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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沈阳环保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小李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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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0-09   

沈阳环保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管理提醒: 本帖被 山高路险 执行加亮操作(2013-10-10)
http://www.gfzr.com.cn/fina/2013-10-09/63137297.PDF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沈阳特环)的第二
次债权人会议于 2013 年 9 月 29 日--30 日在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
北街 1 号沈阳金城宾馆第十会议室召开,其中债权人组会议对《沈阳
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下称《重整计划草
案》)进行了表决,出资人组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
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了表决,现将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普通债权组的债权人共计 11 家,其代表的
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为 152,906,929.58 元。经过表决,对《重整
计划草案》投赞成票的债权人 10 家,超过法律规定的半数;其所代
表的债权金额为 145,632,040.69 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95.24%,
超过法律规定的 2/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
规定,沈阳特环普通债权人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税款债权组的债权人共 1 家,代表的债权
总额为 398,891.97 元。经过表决,对《重整计划草案》投赞成票的债
权人 1 家,超过法律规定的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398,891.97
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100%,超过法律规定的 2/3。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沈阳特环税款债权组表决通过《重
整计划草案》。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职工债权组的债权人共计 12 人,其代表的
债权总额为 469,034.00 元。经过表决,对《重整计划草案》投赞成票
的职工人数为 8 人,超过法律规定的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320,600.00 元,占职工债权组债权总额的 68.35%,超过法律规定的 2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沈阳特环职
工债权人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6家,代表股份数合
计为372,473,7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81 %。经过表决,同意该出资
人权益调整事项的股东为13家,代表股份372,456,347股,占出席本次出
资人组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99.99 %,超过法律规定的2/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规定,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中所涉及
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
根据表决结果,各表决组均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重
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后,沈阳特环或管理人将及时向沈阳中院提出
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沈阳中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
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沈阳特环将及时对相关
事项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9 月30 日
[ 此帖被小李在2013-10-10 21:12重新编辑 ]
99年2网系统因“国庆彩排”“设备检修”,“暂停交易”。不知彩排完了没?造谣的坏蛋抓起来没?
boleliu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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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0-09   
坚决反对,强盗,你们比日本人还坏!
秦皇庶民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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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0-09   
股民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但愿能尽快回归主板  并有好的市场表现   不要太负了股民
火烈冰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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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0-09   
    大boss 说了:“ 不要放空炮! 要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在环保重组计划里, 丝毫没有体现广大占数最多的小散户的利益表达,散户要十送3股改,这么简单的常规,在重整计划书里丝毫没有体现,全是一群饿狼在犬吠!撕咬!骂了彼得这群饿狼,骂了彼得大boss!是谁在乎肉俎的痛苦和煎熬,又有谁考虑为占绝对大多数人群的弱者利益?骂了彼得,是谁在为当初政策不健全和监管不力买单?答案只有1个,那就是肉俎!占绝对多数,但因为股权太分散,没人去开会,没人去表决,本应是全体股民的事,弄成现在全是占绝对少数的饿狼在左右这个会议!谈何公平!这么重大的事,网络投票机制哪里去了?就债权人和大股东加一起十几个人就做主了?做的是广大小股东的主,吃的是广大小股东的肉,我要是大股东或者债权人,我也投同意票,狗屁制度!狗屁体质!

大 boss 你是怎么改革的,你是怎么防空炮的!全是屁话!  

[ 此帖被火烈冰山在2013-10-09 19:36重新编辑 ]
朗人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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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3-10-09   
大boss 说了:“ 不要放空炮! 要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在环保重组计划里, 丝毫没有体现广大占数最多的小散户的利益表达,散户要十送3股改,这么简单的常规,在重整计划书里丝毫没有体现,全是一群饿狼在犬吠!撕咬!骂了彼得这群饿狼,骂了彼得大boss!是谁在乎肉俎的痛苦和煎熬,又有谁考虑为占绝对大多数人群的弱者利益?骂了彼得,是谁在为当初政策不健全和监管不力买单?答案只有1个,那就是肉俎!占绝对多数,但因为股权太分散,没人去开会,没人去表决,本应是全体股民的事,弄成现在全是占绝对少数的饿狼在左右这个会议!谈何公平!

大 boss 你是怎么改革的,你是怎么防空炮的!全是屁话!
xiaoyanghh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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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3-10-10   
开会我去了,环保明抢啊,竟然因为委托书没有公证不让进会场!!!
禁止我的投票!!!
我特意资询了其他的律师,人家说委托书有法律效率的,只是公证后法律效率更强!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山高路险 威望 +10 2013-10-10 能不能留下联系方式?向证监会揭发?2435544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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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px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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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3-10-10   
回 5楼(xiaoyanghh) 的帖子
到公证处开委托书要15个工作日,从公告日到开会不超过10天,明显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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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路险 好评度 +10 2013-10-10 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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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px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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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13-10-10   
回 5楼(xiaoyanghh) 的帖子
从来没有任何公司要求和法律要求委托书要公证,
朗人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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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13-10-10   
回 5楼(xiaoyanghh) 的帖子
气愤  这还是不是法律社会
火烈冰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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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13-10-10   
回 5楼(xiaoyanghh) 的帖子
公证是国家机关 是要公证费的 谁去公正啊 环保看门狗明摆着故意设门槛 限制你投票 强烈呼吁有像主板一样的网络投票机制,活在这种社会是一种悲哀!
山高路险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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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13-10-10   
有多人委托张工共10万多股,也因为没有公证不准投票。

管理人金大律师在查到沈阳小郭股票持股的情况下,还要求她去证券公司开持有证明。


现在看,这公证书就是骗局,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火烈冰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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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13-10-12   
去证券公司开持有证明,是现行所都具有的条件,但这条件也颇为麻烦,有很多开户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地点的人,要开这个证明就很麻烦,

话说回来了 ,有网络投票这么方便的工具,不采用,搞什么“证明”来证明,简直就是体质问题,政策问题,甚至于政策制定者问题,乃至于政策决策者问题!
gml---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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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 2013-10-12   
骗局~骗局~骗局
阴谋~阴谋~阴谋
......
gml---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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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13-10-12   
诡计~多端......
gml---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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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表于: 2013-10-12   
寡要    不要啊?
gml---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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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表于: 2013-10-12   
引用
引用第5楼xiaoyanghh于2013-10-10 19:18发表的  :
开会我去了,环保明抢啊,竟然因为委托书没有公证不让进会场!!!
禁止我的投票!!!
我特意资询了其他的律师,人家说委托书有法律效率的,只是公证后法律效率更强!

......
gml---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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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表于: 2013-10-12   
Re:回 5楼(xiaoyanghh) 的帖子
引用
引用第6楼zpx于2013-10-10 19:52发表的 回 5楼(xiaoyanghh) 的帖子 :
到公证处开委托书要15个工作日,从公告日到开会不超过10天,明显违法。

阴谋~~~~~~
paul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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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表于: 2013-11-13   
引用
引用第11楼火烈冰山于2013-10-12 11:49发表的 :
去证券公司开持有证明,是现行所都具有的条件,但这条件也颇为麻烦,有很多开户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地点的人,要开这个证明就很麻烦,

话说回来了 ,有网络投票这么方便的工具,不采用,搞什么“证明”来证明,简直就是体质问题,政策问题,甚至于政策制定者问题,乃至于政策决策者问题!


S*ST长岭的重组,让投资者感到更多的是错愕。11月6日,S*ST长岭公布重整计划并复牌,同时终止公司破产程序。此前,该公司因近12亿元的债务被迫进行破产重整,最终通过的方案要求所有流通股股东向债权人和重组方让渡10%的股权。尽管这对于流通股股东来说不是个好消息,但至少看到了希望,而正当流通股股东们认为重组工作已经开始,等待长期停牌时,S*ST长岭却结束破产程序,公告复牌,随后便是6个跌停。“现在重组程序还未开始,”S
  S*ST长岭的重组,让投资者感到更多的是错愕。

  11月6日,S*ST长岭公布重整计划并复牌,同时终止公司破产程序。

  此前,
该公司因近12亿元的债务被迫进行破产重整,最终通过的方案要求所有流通股股东向债权人和重组方让渡10%的股权。尽管这对于流通股股东来说不是个好消息,但至少看到了希望,而正当流通股股东们认为重组工作已经开始,等待长期停牌时,S*ST长岭却结束破产程序,公告复牌,随后便是6个跌停。

  “现在重组程序还未开始,”S*ST长岭董事会秘书杨婷婷对记者说,“我们也在等待重组方的方案。”

  破产让渡股权

  此前,S*ST长岭被曝身欠12亿元巨债,并因无法偿债,债权人广州冷机于2007年6月1日向宝鸡中院申请长岭股份破产还债,2008年5月16日,S*ST长岭进入破产程序并开始停牌。

  9月17日,S*ST长岭36名出资人及其代理人在宝鸡召开出资人会议,最终以96.97%的赞成率通过了由陕西电子信息集团参与的重整方案。

  方案的核心是大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向债权人和重组方让渡所持股权,宝鸡市国资委作为S*ST长岭的第一大股东,让渡其持有的全部股份的80%,共计9522万股;除宝鸡市国资委以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分别让渡其持有的全部股份的50%,共计1795万股;全体流通股股东分别让渡其持有的全部股份的10%,共计2421万股。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公司普通债权的偿债率预计为18%,对剩余的普通债权,S*ST长岭将不再承担任何清偿责任,同时由重组方提供偿债资金支持,并向S*ST长岭注入净资产值不少于7亿元的优良资产及相关业务,通过重大重组使S*ST长岭恢复持续经营能力。

  “上市公司走到这一步是因为管理层经营不善和大股东监管不力,为什么要让我们来买单?”一位流通股股东唐先生说,“股权亦是我们的私有财产,我们流通股股东没有办法到宝鸡去投票,我们的股权就被划走了10%”。

  资料显示,2006年11月24日,S*ST长岭大股东曾占用非经营性现金1.3亿元来解决公司内部离退工人问题;2005年12月31日,其控股子公司陕西长岭空调器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S*ST长岭资金余额为9491万元。

 
 有流通股股东质疑,为什么不开通网络投票让流通股股东表达自己的意见?

  杨婷婷对此称,此前召开的出资人会议并不是股东大会,而是法院组织的债权人会议的一部分,具体参与和投票的形式亦由法院决定,因此这与上市公司无关。

  复牌重组

  此前,陕西电子信息集团尽管承诺将向S*ST长岭注入不少于7亿元的资产,但重组进程并不顺利,杨婷婷表示,正式协议签署和资产注入等动作还要视谈判进展启动。

  但一位当地接近陕西电子信息集团的人士称,“未来注入的资产将主要是长岭科技”。根据公开资料,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是由陕西省国资委和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国有大型军工电子企业,注册资本112000万元,并拥有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黄河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凌云电器总公司、西京电气总公司、西北机器厂、陕西群力电工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卫光电工厂8家企业。

  “从资产状况看,也只有长岭科技能够匹配‘7亿元优质军工资产’这个规模,整个集团今年有望实现销售收入45亿元。”上述人士说。

  长岭科技对S*ST长岭觊觎已久,长岭科技总经理张宝会的另一个身份是陕西省宝鸡市国资委主导成立的长岭重组领导组副组长。而经过破产重整,S*ST长岭的大量债务已被剔除。


paul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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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表于: 2013-11-14   
老三板等级考试以沈阳环保来拟题,
沈阳环保就最近发生的事拟题就有2种倾向性
一种是接受法院和重组方的方案,倾向尽快过渡到恢复主板上市的,一种是倾向卫权,那么题目有以下A)类;B)类,请支持其中一类的同学,给对应那一类的题目给予建议
A)类;

暂时缺少题目

B)类


1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证券代码:400036)对投资者的答复和说明,以下不同观点:你认为正确的是
A) 对2011年6月20日沈阳市中院裁定受理沈阳环保破产重整一案未公开披露信息,环保称是法官要求..责任不在他
B) 环保公司不适用《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C) 公司9月18日公告重组方案,25日结束登记,仅3个交易日,管理人拒绝有法律效力的流通股东授权委托书,管理人要求必须公证,,
D) 中小投资者权益蒙受损害,遭遇不公正对待,请求证监会及时介入,维护三公原则,切实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2  对环保公司破产重整的总结, 你认为不正确的是

A  重组方选择应该公开,透明,注入资产可以增发,不能强抢股东手里的股票。
B  法律没有给任何部门强制交易的权力。重组方和管理人,法院都应该遵循证券市场规则,不能让类似强制拆迁的悲剧在证券市场上重演。
C 环保公司在破产重整过程中缺乏规范操作,信息不公开,设置简单粗暴的表决方法,使法人股东充分享有表决权,而造成流通股让渡不公平,
D广大流通股东使用证券市场成熟的习以为常的惯用方式,例如网上表决机制,否定了由极少数的非流通东控制表决权,中小投资者不应被剥夺表达权
paul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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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表于: 2013-11-14   
ST创智(000787)曾经遇到同样的缩股,封杀了大多数散户的表决权...最后由于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中的三位股东已经在股吧中联合发起征集投票,把破产重整否决了
终于在昨日正式公布了破产重整的方案。从缩股50%到全部股东同比例缩股30%,再到昨日的非限售股股东和限售股股东通过缩股25%到35%,不管是哪一种缩股方案,都遭到了流通股股东的强烈反对。
  只不过这一次*ST创智采取了“更绝”的方式,公司的表决会议将采取现场召开、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并不开通网络投票渠道,同时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经公证处公证,这两道“路障”,客观上封杀了大多数散户的表决权。对此,有投资者称,*ST创智是在公然抢劫。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中的三位股东已经在股吧中联合发起征集投票权的函。
  缩股近三成
  创智科技历史负债较重,缺乏经营主业,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个年度亏损。2007年5月,公司被暂停上市。此后创智科技已基本停止经营,几乎没有任何经营收入和盈利来源。由于窟窿太大,公司的重组工作也一直没有任何进展。
  2010年8月23日,深圳市中院对*ST创智下达了破产重整的民事裁定书。但破产重整往往与股权让渡相连,此前公司相继提出了缩股50%、全部股东同比例缩股30%,不过均遭到了流通股股东的强烈反对。昨日*ST创智终于正式公布了破产重整方案,非限售股股东和限售股股东通过缩股25%到35%,合计让渡股权1.11亿股,占总股本的29.34%。
  具体方案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大地实业集团让渡其持有的创智科技股份数量的35%,同时湖南华创实业和湖南创智实业作为创智科技原大股东的关联公司,分别让渡其持有的创智科技股份数量的35%,以上三个股东合计让渡2132.91万股。
  其他持股数量超过1万股的股东让渡超过1万股部分的30%,让渡1万股以内部分(含1万股)的25%,合计让渡7196.61万股;持股1万股以下(含1万股)的股东让渡其持有的创智科技股份数量的25%,合计让渡1779.55万股。
  *ST创智在公告中称,全体股东让渡的股票部分用于偿还创智科技债务,剩余股票存放于管理人破产重整专用账户,并在后续资产重组中由重组方有条件受让。
  设置投票障碍
  被套了四年,还要将自己的股票莫名其妙地让渡出来,尽管让渡比例出现调整,但小散们依然很不乐意。然而要投反对票却并不容易。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深圳中院决定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就重整计划草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审议表决,该会议时间确定在3月17日下午14:30,地点是深圳中院第四审判庭。
  根据公告,该重整草案的审议、表决会议将采用现场召开、现场表决的方式,不进行网络投票表决。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且须经公证处公证。
  对此,一位金姓投资者很不满,昨日在股吧中大表其愤怒,“创智科技作为上市公司,小股东占大多数,绝大多数不能到现场投票。公司竟然要委托书公证,这明显增加了小股东的成本和难度。”“难道我委托我的亲人,如父母,孩子或妻子或丈夫也要公证吗?有的小股东的股数金额抵不上一个公证费用,这不是明摆着不让小股东维护自己的权益。”
  金先生认为,网络投票是表达股东意愿最简单最经济的方式,为什么不开通?而能到现场投票的又不易征集到足够多的委托投票权,公司是想借出资人会议谈论表决让渡股权偿债议案,让捆绑的偿债以外部分的让渡股权议案也蒙混过关。
  “大散”征集投票权
  昨日记者在股吧中发现,上海远卫、金康令、李郁文三股东已联合发起征集投票权的函。资料显示,上述三位股东均位居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东行列,上海远卫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80万股、金康令持有130万股、李郁文持有123.46万股。
  函中称,“大地集团在未能履行成为大股东后的十二个月内注入优质资产之承诺的情况下,为了给其对创智集团提供的担保找到最后买单者,也为了获得更多的股权,策划了公司的破产重整事项。之后,在让渡少量股权即可了结公司债务和引进新重组方毫无进展的情况下,他们又以引进重组方为诱饵,破天荒地设计了一个大比例让渡股权的重整计划,并设置了授权委托书须公证等障碍。他们欲凭借出资人组会议不开通网络投票、公司中小股东居多、大多无法出席会议现场表决等利于大股东的优势条件,让这个掠夺计划*****关。这进一步暴露了大地集团策划公司破产重整的卑鄙目的。”
太原投资者李红寿对记者说:“破产重整的目的是恢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所以谁来重组、怎样重组本身就应该是重整计划的组成部分,这才有助于我们做出理性的判断。大地实业在没有找到重组方的情况下,要求流通股东大比例让渡股权,声称让渡的股权大部分是用于下一步引进新重组方,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寻觅四年至今未找到合适的重组方,怎么就能确保让渡股权之后就能找到呢?我们不能做丢了夫人又折兵的蠢事!”
  而上海投资者左先生则表示:“如果仅仅是解决债务问题,也不需要缩股30%。因为30%的股份按停牌前的市值计算4.6亿,而创智的债务按账面所载也只有2个多亿,破产重整的偿还率通常只有20%左右,偿还几千万债务,缩股3%-5%足够了。
paul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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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表于: 2013-11-14   
深沪交易所分别于2010年、2011年对原有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作出了修改。其中,上交所明文规定股东大会审议8类事项时应当开通网络投票,包括增发、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激励、以股偿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深交所还规定股东大会议案须征得社会公众股股东单独表决的,则应当开通网络投票。而对其他事项并无硬性规定,只是鼓励开通网络投票。

认定2006年开始广为流传的"不股改就直接退市到三板”这句话,与2005年新证券法相违背......是我卫权的方式,只要可以成为诉讼的依据,请大家帮我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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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表于: 2013-11-14   
小股东欲选代言人进入董事会
以后大家找我请到my3b.cn那里只讨论三板等级考试,不讨论卫权,也不讨论股改...
1.我是第一个提出老三板等级考试大纲

2.我是第一个提出不股改就退市是违法的言论,

3.我是第一个提出吸收合并和到海外上市的方式解决老三板的
4.我是第一个提出万福生科可能在2013年退市的,并希望大家设法趁人多的机会把小草论坛人气带动
5.我是第一个提出将来会出现股东大会集中开,不如成立三板股民协会集体卫权的,
6.我是第一个以两面针补缴转让中信证券税款引发的讨论三板多数人都认为这个和自己无关,那么.......等着老三板重组你卖出在高位后,税务局来征税,你再问为什么没有人支持你抗议税务局按照最高的税种来征税,
7.我是第一个提出新股发行快要来了,从我国IPO定价制度改革到私有信息定价效率,交易制度改革

8.我是第一个在小草提出"老三板的持有人在历年与地方政府,原大股东,证件会的斗争中取得一定成果,但是接下来,随着新三板被重视,老三板的持有人要迎来他们的新对手:证券公司和地方中级法院."


9.我是第一个在小草提出"老三板不能套用以前的经验,尤其是十进宫以前说的"国企,小盘"曾经是对的,但是,要从2014年实际出发"的人,
          既然按照第8条,老三板的持有人要迎来他们的新对手:证券公司和地方中级法院.而有人问",新退市的,来了,对三板有什么影响",我的回答是:"从实际情况出发,原来的老三板,有动作的就到合适的地方...,没有动作的先停牌一段时间,真没有动作,就到四板..每个三板公司有对应的主办的证券公司,由他们请这些没有动作的公司去.....新来三板的公司,,有动作的就到合适的地方...,没有动作的先停牌一段时间...参考创智"也就是说哪个公司有动作,,并不是自己事前有个框框"国企,小盘"来限制,:证券公司和地方中级法院未必认这个十进宫以前说的"国企,小盘",当然,十进宫以前说的"国企,小盘"曾经是对的,至少到粤金曼停牌,也是国资领导下的,但是,这些都是明摆的,而你不知道的重组方案,才是最主要的,你可以把所有"国企,小盘"都事先买了,但是重组方案呢????很多人在中川群说要翻十倍,.....恐怕是想当然...凭什么?,..只要三板有上有下,从实际情况出发更实在,中川已经停牌很久了,万一像昌九生化那样,停牌后发布重组的对象不如人意,那么你到证件会去喊冤?昌九的股民难道不冤?为什么喊冤,就因为和你自己所想的框框不一样,至于昌九大股东也的确是不够地道,但是,如果你买了赚了,那就是不冤了,对吗?.....因为三板必然有上有下,没有动作的先停牌一段时间,真没有动作,就到四板(有人不懂,我当时没有解释,这里说下:“一板”是上交所、深交所的主板市场;“二板”是创业板;“三板”是股份代转让系统;新三板是国家级高新技术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代办股份转让的平台。“四板”是区域性柜台市场。例如上海股权交易所、重庆股权交易所等地方性、区域性的交易市场。)
       "有动作的就到合适的地方...,没有动作的先停牌一段时间,真没有动作,就到四板,"的规律存在,那么本质上,三板就定案了。目前的缺陷是“有动作的,还没有到合适的地方,没有动作的,也没有去四板的迹象,也没有给股民一个合理的说法”。对于类似沈阳环保那样不合理的方案也应该接受申诉。但是,像昌九生化那样,停牌后发布重组的对象不如人意,那么你到证件会去喊冤?除了不是小盘外,十进宫以前说的"国企”这个标准,昌九应该是符合的,大家说呢?我这话应该是大家不爱听的,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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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我是第一个在小草提出"在三板分开两步走"的人,并对想去my3b.cn的人提要求:控制你的上网时间.
.虽然十进宫的看法和我不一样,但是他也是不搞左右逢源的.  
   在三板分开两步走"的由来是,在三九生化停牌数年后,重组回主板,本来优势很明显,但是不到半年,

迎来若干官司,应该说如果不回主板,那么该公司应对官司的回旋余地更小,好歹回到主板,身价不同于三

板,但是这些官司对公司的影响不小,如果你是看十进宫的文章,应该记得有这样几篇比如"即将恢复上市

公司的大股东股权,竟可能在开盘前被拍卖"以及"振兴生化(原三九生化000403)行业优势一目了然"

还有由于"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分阶段收购公司持有的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 65.216%

的股权"引来的官司的相关报道,个中文章大家自己琢磨,
    因此,我说的在三板分开两步走,就是第一步重组,把公司的资产置换,第二步理顺关系,把各方面理

顺,选择合适的时候上市,或者在自己无法达到上市条件的情况下,考虑被并购上市.和三九生化相比,优

点是在三板理顺关系,比如打官司不要拖到主板,缺点是万一资产置换后,在三板还是搞不定,那么对于重

组方和股东而言,是个大损失,这也是我和十进宫看法不一样的地方,多数人都是公司回主板为目标,而且

是一步到位,开市第一天就卖,而我主张在三板消化后再上市,"不要事情还没弄明白就盲目推进。要有序

推进改革".所以,要是你和十进宫的观点比较接近,就直接承认十进宫的观点更合适你,而不要接受我的

在三板分开两步走的观点,我的请求只有一个,你别来my3b.cn,没有必要左右逢源.虽然十进宫的看法和

我不一样,但是他也是不搞左右逢源的.

"优先股比普通股优先获得补偿款,但是要说明的是一般破产清算之后,要先偿还公司债务和工人工资和法院等一些程序费用之后,再进行优先股持有人的补偿,其实在优先股补偿前往往早就没有资产了,优先股持有人也要面临无钱可赔的境地,"这个只说明中国内地对某些模式的破坏性,一般来说,中国只重视有形资产,不重视无形资产,对知识产权保护很差,才导致你说的情况,有人说过,就算天灾把可口可乐的全球工厂都毁了,只要我有可口可乐的配方,多少天以后,我照样......对于三板这类公司重组的话,重组的方式按照上面说,那么配方在中国的使用权可以投入第一次重组...但是不会因为第一次重组失败后(假设是因为天灾而导致工厂倒闭)破产清算,而丧失他这个配方的使用权,相反,他会拿来继续第二次重组....也就是在中国,才会把配方当作不值钱的东西在第一次重组失败时强制拍卖,.配方的持有人也就没有必要参加第2次重组了...也就是我搞三板等级考试的原因之一:不同水平的人是无法坐到一起沟通的,在三板等级考试中,不同水平的人不应该也不会坐在一起.你的水平决定你的位置在哪里..自由属于小草,不属于三板等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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