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胆替华老帮你分析一下:
老的退市政策被废止了,也就是说老三板退市公司的法律依据就没有了,这就出现了一个老三板退市股怎么办的问题,如果老三板退市股与新退市政策下的退市股放在一起,那显然是不合适的,不合适的原因有二:一是老三板退市股是前朝元老,是在不科学的退市政策下产生的老事物,新的退市政策出台恰恰证明了过去的退市制度对老三板股民是不公平的;二是法律地位不一样,老三板退市股都是还没有经过股改的股票,新的退市政策下退市的公司都是已经股改过的了,身份不同,法律地位不同,也就是说,老三板退市股与新的退市股是不可能合并的,而且经过这一“废止”,反而使解决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的事情变得更加迫切了,从这个角度讲,应该属于大利好吧。
但是,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于情于理于法都说得过去的东西,在权大于法的“特色”面前,有时候却是很无奈的,如果管理层决意要将老三板与新三板合并,执行统一的,新的退市政策,那就对老三板退市股不再是什么利好,而是特大利空了。
以上分析纯属个人观点,不知道能不能给你一些参考和启发。不好意思,献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