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光股民给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留言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万国营院长;
你好
我们是老三板市场上鑫光公司股民,公司在主板市场上有着辉煌的历史,经营的有色金属项目业绩骄人,可是,由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没有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规范运作,违规担保,利益输送,涉及资金金额巨大,最后导致公司亏损而退市。
公司退市严重地侵害了股民的合法权益,使公司股民蒙受了很大的经济损失,精神上带来了极大地痛苦。为此,股民多次的走访有关部门,要求解决侵害公司股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要求出台和明确老三板公司实现再上市的问题。
现在中国证监会有关老三板公司恢复上市、股改、清欠、融资等一系列的规定终于出台,给老三板公司问题的解决给来了希望。
老三板公司恢复上市的规定已经十分明确,老三板公司中的生态公司、环保公司和中川公司早已在行动之中。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受理鑫光公司重整一案,对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执法为民的工作作风,对于保护数万鑫光公司股民亲身利益的实际行动,对于实现证券市场资源的最佳配置所作出的努力,对于建设和谐社会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全国各地数万鑫光公司股民对此表示深深地谢意
鑫光公司股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