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如何严惩参与高利贷的官员?据目前曝光的数据显示:80%的高利贷出资方是政府官员。这是对整个官场的一种讽刺,高利贷明显是一种违法行,官员为什么知法犯法?为什么却是政府官员成为主体方呢?他们的钱来自何处?按收入体系分析,官员的收入是不足以累积如此多的财富,他们的钱是出自于腐败所得还是出自于国有银行?或者是其它途径?这些问题是老百姓非常关心的问题,中国要反腐败,首先就是要从官员入手,现在不查这些参与违法活动的官员,反倒在听取他们的“汇报”之后,反过来救他们,何理之有?让这些参与高利贷的官员因违法行为下岗是彰显制度威严必须之举,让参与的官员因违法倾家荡产是政府法规所定,让情节恶劣的官员坐牢是国法使然,怂恿官员违法犯罪将给整个社会一个非常可怕的讯号效应——罪不责众,罪不责私、罪不责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