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提醒: 本帖被 三水股民 设置为精华(2012-11-21)
引用 引用第11楼大林于2012-11-22 05:56发表的 :人们都知道并且相信一句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们都忽略了前面还有一句话。这位西方法学泰斗原话是说:“法律并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全世界的精英都有意忽略前一句而片面地鼓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百姓受到忽悠都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不知“法律并不能使人人平等”。 法律是人定的,也是要靠人来执行的。
引用 引用第20楼bdzwq于2012-11-22 11:52发表的 :建议改为:两网的法律依据为国务院《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两网上市时,中国证监会尚未设立,以“未经中国证监会过会”为由歧视对待,既不合理,也不合情,更不合法;
引用 引用第26楼bdzwq于2012-11-22 13:13发表的 :证监会是一个执法单位,谈两网问题必须引出《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才好使,其它说多了都没用。《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才是两网的命根子,大家切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