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11楼tjnk于2013-12-27 21:55发表的 :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删除相关业务规则中涉及“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的表述,保留退市公司可选择将其股票转入“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的规定。
其他涉及退市的规则和条文均保持不变。 是否把退市股单独放置,继续保持原来的交易制度?甚至把退市股流放到四板交易。
上交所设立了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
其初衷是健全退市公司股份转让机制,简化环节,优化程序,方便中小投资者,
投资者不需改变交易场所和交易习惯即可进行股份转让。要是上交所初衷是对的,那么现在会继续保持原来的交易制度?
认定2006年开始广为流传的"不股改就直接退市到三板”这句话,与2005年新证券法相违背......是我卫权的方式,只要可以成为诉讼的依据,请大家帮我找,
1.我是第一个提出三板等级考试大纲 ,
2.我是第一个提出不股改就退市是违法的言论,
3.我是第一个提出吸收合并和到海外上市的方式解决老三板的,\
4.我是第一个提出万福生科可能在2013年退市的,并希望大家设法趁人多的机会把小草论坛人气带动
5.我是第一个提出将来会出现股东大会集中开,不如成立三板股民协会集体卫权的,
6.我是第一个以两面针补缴转让中信证券税款引发的讨论三板多数人都认为这个和自己无关,那么.......等着老三板重组你卖出在高位后,税务局来征税,你再问为什么没有人支持你抗议税务局按照最高的税种来征税,
7.我是第一个提出新股发行快要来了,从我国IPO定价制度改革到私有信息定价效率,交易制度改革
[ 此帖被paul在2013-12-31 09:36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