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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与亲友共进晚餐
njzlshw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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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楼  发表于: 2011-04-09   
谢谢两位老人,辛苦了
gml---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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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楼  发表于: 2011-04-09   
引用
引用第50楼sanmu1973于2011-04-08 23:30发表的  :
从带动领导的部门来看,现在问题还在*****部门,如果是业务部门带队,说明问题才进入实质阶段

ok
...
051051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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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楼  发表于: 2011-04-09   
花花大姐又要带人上京*****的,好象是情况不太好的。
atmgzy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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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楼  发表于: 2011-04-10   
曾主任代表证监会到底说了些什么不着四六的话?
百年魔怪舞翩跹!
zqc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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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楼  发表于: 2011-04-10   
喝酒能误事啊,千万保持清醒头脑,这次曾兄下来又是搞火力侦察的。
太阳雨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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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楼  发表于: 2011-04-10   
因为社会太稳定,所以针尖会不需要解决任何问题。真绝!!!
hstcz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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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楼  发表于: 2011-04-10   
回 61楼(gml---3)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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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工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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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楼  发表于: 2011-04-11   
110407共进晚餐,大家共同营造活泼轻松的气氛,但有些话题是很严肃的。

我讲的看法有:

曾主任说,他日常接待投资者众多,从不离开证监会*****接待室。对老三板投资者的诉求,他专程从北京来到上海己经有三次,每次都报请会领导审批的,说明中国证监会对老三板问题的关心,对维护证券市场或社会稳定的关心。在此深表感谢。

1、三板市场十年缺失法定监管者,这是中国证监会违法行政行为,解决这个问题不需要时间表;

2、三板市场是“现阶段我国合法的证券场所”三个中的一个,对此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已经形成了共识,并有公开发表的文件为证.
但是你们十年来没有依法赋予这个证券交易场所应有的基本功能:“资源优化配置”、价值发现、资产重组规则、融资兼并规章等等。什么是“资源优化配置”?由市场力量使好的更好,差的变好,生病的得到治疗等等。沪深两所一建立就设有此功能,但是三板没有。三板公司并没有被清出证券市场,它们虽然暂时终止了交易所市场的挂牌,却没有被清退至证券交易场所以外,被“终止”没被“开除”,只是去了三板证券市场上市交易。可以比方成“留级生”,没有被开除“校籍”(喻指没有清出证券市场)。“留级生”应当享有继续得到“学校育人”功能,享受“学校”应有的教育条件。可是如今没有,那是这是中国证监会的责任!证券法规定你们八项职责中首要一职,但在三板没有做,认识不足,不作为,有偏见甚至歧视。解决这个问题目前不再需要时间表,投资者给了你们十年时间,只要放下权力的傲慢,认真学法执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真正落实到实处,没有过不了的坎、解决不了的问题。;

3、三板公司重组问题既有地方政府的责任,也有证监会的责任。不能混为一谈,不能相互推诿扯皮。证监会的问题归证监会解决,地方政府的责任归地方政府承担。依法上岗监管、赋予证券市场基本功能、制定对应规则与制度是你们的法定责任,你们做好了,我们决不再来找你们。而属于地方政府的问题,我们会去找地方政府的,上海投资者找过金融办、国资办、市政府*****办。地方政府希望你们证监会能给解决退市公司的遗留问题有明确说法,如果存心诚意允许公司“活”,则请你们给他们一个明确的态度,制定一个清晰明白的标准。上海政府表示有钱有资源,但证监会有了明确政策后,地方政府才能有所作为;

 4、解决老三板问题并不复杂,全世界证券市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仅有51家,其中两网8家,退市43家,总共51家的历史问题好解决,关键是证监会的认识问题。(详细阐述了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非上市非公众公司与证券市场外的未上市公众公司、未上市非公众公司的法定含意与现状,特别提醒在座亲友们,本人所讲的都是依据法律、法规、国务院文件和证监会文件规章、领导讲话以及证券业协会公开文件)。
目前,你们认为新三板是国家当前战略,高度重视,我告诉在座各位80后官员,老三板公司当初上市更是国家处於关键时期的国家战略:涉及国民经济生死存亡的经济体制转型战略,当时计划经济走到了尽头,需要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为此,三板投资者作出了牺牲,他们是真正的爱国投资者。没有过去战略的实现,就没有今天的战略,也就没有在座年轻官员们充满美好憧情的今天,此时你们不能忘记前辈投资者,更不能过河拆桥。 忘记过去就是背叛!

5、“再上市”不就是转板吗?这个提法出现在2004年2月5日文件中,文件明确了原则,指定三个单位拟定相应规章制度,六年了进展如何?为什么不督办?这个文件就四个问题表明了你们态度,股份转让、投资者权益保护、公司重组和再上市。基本态度是一退了之,只字不提市场监管,一切推给地方政府。虽然表示可以重组,却不给予相关的政策,表示可以“再上市”并指名三个单位制定相关的细则,却至今不督办、不检查与落实,成了空头支票。2006年1月1日实施修订的证券法和公司法后,理应遵循国务院文件精神和指名道姓要求,请你们清理以往文件,对不符合的条款作修正。可是五年来你们没人做,因此你们中间有的人还是停留在2004年的认识上,错了五年。我们反映了四年,难道这些人还要固执己见,以权代法吗?

6、自07年7月上京起,我们理性地依法反映,所有意见与建议合情合理合法,四年来我们做到理智、於法到位,但是我们没有看到效果。请你们不要逼投资者使用大的力量,更大的力量来唤醒不作为。法律允许投资者可以申请游行*****,可以依法50人以上向上一层次上访,也可以去香港,依照香港的法律规定,严重抗议史美伦当年推出不良规则伤害了大陆百万投资者!投资者将严守就事论事,决不与政治挂钩的原则,所以不怕有人裁赃,有人应当会认识不作为的后果。

(先急草以上这些,有空再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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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贡献值 +10 2011-04-11 正义的力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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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楼  发表于: 2011-04-12   
使用大的力量,更大的力量来唤醒不作为。
苦民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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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楼  发表于: 2011-04-13   
引用
引用第6楼qyan168于2011-04-08 00:29发表的  :
多谢为正 义和公 平而努力奋争的老人们!维 权精英们!苦 难 同 胞 们!

张工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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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楼  发表于: 2011-04-14   
接67楼“110407共进晚餐,大家共同营造活泼轻松的气氛,但有些话题是很严肃的”。

我讲的看法有: 续  (排列号不表示发言前后的次序)

7,刚才贾先生说三板可以破产重整,我想问:重组可以吗?不是所有公司都符合破产法,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程序的,不可能申请破产重整的公司怎么办?贾先生,您阅读过证监会2004年2月5日关于“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过吗?哦,2008年!好的。这个文件第三点中明确表明证监会是允许退市公司重组的,“三、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进行资产重组的问题 (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可以采取购买、出售资产,剥离债务或股份置换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公司无论是通过重组实现发展,还是简单维持低水平存续,均应当在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支持、指导、监督下依法进行。(二)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进行资产重组,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那么,我要问重组时应遵守的法律法规是否包括中国证监会己经公布的规定,参照主板政策?你们能否回答?我问过协会贾忠磊,现在是场外工作委员会付主任,这次没来上海,他说还没这个说法。文件说“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可以采取购买、出售资产,剥离债务或股份置换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购买资产要钱,必然涉及从市场融资,我们要问老三板公司可以增发股份进行融资吗?贾处长曾说目前没政策,增发融资购买优质资产是证券市场内最普通最可行的途径,你们不给。这就说2004年这个文件,难听地讲,是不是你们只是为了推行退市制度,以空话忽悠地方政府、退市公司和我们投资者!
如果没有忽悠,那么请证监会明确三板公司重组的相关举措,最起码的可参照主板相关规则或制度。只要真正尽到你们的责任,明确政策,符合实际,并切实可行,再有问题我们找地方政府去!

8,“指导意见”第五点表示允许“终止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再次上市”就是说退市公司允许达标转板。证监会有这样原则性的基本态度还是好的。但是现在回头总结,为什么十年来几十家退市公司中没有一家申请转板再上市呢?是退市公司没有欲望吗?几年来,你们在我们面前总是把问题推给地方政府不作为,退市公司不努力。我们经过深入调查并非如此,上海金融办、国资办和市政*****办我们都拜访过,他们说三板市场缺失政策,没有明确政策,我们地方政府怎么做呢?我走访了二十一家三板公司(包括四家两网),退市公司老总们对我说,光有框架原则,没有实施规则具体措施,我们看不到方向,摸不到路径。我们注意到主板有一百多家重亏公司,其业绩并不比退市公司好到哪里,有的问题更多,例如华源股份,欠债30亿,严重资不抵债,相当於4家三板公司总和,它能活,而三板公司不能活,为什么?告诉在坐的各位80官员,*****有一条极其宝贵的经验“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三板生命体奄奄一息就是因为缺失“政策和策略”,这是你们的责任,你们能给主板而不给三板。2005年12月31日前,你们不给,有歧视,我还能理解,步入新公司法和证券法2006年元月1日起实施,你们和协会发文首次明确承认三板与主板构成现阶段我国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你们仍然不给,我们不能理解。
文件第四点后面(五)说,“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再次上市申请时,其股份转让代办服务无须暂停。证券交易所予以核准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时,代办转让服务自动停止;不予核准的,代办转让服务继续进行。具体操作细则和管理规则,由证券交易所会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请问为什么六年不制定,证监会督办了没有?

9, 今天说得多了一点,想说给在座的青年官员听的,不是以老卖老,七十"古来稀",“七十而随心所欲”,发自心腑,你们很幸福,有光明前途,你们赶上了好年代。但是你们要注意,别在官位膨胀官气、滋生傲慢,别漠视老百姓的利益。我“狂妄”一下,我走的桥也许比年轻人走的路要多,因此我要告诉你们,你们证监会在推行退市制度方面犯了错!被我们抓住辫子,当初你们不就是为了推行退市政策,抓住业绩亏损等把柄,把四十多家上市公司一退了之吗?现在我抓住了你们的错,成了我的把柄:一错,2001年你们发了文,向市场指出证券市场上普遍存在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违规犯法担保等问题,信誓旦旦表示要采取有力措施,解决这个问题,后来又逐年发文,力度加大。但是你们并没有解决当时还在主板的几十家后来退市公司被“占用资金”,被“违规担保”,从而剥夺了退市公司享受清欠这个温暖政策的权利,剥夺中小投资者们原本可以享受清欠好处的权利。我们本来掏钱纳费请了你们监管,反而把我们与上市公司绑架起来,被你们一古脑丢进了“拉圾场”。我们要向你们索赔。二错,2005年开始,你们推行“股改”,所有在主板的上市公司都应当享有“股改”的权利,这个权利不是你们给的,是党中央国务院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你们只是依照组织原则,贯彻执行国务院的文件精神,这个文件就是国九条,发展资本市场若干意见。但是2005年开始股改中,你们不股改强行退市25家上市公司,很明显,你们考虑不周,剥夺了25家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利。你们的二错,严重伤害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伤害周期较长,你们应当尽快补课,把口口声声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的宗旨在三板切切实实落实一回。


10,你们说鞍山一工不是掏空,而是欠债27亿被连累的,你们做了调查。曾主任,我也做了调查,去年四月那天,我到了鞍山,冒雨去了鞍山一工和鞍山合成,和工人们聊天,我对其现状非常非常痛心,不知你感觉如何?我想如果它现在仍在主板,享受党的阳光和雨露的滋润,它将会是一个多么令世人瞩目的大型国企呀。我认为掏空有多种模式,当年国民经济并轨转型期国家战略是证券市场为国企解困转轨服务!你们实行额度分配、两级审批制,当地将七家亏损企业捆绑寄生在一工身上上市,这也是一种掏空。包装上市,掏空退市,不清欠不解保不股改而一退了之,侵害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应当采取一切举措予以救济和合理补偿!

(待续)

晚餐后到家里,思想高度集中解除后疲惫极了,过后想回忆自己说的话,竟想不起来了,现在才慢慢回忆起来,年令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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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威望 +10 2011-04-14 直击证监会不作为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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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320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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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楼  发表于: 2011-04-14   

2004年这个文件,难听地说,你们只是为了推行退市制度,以空话忽悠地方政府、退市公司和我们投资者!”







最倒霉是我们投资者!我们应该聘请律师告证监会不作为,寻求法律的保护。

老张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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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楼  发表于: 2011-04-14   
有理有据,说得太好了!支持华老
sunnyone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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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楼  发表于: 2011-04-14   
官们是不可能自己打自己嘴巴,这就是“文件”说老三板可以重组而实际上不让重组只能走破产重整的原因。搞破产重整让官们很有面子。由此可见,官们用拖延的方法对待老三板还将一直继续,直到把老三板拖死为止。
jhl95516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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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楼  发表于: 2011-04-14   
跟证件会这帮---没话说,也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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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楼  发表于: 2011-04-14   
公开谋害两网!
蓄意不作为退市股再上市!
xiaocaobeihei
090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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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楼  发表于: 2011-04-14   
公开迫害两网!
恣意不作为退市股再上市!
[ 此帖被0909在2011-04-14 16:36重新编辑 ]
xiaocaobeihei
股海拾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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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楼  发表于: 2011-04-14   
引用
引用第70楼张工于2011-04-14 12:34发表的 :
接67楼“110407共进晚餐,大家共同营造活泼轻松的气氛,但有些话题是很严肃的”。

我讲的看法有: 续  (排列号不表示发言前后的次序)

7,刚才贾先生说三板可以破产重整,我想问:重组可以吗?不是所有公司都符合破产法,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程序的,不可能申请破产重整的公司怎么办?贾先生,您阅读过证监会2004年2月5日关于“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过吗?哦,2008年!好的。这个文件第三点中明确表明证监会是允许退市公司重组的,“三、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进行资产重组的问题 (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可以采取购买、出售资产,剥离债务或股份置换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公司无论是通过重组实现发展,还是简单维持低水平存续,均应当在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支持、指导、监督下依法进行。(二)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进行资产重组,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那么,我要问重组时应遵守的法律法规是否包括中国证监会己经公布的规定,参照主板政策?你们能否回答?我问过协会贾忠磊,现在是场外工作委员会付主任,这次没来上海,他说还没这个说法。文件说“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可以采取购买、出售资产,剥离债务或股份置换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购买资产要钱,必然涉及从市场融资,我们要问老三板公司可以增发股份进行融资吗?贾处长曾说目前没政策,增发融资购买优质资产是证券市场内最普通最可行的途径,你们不给。这就说2004年这个文件,难听地讲,是不是你们只是为了推行退市制度,以空话忽悠地方政府、退市公司和我们投资者!
.......

华山都说到点子上了!  谢谢华老!
走啊走,走啊走,依依离别家乡柳。披星戴月饮风露,苦海无边甘承受,人生贵在有追求,哪怕脚下路悠悠。走啊走,走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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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楼  发表于: 2011-04-14   
引用
引用第70楼张工于2011-04-14 12:34发表的  :
,我要问重组时应遵守的法律法规是否包括中国证监会己经公布的规定,参照主板政策?你们能否回答?我问过协会贾忠磊,现在是场外工作委员会付主任,这次没来上海,他说还没这个说法。文件说“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可以采取购买、出售资产,剥离债务或股份置换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购买资产要钱,必然涉及从市场融资,我们要问老三板公司可以增发股份进行融资吗?贾处长曾说目前没政策,增发融资购买优质资产是证券市场内最普通最可行的途径,你们不给。这就说2004年这个文件,难听地讲,是不是你们只是为了推行退市制度,以空话忽悠地方政府、退市公司和我们投资者!
.......

支持华老  辛苦了
不管何因何事何策,必须紧握手中冥股
股海拾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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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楼  发表于: 2011-04-14   
三板人维 权史应该载入史册
[ 此帖被股海拾贝在2011-04-14 16:42重新编辑 ]
走啊走,走啊走,依依离别家乡柳。披星戴月饮风露,苦海无边甘承受,人生贵在有追求,哪怕脚下路悠悠。走啊走,走啊走----
george_n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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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楼  发表于: 2011-04-14   
华老:老人家,我向您致敬!请您多多保重!
okay2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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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楼  发表于: 2011-04-14   
乌拉!
华山再现了老布尔什维克的风采!!
是老*****员的缩影!!!
看了电视中杨善洲的事迹,
回想老一辈革命家的高尚情操,
我们理想中的国度应该是怎样的?
                 ——————
同志们!为了新中国
                 ——————前进!!!
大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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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楼  发表于: 2011-04-14   
依据非流通低价发行的大股东掏空公司亏损程度的大小约束溢价发行的流通股东的交易方式以打压股价降低股改对价形成的大股东愿意还钱就还钱不愿意还钱就不还钱的也就不归证监会监管了的绝版

月落乌啼总是千年的风霜

掏空也就不归证监会监管
65865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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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楼  发表于: 2011-04-14   
(9, 今天说得多了一点,想说给在座的青年官员听的,不是以老卖老,七十"古来稀",“七十而随心所欲”,发自心腑,你们很幸福,有光明前途,你们赶上了好年代。但是你们要注意,别在官位膨胀官气、滋生傲慢,别漠视老百姓的利益。我“狂妄”一下,我走的桥也许比年轻人走的路要多,因此我要告诉你们,你们证监会在推行退市制度方面犯了错!被我们抓住辫子,当初你们不就是为了推行退市政策,抓住业绩亏损等把柄,把四十多家上市公司一退了之吗?现在我抓住了你们的错,成了我的把柄:一错,2001年你们发了文,向市场指出证券市场上普遍存在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违规犯法担保等问题,信誓旦旦表示要采取有力措施,解决这个问题,后来又逐年发文,力度加大。但是你们并没有解决当时还在主板的几十家后来退市公司被“占用资金”,被“违规担保”,从而剥夺了退市公司享受清欠这个温暖政策的权利,剥夺中小投资者们原本可以享受清欠好处的权利。我们本来掏钱纳费请了你们监管,反而把我们与上市公司绑架起来,被你们一古脑丢进了“拉圾场”。我们要向你们索赔。二错,2005年开始,你们推行“股改”,所有在主板的上市公司都应当享有“股改”的权利,这个权利不是你们给的,是党中央国务院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你们只是依照组织原则,贯彻执行国务院的文件精神,这个文件就是国九条,发展资本市若干意见。但是2005年开始股改三年中,你们不股改强行退市25家上市公司(补充:这些公司都是在老的证券发行体制下上市的,受到伤害更明显,06年退市的一些公司也没有股改,也应享有股改的权利),很明显,你们考虑不周,剥夺了25家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利。你们的二错,严重伤害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伤害周期较长,你们应当尽快补课,把口口声声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的宗旨在三板切切实实落实一回。 )

真正精辟、义正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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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楼  发表于: 201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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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72楼老张于2011-04-14 13:39发表的 :
有理有据,说得太好了!支持华老

haitengfei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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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楼  发表于: 201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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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82楼717171于2011-04-14 21:34发表的 :



65865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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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楼  发表于: 2011-04-14   
1\但是你们并没有解决当时还在主板的几十家后来退市公司被“占用资金”,被“违规担保”
2\你们不股改强行退市25家上市公司

义正词严!!!
农夫山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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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楼  发表于: 2011-04-15   
好文!
xinglianshou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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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楼  发表于: 2011-04-15   
说的好极了,整理一下在媒体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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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楼  发表于: 2011-04-15   
一错,2001年你们发了文,向市场指出证券市场上普遍存在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违规犯法担保等问题,信誓旦旦表示要采取有力措施,解决这个问题,后来又逐年发文,力度加大。但是你们并没有解决当时还在主板的几十家后来退市公司被“占用资金”,被“违规担保”,从而剥夺了退市公司享受清欠这个温暖政策的权利,剥夺中小投资者们原本可以享受清欠好处的权利。我们本来掏钱纳费请了你们监管,反而把我们与上市公司绑架起来,被你们一古脑丢进了“拉圾场”。我们要向你们索赔。二错,2005年开始,你们推行“股改”,所有在主板的上市公司都应当享有“股改”的权利,这个权利不是你们给的,是党中央国务院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你们只是依照组织原则,贯彻执行国务院的文件精神,这个文件就是国九条,发展资本市若干意见。但是2005年开始股改三年中,你们不股改强行退市25家上市公司(补充:这些公司都是在老的证券发行体制下上市的,受到伤害更明显,06年退市的一些公司也没有股改,也应享有股改的权利),很明显,你们考虑不周,剥夺了25家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利。你们的二错,严重伤害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伤害周期较长,你们应当尽快补课,把口口声声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的宗旨在三板切切实实落实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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