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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二网公司和新三板公司对接方案 初探
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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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08-23   

二网公司和新三板公司对接方案 初探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里,通过交易方式让新三板公司突破200人限制,这是违背证券法衙公司法的,在相关法律没有修改之前,这是非法的。
但新三板公司突破200人限制,是直接融资和交易所必须的,因此,在相关法律没有修改之前,应该通过一定的对接手段,使新三板公司突破200人股东的限制,并且实施相关的融资。在股市里,我们经常可以看见,一家非公众公司通过对别一家上市公司的股权置换,股东人数合法达到200人以上。参照这个现象,新三板公司也可能通过对二网公司部分股东的股权置换,而合法达到股东人数200人以上的目的,并能实施相关融资。

二网公司和新三板公司建议对接方案:

1、新三板公司对二网公司的补偿和融资:新三板公司现在股本约几千万股,融资需求是3000-5000万,因为,新三板公司拿出总股本的15%用来置换二网公司的流通股,然后再向二网公司的流通股东定向增发10%的股权,股价在8-10元。
这样,每家公司用于置换的股权约600万股,定向增发股数约400万股。完成后,公众持股比例满足相关的法律要求。

2、二网流通股东对置换股权和定向增发股权的分配:

二网公司的流通股都是几千万甚至上亿股,因此,流通股东需要对多个新三板公司中进行选择置换。在置换方案中,二网的流通股东可以先针对单个新三板公司自愿报名,每个二网帐户对单个新三板公司的置换数量设定一定的限制,然后进行抽签决定。没有抽签完成置换的股权可以参与下一个新三板公司的置换。抽签完成的帐户必须参与认购定向增发部分股权。

3、置换的股权认同为小非股权,一年之后流通,定向增发部分可以马上流通。锁定部分的利润纳税参照大小非锁定股操作。

4、改变交易方式,连续交易,并且日涨跌幅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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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威望 +1 2012-08-23 两网如果平移新三板已经是降级!是在继续侵权两网。谁敢不服把国务院112号命令当观点的安排?!
0909 威望 +1 2012-08-23 不可以!两网股票用倒贴形式去换全流通被稀释后成本仅1——5毛的股权,犯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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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雨同舟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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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楼  发表于: 2012-09-03   
最初,两网企业曾被誉为高新企业,而后关掉了,弄了个中小板,也是高新中小企业,紧接着搞了个创业板,还是高新技术型的,现在又要卑个新三板,说是为高新高科技中小企业服务的。

不管是两网,还是中小板,还是创业板,还是未来的新三板,都出现了好像和米国的什么纳斯达克相提并论,

中 国 ,你真伟大! 很能搞,一样的东西,搞了几个板,板板都是废品。
090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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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楼  发表于: 2012-09-03   
http://sbsc.stock.cnfol.com/120903/128,1344,13130311,00.shtml

上不上新三板都是个问题
 2012年09月03日 12:23 法人
(略) 

 此外,新三板企业不属于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受《公司法》的限制,不得超过200人,况且在同一个开发区里,企业数量少,企业和股东同质化严重,无法形成充分竞争的投资和融资市常

  因创业板和中小板的平台更大,有实力的创新型企业愿意上创业板或中小板找投资者。没有实力的创新型企业无奈之下上新三板,投资者不愿找这种只为圈钱和转嫁风险的融资者。
xiaocaobeih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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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楼  发表于: 2012-08-26   
引用第25楼两网又冤还少于2012-08-23 18:51发表的 : 
证监会29号文件至今又没废止,但直接上主板又不现实。 

几只股要想解决,使大部分冤民基本满意。其实很容易。关键看管理层如何运作。 

对于投资者和管理层来讲,这次都是一次机会。寄希望于日后*****不是上策,更不一定有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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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威望 +1 2012-09-03 《非公管理办法》结合证监会29号文件,补偿性妥善解决两网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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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楼  发表于: 2012-08-26   
引用第25楼两网又冤还少于2012-08-23 18:51发表的 : 
证监会29号文件至今又没废止,但直接上主板又不现实。 

几只股要想解决,使大部分冤民基本满意。其实很容易。关键看管理层如何运作。 

对于投资者和管理层来讲,这次都是一次机会。寄希望于日后*****不是上策,更不一定有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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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威望 +1 2012-09-03 所以现在不能等,大家齐心协力通过各种方式推动《非公管理办法》尽早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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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假错案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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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楼  发表于: 2012-08-24   
虽然两网冤股股少人稀

但是关注的人越来越多

就凭大家挑灯夜战热情

管理层一定会有所感动
空前绝后,蒙冤受难的仅存八只两网冤股板块,是股市里最袖珍的板块!受难十三年以来,收益最多最大的准是那些经常做短线做波段的,但最后等出台平反转板补偿政策时,踏空的也准都是那些技术派的高人!因为他们尝过甜头儿!这就是人性的弱点,凡人都不可避免!你是凡人吗?其实回首若干年以来,两网退市,忽左忽右,高抛低吸,买进卖出做波段的都是高手高人,但在小草论坛,你要总是被大家察觉和发现,你可能就做的不够高尚了!小草论坛就像社会上一样,有饱汉也有饿鬼。其实很好分辨,饱汉底气足,饿鬼饿狠狠!看到谁都想咬一口,像疯狗一样!你是饱汉还是饿鬼?(注:本人保证在论坛所有发言均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但绝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务必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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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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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楼  发表于: 2012-08-24   
回 54楼(自然规律) 的帖子
现在的证监会应该说与之前的证监会有区别!不可同日而语。
400010大股东也在等待《非公管理办法》,届时肯定打第一炮。粤传媒是有特殊背景是特例。
我们提的方案最终也得证监会允许。8家两网至少得有4种以上方案才够。但是都离不开首先得搞全流通股改。
证监会既然不回避任何历史遗留问题、加上29号文件依然有效,说明新一届证监会解决两网早就胸有成竹,推迟出台《非公管理办法》,个人认为主要是因为新三板股权变股票受到现有法律障碍导致。...................
即使最差一招简单平移新三板,既可以恢复融资功能,又可以上下30%炒作,股价自然而然比现在高一个层次。
[ 此帖被0909在2012-08-24 23:04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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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假错案 威望 +10 2012-08-24 退市股防忽悠请拨打0909!要想知道两网股的来龙去脉也要拨打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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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caobeih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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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楼  发表于: 2012-08-24   
现在各个方面都要求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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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假错案 威望 +5 2012-08-24 两网人也要学会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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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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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楼  发表于: 2012-08-24   
解决八只二网的办法还是比较多的,并且也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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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假错案 威望 +5 2012-08-24 解决八只二网的办法还是比较多的,并且也不困难。自然而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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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h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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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楼  发表于: 2012-08-24   
是的。应该说能否平回归主板,是成功的唯一标准,其他都是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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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楼  发表于: 2012-08-24   
是的。应该说能否平反回归主板,是检验*****成功的唯一标准,其他都是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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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楼  发表于: 2012-08-24   
是的。应该说能否平回归主板,是检验维全成功的唯一标准,其他都是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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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楼  发表于: 2012-08-24   
回 65楼(自然规律) 的帖子
是的。应该说能否平回归主板,是检验*****成功的唯一标准,其他都是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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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楼  发表于: 2012-08-24   
回 63楼(glh) 的帖子
如果按这个方案,置换加定向增发后,中关村企业能够直接上创业板,那也不错


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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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楼  发表于: 2012-08-24   
回 63楼(glh) 的帖子
二网现在去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好象没达到上市要求啊,并且大股东也不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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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威望 +1 2012-08-24 只要证监会重新执行29号文件,将拟上市公司重组两网就可以了,之前600515和002181等等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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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h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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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楼  发表于: 2012-08-24   
楼主的对接方案,只能为证监会解难,对两网股并没有多大的好处。两网股对接后仍在新三板交易,无异于脱裤放屁,多此一举。对于非上市非公众公司怎样突破200人,是证监会考虑的问题,不是我等股民操心的事。我们关心的是两网股如何平反回归主板。如果管理层想要解决两网股历史遗留问题,可选择8家准备发行上主板的公司与两网公司进行置换,直接快捷,,所有问题迎刃而解。现在就看他们有没有这样的决心,有没有这么个魄力!


再回复65楼自然规律;是的,应该说能否平反回归主板,是检验*****成功的唯一标准,其他都是神马。

{因为启动审核发不出回复,只能以重新编辑在此回复。}
[ 此帖被glh在2012-08-24 22:08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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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假错案 威望 +5 2012-08-24 条条大路通罗马!股价上去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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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h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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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楼  发表于: 2012-08-24   
楼主的对接方案,实际只能为证监会解难,对两网股并没有好处。按楼主的方案,对接后两网股仍在新三板交易,无异于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解决新三板非上市公众公司突破200人的限制,是证监会考虑的事,不是我等股民操心的问题,我们要的是落实平反,承认两网股的历史事实,特事特办扶持两网股回归主板。如果管理层想要解决两网股历史遗留问题并不难,只要选择8家准备发行上主板的公司进行置换,直接快捷,问题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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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楼  发表于: 2012-08-24   
我们所讨论的方案,若最后能完善一些,将书面提交给证监会参考。

当然,证监会绝对会比大家高明和专业,不会按照咱们的方案实施。

尽管如此,如果证监会因看到大家的努力,在补偿方案的时候能考虑下大家利益,我们就达到目的了。

本帖纯粹是讨论帖,什么想法大家都可以谈,求同存异,欢迎拍砖,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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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威望 +5 2012-08-24 很诚恳也客观,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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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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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楼  发表于: 2012-08-24   
回 60楼(abc567) 的帖子
就算要征税,成本高的,可以退税的,是先征后退

征收的是纯利润的20%


一个好的方案,应该所有人都能得利的。
.
赚钱,要大家一起赚才能赚到钱。

20%,这是国家要得的利润,应该要考虑的。

[ 此帖被自然规律在2012-08-24 18:28重新编辑 ]
abc567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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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楼  发表于: 2012-08-24   
三板股票本身就是流通股票,本不应该再有12个月限售。为了公司的利益才出现限售期,公司这才给一定的配售股票作为补偿。所以在三板中买的流通股票不能与控股股东的股份、实际控制人的股份、内部职工股的股份去划等号。如果三板流通股票上市那一天持有的人都去上税,你说会不会非常麻烦,并且还有一大部分人是亏损的,用不着上税。《三部委关于个人转让限售股征所得税通知》是为进一步完善股权分置改革后的相关制度。三板有股权分置改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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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楼  发表于: 2012-08-24   
以前没有新三板扩容

以前的主席都不懂法

大家要学会与时俱进
空前绝后,蒙冤受难的仅存八只两网冤股板块,是股市里最袖珍的板块!受难十三年以来,收益最多最大的准是那些经常做短线做波段的,但最后等出台平反转板补偿政策时,踏空的也准都是那些技术派的高人!因为他们尝过甜头儿!这就是人性的弱点,凡人都不可避免!你是凡人吗?其实回首若干年以来,两网退市,忽左忽右,高抛低吸,买进卖出做波段的都是高手高人,但在小草论坛,你要总是被大家察觉和发现,你可能就做的不够高尚了!小草论坛就像社会上一样,有饱汉也有饿鬼。其实很好分辨,饱汉底气足,饿鬼饿狠狠!看到谁都想咬一口,像疯狗一样!你是饱汉还是饿鬼?(注:本人保证在论坛所有发言均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但绝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务必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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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楼  发表于: 2012-08-24   
新三板也想成为公众公司,现在刚好有个法律障碍,而二网公司又能帮助新三板公司达到要求,这个机会是很难碰到的,珍惜啊

错过这个机会,再等10年也未必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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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楼  发表于: 2012-08-24   
只要我们讨论出一个合法合理的方案,然后把方案交给证监会,证监会就完全没有理由再推了。

如果一味想证监会主动来给二网解决,我认为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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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楼  发表于: 2012-08-24   
真 贱 汇 表面点头,实际是不支持态度,否则就不会有海国实的老总无奈,也不会10多年只混出了一个粤传媒。现在继2007年,又是5个年头过去了。不支持的态度,会令三板公司继续陷入泥沼。

丢入三板,等于抛弃了责任,抛弃了工作,是一种极其不负责的态度,所以,也丧失了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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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楼  发表于: 2012-08-24   
浙江野娇娇重组400010,现在怎么样?

还是跟以前差不了多少,没什么变化啊。

这跟我们想要的重组和补偿要求,相差太多了

只有股权置换,公司质地马上产生巨大的变化。

我们要的是优质股的重组,而不是质地不好公司的再来二次伤害,或让重组方大发洋财的重组。

作为二网投资者,为这个市场付出了那么多,这点要求是合理合法的。 

千万不要因为20%的税迷住自己的眼睛,而让质地不好的重组方钻了空子。

假如质地好的公司来置换股权,就算大家交20%的税,那也是合算的。

 因为交20%的税,对我们来说,赚得还能留下80%。

但如果重组方来发洋财或大股东待价而沽,我们就可能万劫不复,二网投资者的苦难却只成为大股东或重组方发财的借口而已。

[ 此帖被自然规律在2012-08-24 17:37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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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楼  发表于: 2012-08-24   
回 53楼(0909) 的帖子
证监会牵头好企业重组二网,这好梦幻

如果证监会愿意这么做,咱们也不会等那么多年了

十多年了,几十次进京求救了,咱们该明白那群人了,咱们应该要自救。
[ 此帖被自然规律在2012-08-24 16:52重新编辑 ]
090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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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楼  发表于: 2012-08-24   
回 48楼(自然规律) 的帖子
只要是好企业(就像浙江野娇娇)重组两网股,都会实现共赢局面!
两网股借好企业重生、重组两网股的好企业享受到两网股优先审核优先上市的补偿性待遇(上市主板中小板或者创业板;绝对不能是新三板)。

有锁定期的都不可能免税!只要证监会允许并牵头好企业重组两网股,其他都是小事。
[ 此帖被0909在2012-08-24 16:22重新编辑 ]
xiaocaobeih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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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楼  发表于: 2012-08-24   
对于休眠的帐户,有些帐户,人都离世了,没法提交换股申请了。
这些帐户集中起来,最后一批处理。
可以考虑券商或投资保护基金暂时托管股权的方式。
[ 此帖被自然规律在2012-08-24 16:45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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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初期,如果只有我们二网置换的中关村新三板公司是公众公司,并且连续交易,并且这些新三板公司基本上达到创业板的上市要求,交易的股票也只有定向增发部分,那么我们8-10元一股配售的股票,股价达到15-20,这是完全可以预期的。

如果能达到这样的补偿效果,我想大部分人应该是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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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楼  发表于: 2012-08-24   
现在看,这个方案,主要的争议是:
1、置换的股权需要不需要一年锁定期。
2、置换的股权需要不需要当成限售股纳税。


一年锁定期,对我们投资者,是好事还是坏事?大家一起讨论下
政府有没有可能对我们二网投资者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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