拷问证监会出新政是否需要公平
2012-08-02 10:40:00来源:中国基层党建网 责任编辑:孙雨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释义 第三条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所有的
市场参与者必须遵循通常所称的“三公”原则,即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创造一个保护投资
者权益,鼓励公平竞争,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投资环境。
公开原则是指有关证券发行、交易的信息要公开披露,为投资者提供证券发行人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财务
情况,管理情况,让投资者在了解真实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决策。贯彻公开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公开的信息必须
充分,依法应当公开的内容要尽量满足投资者的需要;公开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内容;公开的
信息必须完整,不应当有重大遗漏或者误导行为;公开信息要及时,有实际的使用价值。在证券市场中,除了
信息公开外,还应当依法公开程序、公开办事规则。
公平原则,首先要求证券市场的各个参与者在法律上享有平等地位,受到公平对待,在证券交易中有平等机会
,公平地参加竞争。比如,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应当是同股同权,而不能对相同的股票超出法律规定之外区别对
待,实行不公平的待遇;在证券交易中无论交易额的大小,都依照法律有同等的获利机会或者承担风险的责任
,不能在交易中显失公平,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公正原则就是指在证券市场中,适用统一的行为规则,公正地对待各方当事人,证券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受
到同等的保护,在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方面是公正的。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集中的市场,只有实行统一、公正
的行为规则,公正地处理市场中产生的争执,公正地确定风险责任,公正地调整利益关系,才能保证证券市场
正常有效地运行。
上交所这一涨一跌五的规则是违法的,公然违反原则。难道ST股就不是股票?就好像说农民工不是人一样
。怎么能够出政策规定什么什么股票只能跌不能涨?不是说要市场自己说话吗?难道股票跌就符合莫些人的利益
了吗?涨就不可以吗?难道这样就不涉嫌操纵市场吗?
首先,这一举措打击的是广大买入ST股的股民,严重损害了中小股民的利益;ST股的出现也不是这些散户的行
为造成的,是那些大股东,公司高管他们的不当经营,或者是他们和当地政府的非正常担保,以及政监会监管不
力造成的的,怎么新出的政策就没有对他们一点的惩罚呢?问责???这样的政策不抓本质,只抓表面的政策是
公平的吗????最后造成中小股民的巨大损失。
其次,应该监管的是大量公司造假上市,信息披露不及时,内幕
交易,但是与该股票是否ST股无关,为什么单单针对ST股出台这项政策,难道ST股一定就是内幕交易的产物吗
?ST股是因为业绩下滑造成的,可是大量的财务造假的公司包装上市,证监会是不是应该负一负责任呢???为什
么没有这方面的追究责任的政策????为什么不抓造假上市公司的股票?例如002200.
第三,如果股民因为该项政
策遭受重大损失,是否可以集体诉讼你们交易所,朝令夕改,肆意践踏游戏规则,破坏正常的交易市场?因为
出台一项政策没有征求意见,没有调查研究,匆忙出台,必将把整个证券市场搞的乌烟瘴气。
第四,ST股不是
因买卖造成的,与买卖没有任何关系,限制买卖对减少ST股的数量,提高股票质量毫无益处。为什么不从源头
入手,监管前置,大力打击造假上市和肆意圈钱的行为,净化整个证券市场的环境?这样的政策将竭泽而渔,造
成越来越多的股民销户,远离证券市场,难道这是郭主席和交易所乐于看到的吗?
第五,目前证券市场的不景
气完全是由于大盘股不图回报股民,一味圈钱,大量公司排队造假上市,监管不力,股民对股市失去信心所致
,请证交所找到病因,对症下药,才有助于挽回股民信心!
-------------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