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电话张工,请他谈看法,张工说:创智已经被宣布终止交易所“上市”。根据有关新退市规定,创智选择在北交所“上市”。
在北交所“上市”前已经由主办券商接受了投资者确权手续。创智公告宣布4月22日在北交所“上市”,同时宣称因重组需要,依规暂停“转让”。
张工对其用语作了如下说明:
1、北交所是老百姓用的俗称,简短易记,中国证监会官方赋予的名称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2012年9月20日,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为公司股东单位。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法定代表人:杨晓嘉”。
2、创智公司已成为北交所中老三板板块一员,这是确鉴无疑、不容怀疑的事实。本月22日正式挂牌(挂牌就是上市),但是因重组需要,宣布了暂停交易,主办券商表示此举不违反规定。从现象上看创智22日挂牌了,但暂停转让,不会有报价与交易行情的。
3、“转让交易”与“上市交易”都是一个意思,但中国证监会为了区分证券交易场所的层次,把交易所挂牌的称作“上市交易”,把挂牌公司称作“上市公司”;把在交易所之外的北交所挂牌称“转让交易”,把挂牌公司称作“非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