖被 山高路险 设置为精华(2010-12-27)

1、“解决问题”。

我们一直都在提要证监会“解决问题”,但是,我们想象中的“解决问题”和证监会思想中的“解决问题”,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证监会的“解决问题”,主要是如何化解矛盾,给问题划句号的问题;我们认为的“解决问题”,除了化解矛盾之外,则还包涵着我们对(合法)利益上的诉求,所以,“解决问题”对我们来说只能是一个原则,一个旗子,不是我们的真实的目的和最终目的。例如,两网投资者要求的“解决问题”,是依法承认两网公司上市公司的合法身份,并给予因拖延时间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定的补偿;证监会的“解决问题”就是怎么把两网历史遗留问题融化进老三板,从而在场外市场建设中逐步消化掉,使两网历史遗留问题不再成为问题。

2、股改。

股改同样也是一面旗子,但也不应该成为我们的目的。要知道,老三板的股改和主板市场上的股改由于环境的不一样,大股东的地位不一样,股改的结果肯定也是不一样的。在主板,由于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之间有着巨大的差价,“兑价”对于流通股来说是实实在在的权益,在三板,由于大股东到解禁期有随时溜走的可能,这种“兑价”的权益则要大打折扣了,流通股渴望通过股改清欠重组实现转板的希望,恐怕就要落空了。


因此:两网股的味全落脚点应该放在“补偿”上,因为补偿里面包含着“解决问题”,而“解决问题”则不见得包含着补偿;退市股的味全重点则要放在“清欠”上,因为“股改”不能完全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而“清欠”则可以很好的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3条评分记录
400051 威望 +10 2010-12-27
george_n 威望 +10 2010-12-27 智慧的火花!
霰瓣孤悯 威望 +20 2010-12-27 启发思路的好帖!
隐藏评分记录
小李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10238
精华: 47
发帖: 2299
在线时间: 4068(时)
注册时间: 2007-10-17
最后登录: 2019-11-16
沙发  发表于: 2010-12-27   
支持
99年2网系统因“国庆彩排”“设备检修”,“暂停交易”。不知彩排完了没?造谣的坏蛋抓起来没?
2133 离线
级别: 荣誉会员
UID: 14135
精华: 1
发帖: 818
在线时间: 6171(时)
注册时间: 2008-05-09
最后登录: 2012-08-29
板凳  发表于: 2010-12-27   
有理
梁爽 离线
级别: 铜牌会员
UID: 18706
精华: 0
发帖: 1272
在线时间: 2794(时)
注册时间: 2009-06-29
最后登录: 2014-07-22
地板  发表于: 2010-12-27   
谨防谨防谨防
zhang-qiming 离线
级别: 特级荣誉会员

UID: 9974
精华: 7
发帖: 1568
在线时间: 3847(时)
注册时间: 2007-10-06
最后登录: 2015-03-26
4楼  发表于: 2010-12-27   
没错。。。
糊涂虫 离线
级别: 特级荣誉会员

UID: 7806
精华: 25
发帖: 1915
在线时间: 4767(时)
注册时间: 2007-09-10
最后登录: 2020-09-17
5楼  发表于: 2010-12-27   


说得再直白一点:
证监会的“解决问题”就是把老三板彻底消灭掉,今后别再烦他们;
我们的“解决问题”就是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使我们的投资不受损失,或者少受损失,最好还能不亏损盈点儿利。


叮咚 离线
级别: 特级荣誉会员
UID: 22078
精华: 5
发帖: 1204
在线时间: 2547(时)
注册时间: 2009-09-03
最后登录: 2015-02-03
6楼  发表于: 2010-12-27   
支持   有理
0909 离线
级别: 特级荣誉会员

UID: 39
精华: 37
发帖: 13290
在线时间: 6325(时)
注册时间: 2006-12-05
最后登录: 2020-02-04
7楼  发表于: 2010-12-27   
回 5楼(糊涂虫) 的帖子
ZJH一心一意欲把老三板办成毁尸灭迹的掩埋场..............
xiaocaobeihei
qwe987123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21700
精华: 35
发帖: 1879
在线时间: 1282(时)
注册时间: 2009-08-27
最后登录: 2016-11-14
8楼  发表于: 2010-12-27   
糊涂虫同志说的对
jay-hzf 离线
级别: 铜牌会员
UID: 64216
精华: 5
发帖: 1222
在线时间: 828(时)
注册时间: 2010-11-11
最后登录: 2013-06-15
9楼  发表于: 2010-12-27   
回 7楼(0909) 的帖子
一针见血!精辟!
花火 离线
级别: 铜牌会员
UID: 76
精华: 13
发帖: 1045
在线时间: 25(时)
注册时间: 2006-12-10
最后登录: 2016-05-05
10楼  发表于: 2010-12-29   
描述
快速回复

如果您提交过一次失败了,可以用”恢复数据”来恢复帖子内容
按"Ctrl+Enter"直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