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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面临生死阵亡的二十余天
华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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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2-05   

面临生死阵亡的二十余天

管理提醒: 本帖被 山高路险 设置为精华(2012-12-05)
面临生死阵亡的二十余天

*****!
*****!!
再*****!!!

中国证监会现己明确承认两网和退市公司均属非上市公众公司

非上市公众公司从一个证券市场转至上层另一个证券市场是否需要IPO?特别对两网公司,个别职能领导(认为两网公司未经证监会过会)的认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大家应该怎么办?

老三板公司由于证监会的不作为,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三板11年乱局,其惨烈后果应不应该予以政策上的关爱与补偿?

小草论坛是*****论坛,面临生死存亡,论坛必须高举*****大旗,遵循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决推动证券市场的三公事业,别无选择!!!!!

朋友们,请选择自己的立场吧!!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1条评分记录
0909 威望 +10 2012-12-06 支持!两网是明明白白的上市公司!国务院112号命令不容践踏!
好奇的牛 威望 +1 2012-12-05 支持!
jacksun86 威望 +10 2012-12-05 支持!
wangqiaolian 威望 +10 2012-12-05 非常正确
大林 威望 +10 2012-12-05 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正在接受中纪委调查2012年12月05日 11:38 来源:新华网
cshy1 威望 +10 2012-12-05 精彩内容
qyan168 威望 +10 2012-12-05 支持!
冤假错案 威望 +10 2012-12-05 三板问题解决的进度与力度,取决於投资者觉醒度!!!!!!空谈与等待毫无意义!!!!!!
茅庐居士 威望 +10 2012-12-05 支持!
bdzwq 威望 +10 2012-12-05 支持张工!随时准备着进京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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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板问题解决的进度与力度,取决於投资者觉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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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庶民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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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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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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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2-05   
主板完成了清欠,意味着主板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

老三班没有进行清欠,历史遗留问题继续存在着

没有退市赔偿制度--------就是欺骗 上市圈钱   退市圈股 重新上市 循环往复

老三班本应解决----------一定是机构偷鸡不成反失米  跑了和尚跑不庙

无论平移到天涯海角,历史遗留问题还是历史遗留问题

解决老三班历史遗留问题本质是解决当初“国企解困,包装上市,掏空退市”的历史遗留问题

期银承隆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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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2-05   
支持两网,替天劫道,两网的今天也许是全部投资者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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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人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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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2-12-05   
特别是“掏空退市”等涉及严重经济犯罪的问题是需政府下决心解决的,国企解困不是罪。侵占、掏空、上市公司是犯罪行为,政府不严格执法,导致公司含冤退市才是需要解决的。
华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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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2-12-05   
11,曾主任,你以粤传媒转板来说明两网也是有出路的,认为有了一个三板到中小板的案例。不错,2007年9月我们第二次赴京,在你们的*****室会晤结束的那一天傍晚,你们向市场公布了粤传媒进入过会审核程序消息。不久又公告粤传媒IPO上市。有关人士称三板有了转板先例,我认为粤传媒并不是典型的转板案例。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社会上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要进入证券交易市场要履行两个法定程序。首先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公开发行证券申请,申请得到证监会核准后向社会公开发行证券(股票),公司由非公众公司成为合法的公众公司,这是第一法定程序,发行证券的程序。接着可以向上交所或深交所提出上市的申请,这是第二法定程序,叫申请上市。一般两个程序一前一后连接实施,英文缩写统称“IPO”,含盖了这两个程序。但目前有几家公司,证券公开发行后,发现暂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况出现,上市申请搁浅,待查明情况。有个别的公司不再符合上市条件的,由公司回购证券,这更加证明所谓“IPO”上市确由“发行”和“上市”两个法定程序组成。起初粤传媒认为自己符合主板门槛,便申请公众部分的证券上市。粤传媒具有公众证券,相当於其己经做过了“公开发行”程序。有人认为没有经证监会“审核”发行的“过会”形式,其公众公司性质不算数,须重新做一次标准的“过会”形式。不!中国证监会从来没有说过三板市场是法人股份市场,从2001年7月16日开办以来十年,一直是供所有投资者无障碍进场买卖公众证券、不是法人股市场。因此,在事实上,中国证监会已经承认粤传媒具有合法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地位,是公众公司。那么只要自认为符合交易所市场门槛,就可以直接履行第二程序,向交易所申请上市。由于证监会里负责处理粤传媒上市的业务部门负责人的认定偏差,非常固执地要求粤传媒走首发新股申请程序。在我看来粤传媒事实上被迫履行了“增发”新股的程序,即“增发上市”。这种形式在事实上对投资者不公平的,于法无据,造成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侵害。所以粤传媒上市没有借鉴作用。曾主任说仅是一种模式,不是全部,我以为这就对了。今后两网转板应该可以向证监会申请增发上市,也可以直接向交易所申请公众证券(即流通证券部分)的存量上市。曾主任,你说随场外市场发展,这问题将会自然而然得到解决,我们殷切期盼,但不能没有时间表。

http://38888.uueasy.com/read-htm-tid-730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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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威望 +10 2012-12-06 优秀解析
白正腐 威望 +10 2012-12-05 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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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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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2-12-05   
12,老三板投资者需要什么?请不要误解,他们并不要求证监会想方设法把股价涨至8元、10元。投资者要求老三板作为证券市场应当有法定监管者,事实上十年来监管缺位。投资者和老三板公司都希望老三板证券市场具有基本的功能,资源优化配置、融资、投资与定位等功能,我们要求完善市场三公制度。我们中小投资者强烈要求对“清欠”、“解保”和“股改”进行补课,允许参照主板规则,维护市场各个主体的合法利益,特别如尚福林主席说的,“流通股股东必须是证券市场的重点保护对象”。迎来新三板新政之际,老三板以上遗留问题决不能受到怠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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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威望 +10 2012-12-06 两网被蓄意绞杀,意在索取上市公关好处费。
股海拾贝 威望 +10 2012-12-05 支持!
茅庐居士 威望 +10 2012-12-05 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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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12-12-05   
8,“指导意见”第五点表示允许“终止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再次上市”,就是说允许退市公司达标转板。证监会有这样原则性的基本态度还是好的。但是现在回头总结,为什么十年来几十家退市公司中没有一家申请转板再上市呢?是退市公司没有欲望吗?几年来,你们在我们面前总是把问题推给地方政府不作为,退市公司不努力。我们经过深入调查并非如此,上海金融办、国资办和市府*****办,我们都拜访过。他们说三板市场缺失政策,没有明确政策,我们地方政府怎么做呢?我走访了二十一家三板公司(包括四家两网),退市公司老总们对我说,光有框架原则,没有实施规则具体措施,我们看不到方向,摸不到路径。我们注意到主板有一百多家重亏公司,其业绩并不比退市公司好到哪里,有的问题更多,例如华源股份,欠债30亿,严重资不抵债,相当於4家三板公司总和,它能活,而三板公司不能活,为什么?告诉在坐的各位80官员,*****有一条极其宝贵的经验“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三板生命体奄奄一息就是因为缺失“政策和策略”,这是你们的责任,你们能给主板而不给三板。2005年12月31日前,你们不给,有歧视,我还能理解,步入新公司法和证券法2006年元月1日起实施,你们和协会发文首次明确承认三板与主板构成现阶段我国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你们仍然不给,我们不能理解。
文件第四点后面(五)说,“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再次上市申请时,其股份转让代办服务无须暂停。证券交易所予以核准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时,代办转让服务自动停止;不予核准的,代办转让服务继续进行。具体操作细则和管理规则,由证券交易所会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请问为什么六年不制定,证监会督办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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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12-12-05   
5、“再上市”不就是转板吗?这个提法出现在2004年2月5日文件中,文件明确了原则,指定三个单位拟定相应规章制度,六年了进展如何?为什么不督办?这个文件就四个问题表明了你们态度,股份转让、投资者权益保护、公司重组和再上市。基本态度是一退了之,只字不提市场监管,一切推给地方政府。虽然表示可以重组,却不给予相关的政策,表示可以“再上市”并指名三个单位制定相关的细则,却至今不督办、不检查与落实,成了空头支票。2006年1月1日实施修订的证券法和公司法后,理应遵循国务院文件精神和指名道姓要求,请你们清理以往文件,对不符合的条款作修正。可是五年来你们没人做,因此你们中间有的人还是停留在2004年的认识上,错了五年。我们反映了四年,难道这些人还要固执己见,以权代法吗?

6、自07年7月上京起,我们理性地依法反映,所有意见与建议合情合理合法,四年来我们做到理智、於法到位,但是我们没有看到效果。请你们不要逼投资者使用大的力量,更大的力量来唤醒不作为。法律允许投资者可以申请游行*****,可以依法50人以上向上一层次政府部门上访,也可以去香港,依照香港的法律规定,严重抗议史美伦当年推出不良规则伤害了大陆百万投资者!投资者将严守就事论事,决不与政治挂钩的原则,所以不怕有人裁赃,望有人应当认识不作为的后果。

7,刚才贾先生说三板可以破产重整,我想问:重组可以吗?不是所有公司都符合破产法,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程序的,不可能申请破产重整的公司怎么办?贾先生,您阅读过证监会2004年2月5日关于“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过吗?哦,2008年!好的。这个文件第三点中明确表明证监会是允许退市公司重组的,“三、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进行资产重组的问题 (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可以采取购买、出售资产,剥离债务或股份置换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公司无论是通过重组实现发展,还是简单维持低水平存续,均应当在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支持、指导、监督下依法进行。(二)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进行资产重组,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那么,我要问重组时应遵守的法律法规是否包括中国证监会己经公布的规定,参照主板政策?你们能否回答?我问过协会贾忠磊,现在是场外工作委员会付主任,这次没来上海,他说还没这个说法。文件说“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可以采取购买、出售资产,剥离债务或股份置换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购买资产要钱,必然涉及从市场融资,我们要问老三板公司可以增发股份进行融资吗?贾处长曾说目前没政策,增发融资购买优质资产是证券市场内最普通最可行的途径,你们不给。这就说2004年这个文件,难听地讲,是不是你们只是为了推行退市制度,以空话忽悠地方政府、退市公司和我们投资者!
如果没有忽悠,那么请证监会明确三板公司重组的相关举措,最起码的可参照主板相关规则或制度。只要真正尽到你们的责任,明确政策,符合实际,并切实可行,再有问题我们找地方政府去!

8,“指导意见”第五点表示允许“终止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再次上市”,就是说允许退市公司达标转板。证监会有这样原则性的基本态度还是好的。但是现在回头总结,为什么十年来几十家退市公司中没有一家申请转板再上市呢?是退市公司没有欲望吗?几年来,你们在我们面前总是把问题推给地方政府不作为,退市公司不努力。我们经过深入调查并非如此,上海金融办、国资办和市府*****办,我们都拜访过。他们说三板市场缺失政策,没有明确政策,我们地方政府怎么做呢?我走访了二十一家三板公司(包括四家两网),退市公司老总们对我说,光有框架原则,没有实施规则具体措施,我们看不到方向,摸不到路径。我们注意到主板有一百多家重亏公司,其业绩并不比退市公司好到哪里,有的问题更多,例如华源股份,欠债30亿,严重资不抵债,相当於4家三板公司总和,它能活,而三板公司不能活,为什么?告诉在坐的各位80官员,*****有一条极其宝贵的经验“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三板生命体奄奄一息就是因为缺失“政策和策略”,这是你们的责任,你们能给主板而不给三板。2005年12月31日前,你们不给,有歧视,我还能理解,步入新公司法和证券法2006年元月1日起实施,你们和协会发文首次明确承认三板与主板构成现阶段我国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你们仍然不给,我们不能理解。
文件第四点后面(五)说,“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再次上市申请时,其股份转让代办服务无须暂停。证券交易所予以核准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时,代办转让服务自动停止;不予核准的,代办转让服务继续进行。具体操作细则和管理规则,由证券交易所会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请问为什么六年不制定,证监会督办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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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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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12-12-05   
支持华山
白正腐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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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1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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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网难民恨贪官(白正腐)
改过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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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12-12-05   
回 8楼(华山) 的帖子
华山前辈辛苦,我来总结两句:

首先: 老三板退市股*****取得不错的成果,目前老三板上所有的退市公司都符合12个月的时限,它们都可以随时重组,只要重组装入的资产最近两年盈利2000万。也就是说,如果有一块资产最近两年盈利2000万,把它装入老三板目前的退市公司后,可以立即上市重新回主板,不需参加IPO排队,不需证监会发审委审核!当然还要让各地证监局督促当地的老三板退市公司,让他们的大股东加紧努力,相信曙光就在眼前;

两网呢*****迫在眉睫,可谓是真正到了生死光头时刻!!!!含冤几十载就这么扔到新三板了事,可笑还有很多人以为是利好,诸不知新三板新兴生力军无数,老两网如何能PK的过他们?按照优胜劣汰原则,排队回主板,两网占据排倒数八名!
bdzwq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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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 2012-12-05   

支持华山!

mmmm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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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12-12-05   
支持!!!!但在*****时一定一定向证监会要当初说"NET/SDAQ系统是非法的市场"'依据。这一点非常非常重要!!
mmmm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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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表于: 2012-12-05   
zjh依据什么说net/stqa系统是非法的市场!!!!!!!!!!!!!!


这是老三板市场的源头。不提这个说其他的没用。
[ 此帖被mmmm在2012-12-05 09:22重新编辑 ]
冤假错案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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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表于: 2012-12-05   
对于八只两网冤股我表个态:到现在为止,我和我的亲戚朋友及以前的同学同事股友,涉及家庭足够十家几十人。如果两网冤股明年平移到“新三板”证监会已正式明确原NET系统、STAQ系统能平移到“新三板”)都不能使我们满意,根据“同股同权”的原则和这次也是“”平移的性质(如果“新三板”不能尽如人意,达到预期,我们也将成为“新的”两网股“新”冤民)和曾彤的“大坑论”事实,我们会借助在北京的便利,依法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维护我们的权利权益!
对于退市股苦民和投资者提个建议:在论坛喊口号意义不大作用有限,喊过激不切合实际的口号,反而会破坏和证监会的关系。不如在各地向证监会派出机或地方政府依法提出你们的诉求更有实际意义!成本还低!他们受到压力,自然最终会传导到证监会的!跟他们过激可能更有实际意义,在论坛牢骚怨气污言秽语没意义!
空前绝后,蒙冤受难的仅存八只两网冤股板块,是股市里最袖珍的板块!受难十三年以来,收益最多最大的准是那些经常做短线做波段的,但最后等出台平反转板补偿政策时,踏空的也准都是那些技术派的高人!因为他们尝过甜头儿!这就是人性的弱点,凡人都不可避免!你是凡人吗?其实回首若干年以来,两网退市,忽左忽右,高抛低吸,买进卖出做波段的都是高手高人,但在小草论坛,你要总是被大家察觉和发现,你可能就做的不够高尚了!小草论坛就像社会上一样,有饱汉也有饿鬼。其实很好分辨,饱汉底气足,饿鬼饿狠狠!看到谁都想咬一口,像疯狗一样!你是饱汉还是饿鬼?(注:本人保证在论坛所有发言均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但绝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务必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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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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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表于: 2012-12-05   
支持!

*****!
*****!!
再*****!!!
nba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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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表于: 2012-12-05   
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简称IPO):是指企业透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发行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


应该予以政策上的关爱与补偿.
nba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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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表于: 2012-12-05   
由于服务器原因,  现在论坛还很不稳定,  近期要用的资料另外保存好.
荒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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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表于: 2012-12-05   
张工为争取三板的公平公正呕心沥血,我们义不容辞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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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表于: 2012-12-05   
华山好!好华山!支持华山!
搞垮上市公司的坏分子不抓、不处理,却把投资人打入地狱三板,你说惨不惨?
glh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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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表于: 2012-12-05   
生死存忘廿余天,
*****是唯一出路,
是否功亏一篑,在此一举,
别无选择。坚决支持!!!
zhenren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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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表于: 201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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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2125311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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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x1000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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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nk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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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表于: 2012-12-05   
习总今天对两网冤民又说掏心窝子的话了,减少交通管制,不出席彩排,一切违宪行为必须追究,让民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到公平、公正!每句话都与两网有关。
不补偿两网人,中国证券市场就不如赌场。
卧虎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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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597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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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表于: 2012-12-05   
坚决支持华山,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 习近平讲:“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证监会例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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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威望 +10 2012-12-06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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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2010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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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表于: 2012-12-05   
支持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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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肉人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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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表于: 2012-12-05   
首先感谢华山!

现在要让上面有心帮我们的好心人有充足的理由,提供各种证据10年来的苦难诉说,提供持续不断“弹药”,让他们感受到我们受冤屈的难民强大压力,争取他们站在公正,公平,正义的一边。让好心能帮我们的人更好的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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