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领导:
云大科技在退市后进行股改换股上市,开创了退市公司股改之先河,虽没来三板,但是退市公司的身份是相同的,有极强的借鉴意义!
以下是云大科技股票终止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7年5月25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证上字[2007]114号),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A股股票(简称:S*ST云大,股票代码:600181)于2007年6月1日起终止上市。 (二)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鉴于本公司连续四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14.3.6条和第14.3.12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07年6月1日起终止本公司股票上市。 (三)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根据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云大科技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不再进行股份转让代办活动的提案》,在云大科技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后,不再进行股份转让代办活动,现已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的主要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医路59号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薇佳 电话:0871-8350105,8315883 邮编:650106 特此公告。 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5日
太平洋上市公告显示
公告书表示,此次太平洋证券定向增资、参与云大科技股权分置改革、重组上市是一个完整方案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云南省人民政府提出的方案为,太平洋证券定向增资股东,通过向云大科技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差别派送太平洋证券换股权,完成云大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换股后,云大科技股东转换为太平洋证券股东,太平洋证券申请上市,从而最大限度降低了云大科技股东特别是流通股股东的损失。云大科技于2007年4月30日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改方案,并于5月25日实施了股改方案,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分别以8:1和4:1的比例与太平洋证券换股股东进行换股。共有28,975名云大科技股东与太平洋证券定向增资股东进行了换股,成为太平洋证券股东;其所持云大科技股份(包含行使现金申报后由第三方持有的股份)共317,058,144股换为太平洋证券股份共60,632,267股。云大科技股改方案实施时,不同意换股的流通股股东被赋予2元/股的现金选择权,即选择换股的流通股股东的机会成本为每股2元,按4∶1的换股比例,这部分股东所持太平洋证券股权的机会成本为每股2×4=8(元)。原云大科技由于连续四年亏损,现已被终止上市。云大科技如以现有资产偿还所欠银行债务,银行债权本金的偿付率只有20%左右。为此,在云南省人民政府的主导下,公司发起人股东和换股股东在没有任何法定义务偿付或补偿云大科技债权银行的情况下,同意向第三方赠与不超过1.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解决云大科技所欠银行的债务。通过太平洋证券股东对云大科技债权银行的赠与安排及云大科技和云大科技债权银行达成和解的谅解备忘录,云大科技债权银行总体的债务清偿率达到了50%以上。
云大科技的股改的重大意义是制度的创新!走了一个退市公司股改恢复上市的新路!是
退市公司股改和恢复上市的重大突破,这不就是我们三板投资者要的创新的政策吗?!只要证监会就此方式出台行政法规,使之常规化,制度化,这就是我们三板投资者的要求!三板市场不应该是退市公司恢复上市的障碍,请求证监会尽快出台退市公司的股改政策,我们等的太久太久了!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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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
2009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