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不能按时披露2010年年度报告及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股份转让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及《股份转让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公司应在2011年4
月31日前披露2010年年度报告及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由于本公司审
计工作未能如期完成,现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披露2010 年年度报告
及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预计披露日期为2011年5月31日前。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