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楼主张工于2011-07-09 21:59发表的 关于不予立案之后续… :十五名投资者6月30日向上海市一中院递交诉讼状,状告上交所不作为,被一中院以*****回复形式,告之不受理后,今晚讨论决定,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反映。如高院持同样态度,则再向上海市政法委反映。如仍得不到合理解决,则向上海市公安局申请游 行示 威静 坐,主张合法权利!
引用 引用第17楼太阳雨于2011-07-10 10:54发表的 :170万三板股民感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