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宾馆小股东提议罢免全体董事 同业竞争未解2014年04月04日 彭甜甜
近日,两位自然人股东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罢免公司全体董事的议案》一事,将老牌五星级酒店东方宾馆(6.91, -0.07, -1.00%)(000524.SZ)推到了风口浪尖。
两名合计持有东方宾馆3.15%股票的股东王振华、梁树森,以公司董事未能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为由,拟罢免公司全体董事。
东方宾馆控股方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岭南集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东方宾馆小股东抱团提案罢免公司全体董事一事,可能与其迟迟未解决的同业竞争和股价走势不佳有关系。
东方宾馆2013年年报显示,梁树森和王振华分别为公司第三、第四大股东。经东方宾馆董事会审核,王振华持有公司股票280.1339万股,梁树森持有570.6750万股,两人合计共持有东方宾馆股票85080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5%。
公司董事不作为成了王振华、梁树森两名股东提交《关于罢免公司全体董事的议案》的直接原因。该议案将于4月15日在东方宾馆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
岭南集团负责人表示,2009年岭南集团接手东方宾馆时,其收入和净利润都处于下滑趋势,岭南集团接手之后,作为大股东为了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资源和管理方面投入了很多。在重组终止之后,岭南集团也一直在推动消除同业竞争方案的可行性。
财报显示,2008年东方宾馆实现总收入2.68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滑16.11%;实现净利润0.04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下滑82.97%。2009年东方宾馆业绩由盈转亏,收入同比下滑17.52%;净亏损0.53亿元,净利润同比下滑1336.95%。而在2010年其业绩得到极大改善,其收入同比增长21.32%,还实现了扭亏。不过,到2013年东方宾馆业绩增长趋势回落,其收入同比小幅下跌3.68%至3.17亿元,净利润同比增长11.14%至0.34亿元。
岭南集团是广州市国资委[微博]下属国有酒店资产的主要经营主体,拥有多个酒店品牌资产。2009年6月19日,广州市国资委[微博]下达《关于无偿划转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通知》和《关于无偿划转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通知》。越秀集团将持有的东方宾馆14.36%股权和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酒集团”)100%股权,无偿转划给同为广州市国资委下属的岭南集团。
因东酒集团间接持有东方宾馆37.19%股权,在股权划转完成后,岭南集团顺利成为东方宾馆第一大股东,持有后者51.55%的股权。
2009年10月13日,东方宾馆在发布的《收购报告书》中披露,岭南集团承诺在股权划转完成后24个月内,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逐步整合集团内的酒店业务,以增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011年9月28日,东方宾馆发布公告称,拟向岭南集团发行2.32亿股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大酒店100%股权、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长江证券(8.39, 0.03, 0.36%)分析师陈志坚表示,假如重组成功,资产重组将带来公司盈利模式转型,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的稳定性与成长性。
不过,2012年4月18日,东方宾馆发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该次重组最终以流产结束。
虽然岭南集团方面表示,未来将根据情况变化,择机重新启动消除同业竞争问题的相关事项,但是,截至目前,类似消除同业竞争的重组依然没有进展。