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在老三板上市的股份制公司,股票代码400006,股票简称京中兴。
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小股东联盟(以下称为股东联盟)决定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重组方,以解决公司1999年NET系统撤牌并证监会同意转市的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公司转换到上海(或深圳)交易所上市的工作进度。
目前大股东北京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实际控股1742万股,其余股东持股23930万股,股东联盟仅需获得10%的股份征集数,即可获得2393万的实际控股权,按照目前的情况看,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股权为股东联盟。因此我们有资格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重组方,并发布相关公告。
一、重组转板上市的可行性
1、证监发行字[1999]132号文件,当时的中兴实业已经有过转市的同意批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及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8]10 号)的有关规定,经1998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中兴实业向中央国债登记中心NET 系统)申请撤牌,并于1999 年10 月9 日起暂停其流通股在该系统的交易,同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资产重组分立并转换到上海(或深圳)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1999]132 号)文件、海南省人民政府(琼府办函[1999]70 号)文件批复原则同意中兴实业实施资产重组分立并转市。
2、 证监会办发[2000]29号文件,第二条,两网系统原挂牌企业上市申请,优先考虑。
对妥善处理两系统原挂牌企业及其原流通法人股问题,中国证监会的态度一直是积极的,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已取得一定的进展。在中国证监会的督促下,有关地方政府根据各企业的具体情况,已经或正在采取符合上市条件的推荐上市、暂不符合上市条件但有重组基础的在进行重组后推荐上市、不具备重组基础的将原流通法人股与已上市或拟上市公司的股份进行置换、组织有实力的企业收购等措施处理两系统原挂牌股票。中国证监会也已经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优先完成了南京中央商场上市申请的审核工作(该公司即将发行新股上市),并正在抓紧进行浙江大自然和南海发展上市申请的审核工作。今后,中国证监会将一如既往,对两系统原挂牌企业的上市申请,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优先考虑,抓紧审核。
3、 证监会【第85号令】,即《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定向增发等管理办法,这为重组带来法律依据。
4、上交所和深交所关于《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办法》,经过投资者多次上访得知,完全适用于两网公司,即《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办法》适用于所有老三板的公司,因为两网股原本从两网下来是要平移到主板的,但是被过渡安排到了老三板,等于说两网公司的性质和退市公司是一致的,上主板的条件和流程是一致的。
最基本的条件: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值且累计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京中兴的优势
1、公司管理规范,无负债压力,无破产重整的时间成本。
2、公司无持有量特别大的股东,这样确保了重组之后新重组方的控股优势。
3、股价低廉,增发价较低,确保了重组方的低成本。
三、重组方条件
1、重组方所增发资产须为国家支持上市的产业,其中环保、电动车、电子等资产优先考虑,因为京中兴目前的主要资产为上述资产,也为国家扶持的产业。
2、增加价须高于京中兴在老三板数年成交均价即2.1元,增发股数须低于7.4亿。
3、重组资产须确保重组后具有每股0.2元以上的年净利润。
四、重组流程及展望
1、请符合上述条件并有兴趣的企业联系"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小股东联盟,我们将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按照证监会流程走。
2、如果一切顺利,2013-2014年完成重组,2014年和2015年连续两年盈利,2016年即可实现转板上市。
五、联系方式
暂时隐去
六、相关说明
本公告为"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小股东联盟合法权益的公告,和大股东无关,不过我们要声明:京中兴中小股东忍受数十年之投资非公正政策待遇,面对国家政策的开明,如果大股东还不作为,我们将联合起来改变现状,没有退路,这是所有股东的京中兴,而不是某个人或者某个集团的。
谢谢。
"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小股东联盟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