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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九州商社6亿应收款被100%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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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07-09   

九州商社6亿应收款被100%计提坏账准备

http://www.21cbh.com/HTML/2001-12-3/4633.html

担保圈——新形态敛财模式

2001-12-03 00:00:00

《新财富》杂志 郎咸平 张信东 汪姜维 惠锋 曾学成
一种关系正在令许多上市公司生死相连,形成一个个套在一起的圈子,这就是“担保”(除特别说明外,本文所谈及的“担保”,均指“保证担保”)。
《新财富》2001年12月号对这一种形态做了深入探讨,发现这样一个敛财模式(见图1):担保圈中的上市公司互相担保,或为大股东及关联公司担保获得大笔贷款,而贷款则大部分流向大股东,或通过投资流出。随着担保圈及周围公司业绩下降,形成上市公司的大量坏账,并最终导致银行形成巨额坏账。
据《新财富》统计,今年以来,国内共有130多家上市公司发布过担保事项公告,总金额高达230多亿元。其中至少有一半公司的担保金额超过其净资产的20%。担保期限也趋长,从几个月到三五年,甚至14年。下面以“福建担保圈”为例做一番解剖。
“福建担保圈”包括16家上市公司及100多家相关公司,上市公司总资产合计达200多亿元(2001年中期)。
在“福建担保圈”中,发生了巨额的、不能产生现金流的“投资活动”,如图2。可是这些盈利能力越来越弱的上市公司,从哪里获得这些投资资金呢?主要渠道是:筹资活动。
在图2中,还可以看到,“福建担保圈”的净现金流入高度依赖于“筹资活动”。也就是说,这些钱主要来自于投资者和债权人。而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只提供了微弱的净现金流入(企业的现金流入、流出体现在会计报表上,主要有三个渠道:“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
反过来看,当“福建圈”通过“筹资活动”获得的现金减少后,净现金流入就面临危机。1999年,“福建圈”上市公司“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入比前一年增加82%(达20亿元),同年末的“货币资金余额”也比前一年增长了90%;而到2001年中期,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入总额骤减至1.43亿元,同期的“货币资金余额”即较上一年末减少近20%。
那么,通过以上“筹资活动”获得的资金用来做什么了呢?
调查发现,相当于92%的筹资资金用于尚无法产生净现金流入的“投资活动”。最近三年(1998~2000年),“福建圈”投资活动净现金流出金额巨大,总计39亿元,与同期“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入42亿元不相上下。
与活跃的“筹资活动”相对应的是,“福建圈”借款及担保额,近三年增长迅猛。1997年末至2000年末,圈内总借款额(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合计)增加了近一倍,至79.2亿元;其担保金额增加了近四倍,至52亿元,见图3。
借款和担保金额的增加,为“福建担保圈”带来了丰富的现金流入。但只有当公司的回报超过其为贷款所支付的利息,贷款才会促进公司业绩的增长。
不幸的是,“福建圈”整体业绩下降。如图3,多数上市公司利润下降。“九州股份”的巨额亏损,加剧了整个“担保圈”利润总和的跌幅,由1997年盈利8.2亿元,变为2000年亏损9.3亿元。如果这种经营状况持续下去,还清借款则遥遥无期。
对众多的贷款银行来说,还有一个坏消息:去年圈内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总和开始缩水。由1999年年末的78亿元缩至75亿元(如图3)。扣除降幅最大的“九州股份”,仍呈现下滑趋势。总担保额相对于净资产(调整后)的比例却从1997年年末的20%上升到70%。所以,对于贷款银行来说,不仅收回贷款大成问题,作为贷款担保的资产也开始蒸发。
情况正在变得越来越糟。我们看到,靠“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根本不足以还清借款。若要靠“筹资活动”还款,意味着要么向公众股东圈钱,要么借新还旧,其前提则是继续扩大金融风险。
■个案一“九州股份”沦为“融资工具”“九州股份”的问题在于被控制性公司大量占用资金。在其控制性公司“九州商社”的版图里,“九州股份”被定义为“融资中心”,近6亿元被挪用资金化为乌有(对“九州商社”应收款项5.9亿元,因无法偿还,100%计提坏账准备)。
这种定位决定了“九州股份”的命运,使它成为“福建担保圈”中问题最大的上市公司。
“九州股份”曾通过“担保”获得过巨大的现金流入。1999年末担保借款余额为5.95亿元,2000年末为5.03亿元(1999年利息支出即达8870万元)。
然而,现金流出也很快,其货币资金余额从1997年年末的1亿多元,下降到2001年中期不到1400万元。三年来,“九州股份”基本上是借新债还旧债。三年累计的“借款、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5.45亿元)还不足以用于偿还债务及利息(5.85亿元),“经营活动”只能带来微弱的现金流入,“投资活动”则完全是净现金流出,股权筹资的能力已经基本丧失。2001年中期5.69亿元的短期借款,其归还之日遥遥无期。
“担保”及“借款”所潜藏的风险,引发诉讼,“ST九州”去年末已判决败诉金额达3.35亿元。其中,为他人“担保”所付的“连带赔偿”,比自身逾期贷款的败诉金额还高,接近六成,高达1.97亿元(除为“中福实业”担保的一笔400万元,已由“中福实业”偿付外,其余尚未支付)。
雪上加霜的是,该公司去年因参与走私被判罚2亿元,并被追缴非法所得1365万元。
“九州股份”的管理费用从1998年的0.21亿元激增至1999年的3.01亿元(其中2.24亿元为“九州股份”对“九州商社”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和2000年的5.23亿元(其中3.67亿元为“九州股份”对“九州商社”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与此同时,其净利润则从1996年的盈利0.52亿元一路下滑,至1999年的亏损4.16亿元和2000年的亏损9.35亿元。收益剧降与费用的攀升并存,令“九州股份”走入困境。
■个案二“中福实业”困境及“福建圈”的连锁反应1998年,“九州商社”通过兼并“中福集团”间接控股了“中福实业”。自此“中福实业”开始与“九州股份”互保。当年“中福实业”的“借款”即达到极点-5.2亿元,其*****别醒目的是“担保借款”,为5亿元。到1999年末双方为对方担保的金额均达到了1亿元以上。
也就是从这一年开始,“中福实业”由盈利走向亏损,每股收益也由前一年的盈利0.26元变为亏损0.82元。从1997~1999三年看,其财务状况每况愈下。200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仍然为负数,注册会计师也仍对其财务报告出具了带说明段的保留意见。
在被“九州商社”控制之前,“中福实业”就发生过巨额担保。其担保对象则是母公司“中福集团”。
1996年年末,刚上市半年多的“中福实业”即开始为“中福集团”提供担保2.3亿元。此后的担保仍接连不断。到2000年证监会下发禁止为大股东担保的相关规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后,“中福实业”仍然为“中福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折合人民币9893万元的担保。
更值得关注的是,“中福实业”在上市前三年就被母公司占用巨额资金。由于为“中福集团”长期提供担保并为其偿还担保借款,“中福实业”的“其他应收款”账上也就一直挂着“中福集团”欠下的最高达1亿多元的欠款并形成巨额坏帐。虽然更早的年报没有披露,但根据1999年和2000年年报“其他应收款”的欠款时间,我们发现“中福集团”的这些欠款早在“中福实业”上市的前三年就已经存在。而且在“中福实业”的账上挂了6年后才计提坏账准备,简直不可思议。
“中福实业”还一直为其他海外的关联公司和下属企业提供借款和担保,遭受巨大损失。“中福实业”全资子公司“中福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从1996年起就开始长期占用其资金1.4亿元。“中福实业”同时还为下属海外关联公司提供近9500万元的担保。由于这些公司大都已经停业清理整顿,这些借款和担保已经形成巨额损失。
连锁反应已经显现。“ST海洋-ST九州-ST中福”之间的互保可能会形成巨额的银行坏账,从而进一步影响到与“ST中福”有担保关系的“运盛实业”、“福建三农”和“三木集团”。
这三家上市公司也因此遭到诉讼。2000年6月,“三木集团”公告,已经由于担保责任代“中福实业”偿付了3625万元的借款。所幸的是,“三木集团”对“中福实业”提起了诉讼并弥补了一定的损失。
今年7月,“福建三农”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对“中福实业”800万元借款及利息44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运盛实业”也同样由于为“中福实业”(2000年年末为“运盛实业”第七大股东)向银行借款港币1000万元和人民币48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遭到了银行的起诉。
本文源自21世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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