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给生态破产重整管理人打通电话,债权人表决了2次 都没通过
债权人没通过不代表重整没通过,我想法院应可以强判,东北已有先例
破产法规定债权人破产重整所得大于清算的,法院应支持重整
当然这等于将其他三板公司破产重整的路堵了一半
这条路已经很难走了
因为三板公司基本都没有什么资产了,偿债比例肯定很低,债权人都有意见
三板应该走换股的路,把债权人直接甩开
我昨天问的是大股东让渡90%,流通股东30%,但股吧有人说是流通股东是35%,我猜可能是第2次表决做了更改。
[ 此帖被小李在2011-05-26 13:17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