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川国际流通股股东致省国资委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四川省国资委赵爱明主任:你好!
我们是中川国际的流通股股民,代表二万多名深受灾难的股票投资者给您反映情况,希望尽快能彻底解决 “中川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完成重组转板上市。
2012年6月28日,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同时发布了《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下称沪市方案)和《关于改进和完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下称深市方案)。
沪市方案的第六条:建立重新上市制度。上市公司的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的终止上市情形已消除,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重新上市:(一)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 (二)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以上; (三)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四)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2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五)在申请重新上市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且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须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借壳上市条件;(六)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数; (七)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八)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九)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运作规范、无重大内控缺陷; (十)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不配合退市相关工作的,本所自其股票终止上市后3年内不受理其重新上市的申请。 重新上市的申请由本所上市委员会审核,本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决定。 公司股票重新上市后,应在本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一定期间。
此外,在2012年6月15日,证监会就《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发布征求意见稿(适用并包含已退市41家公司),其中第五章中有关于定向发行等系列政策,这些政策的连续出台,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而退市的公司也可以通过重组或定向增发得以解决。
这一系列政策的推出,应验了2012年3月“两会”期间证监会负责人在人民网回复投资者“老三板股票何时能有机会股改和转板”的两会热点问题时的明确回答:由于原老三板退市公司情况特殊复杂,相关政策正在陆续研究,对于历史遗留问题我们都采取不回避的态度,在发展中会逐步得到解决,采取转板机制非常合理,关键在于具备一定的条件。
老三板这个历史遗留问题主要是由于上市公司在包装上市后被大股东掏空资金继连续亏损而退市所造成。这个历史遗留问题,已经引起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深切关注。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有关负责人:当一家上市公司因非宏观因素非经营性因素导致退市,国家有义务重组和恢复上市。反之,由国家要买单是不切实际的。目前已有400027生态(原蓝田股份)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成立破产清算领导小组,正式进入破产重整。400036环保,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成立破产重整领导小组。鞍山市国资委2012年的工作计划中,明确重组旗下的退市公司400021鞍一工,400031鞍合成。 贵国资委旗下的“中川国际”作为四川省第一家上市公司,先在乌干达援外中遭遇滑铁卢,后因副省长李达昌的引狼入室,进行虚假重组,结果被河南四通掏空四亿多后不得不退市,二万多名股民因此损失惨重,相关领导的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据公开资料显示:近四年来四川省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基本清理了相关的债权、债务;2011年2月5日《天府早报》、《成都商报》都曾经有过详细报道。《天府早报》文中报道:省国资委直接管理的资本运营机构打包收购信达公司“零九不良资产包”8.1亿元,此举为中川国际重回A股铺平了道路。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明确示:“当然,我们也希望通过本次股权转变,让中川国际重返上市公司行列。”四川国资对于中川重组的行为充分体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对深受灾难的2万多中川股民的关怀,是创建和谐社会生动范例,体现出人民政府对历史遗留问题的认真负责态度。中川国际的重组恢复上市,不仅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对四川国资来讲又多了一个珍贵的上市资源,为四川国资金融资本运作又多了一个融资平台,同时国资得到增值,二万多股民因此获得新生,同时更是一个亮丽的政绩,四川省人民政府必将名利双收。正如中航借壳ST北亚,当时ST北亚被哈铁(刘亮贵等人)掏空二十多亿,大量股民不断去北京上访讨要公正,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指令由中航来进行重组。2011年3月7日中航郭柏春会见流通股代表时指出,为了贯彻中央三个代表和三讲、创建和谐社会的精神,我们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来重组北亚。从重组方案的制订就遵循和谐共赢的原则,股民的合理诉求要受到重视,股民的合法权益要受到保护,二级市场的良好表现也充分验证了这一点。为感谢中航领导对北亚流通股东利益的充分考虑和对我们流通股东的深切关怀,全国股民送去锦旗数百面,感谢信上千封。
2010年6月底中国证监会*****办官员在接待中川股民上访者中答复:“政府及证券监管机构一直在为维护我国证券的健康稳定而努力,但鉴于目前经济环境的复杂性,许多经济和非经济的因素都在影响中国证券市场的运行,任何经济政策的效果都需要时间,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们会在发展中逐步调查,请你们多一些耐心与理解!谢谢您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关心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2010年7月28日“推进完善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工作安排”中说:证监会将进一步摸清上市公司遗留治理问题底数,逐步制定解决方案,加强与各地区、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上市公司落实整改。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以及地方政府的沟通协作机制,共同研究上市公司治理的深层次问题,对于一些问题,在深化改革中统筹解决,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2012年6月15日,证监会就《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发布征求意见稿(适用并包含已退市41家公司),其中第五章中有关于定向发行等系列政策,这些政策的连续出台,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而退市的公司也可以通过重组或定向增发得以解决。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如公司的终止上市情形已消除,且同时符合十项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重新上市,本所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达到本所规定的重新上市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重新上市。
此时,作为中川公司大股东的四川国资应审时度势、主动出击、切实果断地把握政策机遇,顺应形势、掌握先机。通过证监会、大股东、债权人、上市公司、中小股共同推动,中川公司的股改重组恢复上市才能最终获得成功。
我们这些中川流通股股东不少是中共老党员,有的已年过7旬。十年来多次通过*****、到公司调研等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现在国家政策已明确,水到渠成。我们期盼党、政府职能部门能借着十八大的即将召开和证监会的转板东风,顺利并圆满完成中川国际的重组,热切期待“中川国际”不久的将来能成为另一个成功的中航,既为国资保质增值,更成就一番伟业。
致此
革命敬礼
祝领导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中川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东
201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