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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金田3辟谣公告
碧水蓝天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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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09-27   

金田3辟谣公告

管理提醒: 本帖被 山高路险 设置为精华(2012-09-28)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来,有个别人在某些网站发布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消息,为了避免给
不明真相的股民造成误导,我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近期从未发布或授权他
人发布任何召开股东大会的消息,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是:代办股份转
让信息披露平台网站( www.gfzr.com.cn)、国信证券网站(www.guosen.com.cn)。
我们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不要轻信谣传,否则,由此招致的损失
及后果,概与本公司无关!
特此公告。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2 年9 月27 日
退市是重大规则改变,应补偿投资者损失。赌场也不能出老千,赌场也不能在下注后改规矩。
碧水蓝天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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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09-27   
传言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召集人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董事会多年放弃主持和召开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历年的公告(http://www.gfzr.com.cn/gsgk.jsp?gpdm=400016)。

为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及第三章“股份公司”第二节“股东大会”相关条款的规定。

社会公众股股东刘锋先生依据法律,决定出面组织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定于20121010日(星期三)下午2:00—5:30召开。股东股权登记日定于2012925日(星期二)。

召集人刘锋先生将对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前100大股东,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通知的方式,告知会议时间和会议议程。其他股东将通过“股份转让信息披露网”(http://www.gfzr.com.cn)公告方式告知。

 

由于公司多年未曾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已经严重滞后于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召集人将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订临时公司章程和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http://www.szse.cn/main/rule/bmgz/ssgsl/gszl/39743626.shtml)在本次股东大会临时表决采用。

 

召集人将争取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直接召集累计持股比不低于30%的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将对以下议题进行表决:

一、《公司章程》修改案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案

三、改选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案

四、组建社会公众股股东“公司危机管理工作组”的议案和工作组成员选举议程及授权案

五、提议全体流通股股东赠让占总股份15%的股份,交由公司危机管理工作组代持,用于奖励推动公司重整成功的有功之人的提案。

六、提议法人股股东将所持股份委托公司危机管理工作组代管及授权行使除处置权之外的所以权利案。

七、召集人负责担负委托第三方独立决策顾问机构,就公司章程、股东议事规则和公司重整方案等提供专业服务。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前的相关费用,召集人承诺独立负担。股东大会决议批准采用的服务,则由全体股东共同承担。采取共同转让部分股权方式支付相关费用。

 

在推动本次股东大会中,召集人与股东和相关机构之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依据法律应由公司负担的,如果公司无法负担,召集人可以暂时垫付,在会议完成后,由全体股东共同分担。

 

召集人将接受和征集全体股东的委托投票,以促使本次股东大会参与率不低于50%;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方式,支持电子邮件方式、传真方式投票。非现场投票的股东用邮件或传真方式投票后,请在投票后三天内,将亲笔签名的投票原件寄到公司。委托召集人投票的请于投票前将委托书寄给召集人或公司。

 

就新一届董事和监事候选人,采取股东推荐和在社会公开招募的方式,征集候选人。候选人报名截止日为2012928日(星期五)。

 

公司危机管理工作组成员,由全体社会公众股自然人股东自愿报名,采取抽签方式和选举方式,各产生3名代表。加上工作组召集人,合计7名成员。工作组负责人拟议采取轮值方式或选举方式产生。危机管理工作组成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监事。报名截止日为2012928日。

 

本次7项提案全文将于2012928日公布。

候选人名单及简历将于2012108日(星期一)公布。

补充提案全文将于2012108日公布。

 

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接受全体股东和现职公司员工提交的临时提案,召集人将汇总提案与前100大股东协调,任何提案获得前100大股东当中的5名以上股东支持的提案,即可交付股东大会进行表决。临时提案提交截止日为2012928日。

 

分类计票制:

本次股东大会计票方式采取三类综合达标制,即每个类别均需达到法定的多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视为决议通过,否则决议视为未获通过。

第一组:法人组或前10大股东组(或高于5%持股率的股东组)

第二组:社会公众组(或低于1%持股率的股东组)

第三组:前10大股东之外100大股东组(或介于1%--5%的股东组)

对于回避投票和弃权票的组别或股东,其选票作为多数票的候补票。如投票率达到50%,但不能达到67%以上是,可以计入回避票或弃权票。超过三分之二的,弃权票或回避票不计入表决候补票。

 

董事会人数和成员构成:

持股10%以上的可以推荐、委派1名以上董事,以10%的倍数计算人数;低于10%,高于5%的股东可以和其他股东联合推荐、委派1人,联合持股数必须达到10%以上;低于5%以下的股东采取对社会自荐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全体董事不超过10人,法定人数限制为9人,取单数。最低董事人数限制为5人。董事人数少于5人时,必须召开股东大会补选。

 

监事会人数和成员构成:

监事会成员定为3人。职工监事1人;前10大股东委派1人;非前10大股东代表1人。有董事代表的股东不得委派监事代表。反之,有监事代表的股东不得选派董事。

 

除法定委派的董事外,其他董事和监事均通过选举方式产生。

 

会议出席人员:  

1、2012 年9 月25 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现场会 议登记 办法:
1、股东本人出席 会议的 ,请携 带本人 身份证,股 票帐户 和持股
凭证,于 2012 10 9 日(星期二)上午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
确认登记手续。
2、委托他人出席 时,请 授权代 表人携 带授权委托书、代表人身
份证、股票帐户和持股凭证,于 2 012 10 9日(星期二)上午到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确认登记手续。
    3、所以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股东大会前1周,通过电话、传真
或电子邮件预约,以便召集人根据参会人数确定股东大会最终现场地址。
现场会议人数没有超过规定人数时,则股东大会在公司会议室进行。
其他事项  
1、会议时间半天,住宿、交通 等自理
2、公司联系方法: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3146号永通大厦9B104-105#
传真:(0755)82184872        电话:(07 55)82184873
3、召集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昌市青山南路31号2栋1单元602室
电话:15870032116               传真:0791-87539571
电子邮箱:cu-china@163.com      联系人:刘锋
 
 
特此公告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公众股股东:刘锋
2012年9月19日
 
鉴于通知发至金田公司没有任何回应,去电话也没人接听。因此,为防范不可预见的意外情况发生。本通知将于2012年9月20日星期四,向下列机构和监管部门备案说明。
第一大股东深圳农行, 传真发送:0755-25590849;
联系人:方小姐;电话:0755-25935602
第三大股东深纺织,   传真发送:0755-83777811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3530516145
深圳证监局:传真发送:0755-83260239   邮箱:shenzhen@csrc.gov.cn
        值班:0755-83268222 投诉:0755-83263315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板信息披露: 0755-25918137
中国证券业协会三板投诉备案: 010-66290903
及代办交易券商国信证券:传真发送:0755-82133302
    为将此通知有效传递给金田全体股东,我将上传此通告到非指定的相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由于公告不能及时传达给全体股东,以及股东名册可能无法获取,股东凭证券公司开立的持股凭证,即可参加股东大会。特此声明。
                               刘锋  2012-9-20特别声明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式样 )
 
兹委              先生(女 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并代为行 使表决 权。
委托人签 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码:
委托人持 股数:                      委托有效日期:
委托人股 东账号
 

                                                        日期:2012        

注:
委托给召集人的,请将委托书扫描件,电邮至:cu-china@163.com后,将原件直接寄至召集人联系地址或公司地址。
附件2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单
股东名称:               持股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持股类别: A / B /法人     持股日期:

序号

议题名称

支持

反对

弃权

1

章程修改案

 

 

 

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案

 

 

 

3

改选董事会和监事会案

 

 

 

4

成立公司危机管理工作组案

 

 

 

5

流通股股东赠股案

 

 

 

6

法人股股东股权代管案

 

 

 

7

召集人授权案

 

 

 

注意:

1、弃权票在导致有效投票不足法定比例时,弃权将作为决议多数方的票数。

2、第45议题,持股类别为法人的不参与投票,在总投票不足法定数量时,视为多数方的票数。

3、第6议题,持股类别为AB的不参与投票,支持者视为同意将其股权委托给危机工作组;反对和弃权者视为其股权不委托给危机工作组。

4、第4议题通过后,第567议题方为有效,否则,第567议题表决无效。

股东附加说明:

 

签章:        
时间:2012     
 
本票填写完毕后,请发送给股东大会公布的电子邮件或传真,并于1012日前寄到公司董事会。
附件3
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金田公司
危机管理工作组报名表
股东姓名                      性别        血型        出身年月日

身份证号

职业                               专长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持股时间

工作方式选择:          远程管理           现场管理           外围协调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工作经验说明:

 

 

 

 

 

 

 

 

 

附件: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照片1

本表和资料请发送到cu-china@163.com

 

附件4

参选董事和监事报名表
 

姓名                              性别        血型        出身年月日

职业                               专长

身份证号:                                   推荐股东: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工作经验说明:

 

 

 

 

 

对公司的建议:                           拟任职务:董事 / 监事(勾选)

 

 

 

 

 

附件: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照片1张,股东推荐或委派的需要附股东推荐或委派函;本表和资料请发送到cu-china@163.com

 

附件5

提  案  表
提案人资料: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提案主题:

提案关键字:

提案内容:(500字以内摘要,提案全文另附)

 

 

 

 

 

 

 

 

 

 

 

 

 

本表和资料请发送到cu-china@163.com

以下不公告!公告时请删除。

说明:公司需要收取上述表格的,可以追加接收资料的电子邮箱。

本文可以供大家自由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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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y-hzf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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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09-28   
严重支持!打倒金田不做为董事局,还有脸发辟谣公告.不要脸!如果本身有作为,人家需要要召集开股东大会吗?!
jay-hzf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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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09-28   
希望其他公司效仿跟进!!!
zhang-qiming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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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2-09-28   
不知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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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2-09-28   
支持刘先生行使股东权利
glh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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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2-09-28   
董事局占着茅厕不拉屎,早该滚开。
一切不作为的大股东,早晚总有一天被赶走。
[ 此帖被glh在2012-09-28 11:53重新编辑 ]
qqtzx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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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12-09-28   
严正声明

告诫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你们从2009年起就拒不召开历年的年度

股东大会。而董事会在今年已经不具有合法性了。我作为投资者的身份,从6月底

想与公司董事会联系,期望共同探讨公司问题,寻求解决之策。但你们坚持回避

与外界的任何接触,最后在通过深圳农行的金田监事才获取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

式。希望通过他与董事会成员联系上,随后在一句会与我联系而打发了,要求他

提供相关董事的电话,他坚持不提供。此后,不得已我只有再次与深圳农行联系

,要求其督促金田董事会与我联系。此后刘亦隆被逼接受我的电话访问。在电话

交流中他说出一些极其不负责任的言谈,为此我只有无语了。
为了帮助金田公司的全体股东*****,我于8月底购入金田股份,然后以股东的身份

要求公司向我提供公司章程,为了防范其推诿,同时我向深纺织的相关人员,要

求其也向金田公司索要公司章程。公司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推脱,拒不提供公司章

程。至今金田公司也没有向我和深纺织提供公司章程资料。
为此,我于9月9号向金田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第三大股东及金田公司董事会发出

了公开信,决定由我组织召开股东大会,要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积极支持和参与


9月11日,金田董事刘志平,声称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在其手中,不会向我提供的

,并扬言不怕打官司。
不得以,我于9月19日正式发出2012年10月10日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此后,积极

于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联系索取股东大会股东名册事宜,以及股份代办

系统公告和代办券商公告事宜。由于公司拒绝为股东大会通知进行公告和股东名

册索取表盖章。以致如今无法向中登公司领取股东名册及正式发布股东大会公告

。将导致股东大会的有效性出现严重危机。并将此事在深圳证监局通报备案。
同时将金田公司董事会的违法行为投诉至深圳证监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是符合公司法第四条及其股东大会的相关条件的。望全体股

东准时、积极参加。共同推进金田公司管理层的改造及公司改组。争取为公司的

重整创造条件。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刘锋(98953055)

     2012年9月28日
jay-hzf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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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12-09-28   
回 5楼(glh) 的帖子
严重支持!我正想说的,骂了发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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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12-09-28   
试着分析
中小企业股份代办系统北京成立,也就是北交所,中关村新三板肯定逐步转过去,老三板怎么办?估计留原地待命!意淫了多年还是孤零零的留在那里!看与不看他就在那里!有什么办法?相必此举移板肯定实现就解决了国家、国务院层面经济结构转型调整的重大部署,老三板也就不急于解决了!所以老三板未来有:可能解决,可能置之不理这两条路!解决就是成为深交所的自留地给点政策,未来上海再出一家自留地,各扫门前雪,但是时间会是无期。不解决就是否认源头不正本清源,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继续和股民耍无赖,就是拖着!我们怎么办?只有集中、团结起来向全国人民宣传我们所受的十几年不公不平千古冤屈!!!!要回我们基本的、应该的权利!唤醒贪腐无能不公的监管者(审核、监管为一家的证监会指标分配包装粉饰不清欠不监管不股改不追究,独让投资者自负苦果)!!!!!!请大家踊跃参与为了自己、为了他人、为了这个国家的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jay-hzf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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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12-09-28   
严重支持刘先生!全国各地的公众股东都应该行动起来!!!
jay-hzf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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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12-09-29   
大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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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 2012-09-29   
回 9楼(请停止犯罪) 的帖子
“任何非法行为无论如何包装,都改变不了非法的性质,都不能产生权利。这是一条最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常识。日方的行为即属于这一类,完全非法,完全无效,永远改变不了钓鱼岛是中国领土的事实,丝毫动摇不了中国维护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土主权的决心。”李保东层层推进,不给日本丝毫狡辩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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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12-09-29   
支持
“草斋宣纸”:唐山花鸟画研究会推荐宣纸,主推“草斋重纤”系列特色宣纸。
任我行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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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表于: 2012-09-30   
有几个问题值得商榷!
A五、提议全体流通股股东赠让占总股份15%的股份,交由公司危机管理工作组代持,用于奖励推动公司重整成功的有功之人的提案。
为啥建议流通股东让15%??
B召集人负责担负委托第三方独立决策顾问机构,就公司章程、股东议事规则和公司重整方案等提供专业服务。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前的相关费用,召集人承诺独立负担。股东大会决议批准采用的服务,则由全体股东共同承担。采取共同转让部分股权方式支付相关费用。 在推动本次股东大会中,召集人与股东和相关机构之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依据法律应由公司负担的,如果公司无法负担,召集人可以暂时垫付,在会议完成后,由全体股东共同分担。
召集人没有董事会授权,不能担当此重任。应有新当选的董事会担当,并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行使广大股东权利。否则谁来监管你
任我行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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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表于: 2012-09-30   
还有流通股股东赠与的股份不是给你们消费的,而是用来支付重组费用的,重组不成功应全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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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表于: 2012-09-30   
中侨流通股民*****协会开始筹建


欢迎有识之士参加,欢迎股东参加,参与推动中侨重组。QQ群271089734,备注中侨,大家进入后在名字后标明自己的股数。
根据大家的意见推选股东*****协会的理事和理事长,共同推进中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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