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网问题的几个不可思议
一是以权代法不可思议。两网本来是好好的证券交易场所,结果不明不白就变成“非法”的了;两网公司是明明白白的“上市公司”,结果三弄两弄,两网公司也都成为了“非上市公司”了,这一连串的事件没有一个环节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是人家就干这么干,堂堂的国务院令,堂堂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狗屁都不是,权就是大于法了,你们怎么着吧?这事还谁都不能这么干,证监会就干了,而且死不认账。
二是违法乱纪不可思议。见过违法乱纪的,没见过这么违法乱纪的,一般的违法乱纪都还是遮遮掩掩,半抱琵琶,以曲解政策,曲解法律,故意回避等方式来回避法律,达到目的。证监会不这样,证监会的违法乱纪是直来直去,准确无误,一点儿都没有避讳,一点儿都不差分毫。《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九章第13条和第16条白纸黑字的写着条款,对证监会来说,就给没有一样。
三是违法者的层次之高不可思议。通常情况下的违法乱纪事件大都发生在县乡两级基层政权,地市级的一般就不多了,省级以上的就几乎没有了,但是也有例外,两网历史遗留问题事件就是发生在了中央国家部委的中国证监会身上了,层次之高,在新中国成立以来60多年的历史上,除了考生状告中国教育部之外,另一个就是中国证监会了。需要说明的是,考生状告教育部是因为牵扯到教育部高考制度的重大调整,投资者状告中国证监会则是因为无故侵害两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