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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追猛打窃“国”大“盗”(掏)!
'根据至今尚未公布,但早已如期编制完成的2012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第46页)记载:“2010年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南科教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海南国科园实验学校与海南振欣绿化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年利率6%,截止20t2年12月31日借款情况如下”:
“债权人单位名称本公司 本金余额 利息余额 本息余额合计 本公司 13,000,000.00 1,370,000.00 14,370,000.00 海南科教集团有限公司 7,033,007.41 671,714.29 7,704,721.70 海南国科园实验学校 11,990,000.00 1,460,781,62 13,450,781.62 合计 32,023,007.41 3,502,495.91 35,525,503.32”
根据至今尚未公布,但已於2013年4月30日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符策坚先生(海口分所)撰写的“审计报告”. 针对以上借款事项,第2页记载:“五、强调事项 2、如贵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八所述, 截止2012年12月31日, 公司向海南振欣绿化有限公司提供无担保抵押借款本息佘额合计 35,525,503.32元.”
又另据2012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第46页)记载: 4、“2009年11月24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9)龙执字第1099-3号裁定轮俣冻结被执行人海国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科教集团有限公司52.5%的股权. 截止2013年4月24日,本公司与海南联合资产管理公司达成和解协议, 本公司应支付其本金及利息3,106,044.96元”.
提请各位注意2010年未尚欠143,525.34美元的借款本金和利息, 以6.35汇率计折算人民币为911,385.91元, 就是说2010年不还, 拖延二年四个月之后的今年4月24日, 应偿还本金利息变成了310万元, 足足翻了3.41倍!
我们不禁要产生疑问:我们亲爱的海国实董事长靳彦平老太太同志, 竟具有如此“宽广胸怀”及“高风亮节”的风格,宁可集中母、儿、孙三个单位现金共计3552万元以无抵押方式且年息仅6%借给海南振欣绿化有限公司, 不惜忍受欠别人的91万元在2年4个月后的今天增至应付311万! 这, 是否出现“脑梗”引发了“痴呆”, 还是另类的超常规精明?.
穷追猛打窃“国”大“盗”(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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