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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退市过程中从六个方面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12年09月04日 10:45 凤凰财经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9月2日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集中回应了投资者的有关问题。有投资者称“最近看到两家交易所都发布了退市办法,我支持退市,但是证监会在退市过程中要考虑维护投资者权益,请问在这方面有什么安排?”。针对这一问题提,证监会表示在制定退市规则过程中非常重视市场意见和投资者诉求,退市规则主要从六个方面体现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一、强化退市标准和程序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遏制市场炒作;
二、设置退市整理期,为投资者退出提供便利;
三、设立风险警示,强化信息披露;
上交所设立风险警示板,深交所设置退市风险警示标识*ST进行风险警示,相应都强化退市风险的信息披露要求。
四、做好退市后续安排,明确公司终止上市后的去向,包括可以申请在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其他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中挂牌转让等。
五、引入重新上市制度,形成公司“能下能上”的良性循环;
退市公司通过改善经营、资产重组等方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重新上市条件,可以申请重新上市。
六、做好新旧退市制度的衔接,保障平稳过渡。以上详细内容可到交易所网站查询。
证监会一直倡导不要炒作ST股主要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尤其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是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一项重要安排。自退市规则发布以来,ST股股价出现了一些调整,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退市制度的导向作用,促进市场实现价值发现、优胜劣汰的功能。下一步,证监会将积极推动立法机关、司法机关逐步建立健全退市责任的追究机制、赔偿机制和司法救济机制等,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